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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優選)

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優選)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優選)

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等法規和規範性文本,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所引起的,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或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突發性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防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管委會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管委會主任是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均應當服從管委會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1.成立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2.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對受災地進行緊急援救;檢查、指導轄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它與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有關的重要事項。

(二)運行機制

針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分佈特點、易發程度,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預測預警系統。要發揮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骨幹和樞紐作用,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建立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和村(社區)及駐區企事業單位為一體的,按領導負責制指定專門負責人、聯絡人,確定聯絡報告方式,以及由危險區範圍的單位、居民(村民)作為監測信息報告員而形成的羣測羣防網絡體系。

2.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性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之間的共享。

3.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重點地區進行巡查,指導建立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加強地質災害監測,並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國土分局和相關領導報告。相關部門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選定的避險點和撤離路線要進行安全性評估,確保緊急避險萬無一失。

4.預報預警發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經開區,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預警後,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5.發放“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辦公室對單位和住户及時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告知有關災害的基本情況、監測預報方法、應急避險的撤離路線和安置地,以及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羣測羣防人員的彙報聯繫方式,按要求做好防災各項準備工作。

六、監督檢查

區指揮部辦公室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管委會制定,並根據實際變化情況,由國土分局牽頭及時修改完善,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

八、責任與獎勵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揚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二)責任追究

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嚴格問責和處理;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質災害重要情況或者應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關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2

為有效處置我鄉境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縣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本鄉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地質災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個等級,其中小型地質災害為:因地質災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三)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特大型、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省、市、縣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鄉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報縣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機構和職責

(一)鄉地質災害搶撿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謝芳菲任組長,曾博、朱喜珊任副組長,聶佳楓、劉軍文、林向軍、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資源所),林向軍兼辦公室主任。

(二)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鄉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配合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做好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在搶險救災區域範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鄉黨政辦公室:負責發佈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聯絡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調度全鄉人力、物力及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2.鄉原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會同鄉有關單位做好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的部署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負責對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建築物或建築工程進行危房檢查,組織指導羣眾安全轉移。按照有關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3.鄉原水管站:組織和督促對水庫周邊、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和村委會通報降雨信息,汛期動態。

4.鄉原民政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鄉政府對災區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鄉林業派出所:負責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突發性地質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發生。

6.鄉衞生院:及時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時向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7.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監測和預報

(一)建立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和羣測羣防網絡,形成覆蓋全鄉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在上級行政職能部門指導下建立與防汛網絡、氣象監測網絡互聯,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和汛情的信息網絡。

(二)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報告,立即摸清情況,並向鄉人民政府報告,還應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

(三)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和基層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鄉、村、組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並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鄉國土資源所報告。

(四)鄉人民政府及時將降雨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時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羣眾;各村委會和當地羣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鄉人民政府、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四、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當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政府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自然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資源(廳)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積極配合上級組織力量救災,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二)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鄉人民政府將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五、善後處置工作

(一)地質災害工作發生後,鄉各級組織要做好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災區羣眾開展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置善後工作,民政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文化廣播站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鄉直各單位、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相應的補償。

(四)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一)本預案在本行政區內公佈,同時送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根據需要每年適時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預案演練。

(三)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

(四)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組織,鄉國土所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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