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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社工考試矯正社會工作考點大全

2017社工考試矯正社會工作考點大全

社會工作者屬於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推出的職業,2004年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確定國家新職業,小編下面為大家整理了關於矯正社會工作的考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社工考試矯正社會工作考點大全

  矯正社會工作

國家司法機關和工作人員通過各種措施和手段,使犯罪者或具有犯罪傾向的違法人員得到思想上、心理上和行為上的矯正治療,從而重新融入社會,成為其中正常成員的過程。

矯正社會工作:在香港稱感化工作,指將社會工作實施於矯正體系中,是專業人員或志願人士在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指引下,運用社會工作的理論、知識、方法和技術,為罪犯及其家人,在審判、監禁、社區矯正或刑釋期間,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糾正、信息諮詢、就業培訓、生活照顧,以及社會環境改善等方面服務,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結構,修正行為模式,適應社會生活的一種福利服務活動。

矯正社會工作的功能與作用分:針對罪犯的和針對社會環境的。

針對罪犯的包括:監管功能、矯正功能、服務功能。

針對社會環境的:營造有利於罪犯更新改造的家庭和社區環境;促進刑罰制度朝人性化科學化方向發展。

矯正社會工作的特點:福利性,特殊性,系統性,專業性。

矯正對象的需要;一,基本生存條件的保障需要;二,教育、就業權益的保障需要;三,再社會化的服務需要。

  矯正對象的問題:

一,加害社會與加害他人的行為使其較難取得社會民眾的同還必須;二,社會功能缺失的嚴重程度增加其功能恢復與重建的難度;三,受刑者的身份使其處於社會資源網絡的邊緣地位。

感化社會工作之父、世界上第一位偉大的觀護人—美國波士頓製鞋匠約翰·奧古斯特斯。

1925年美國《聯邦觀護法案》在國會通過,美國全國範圍內的矯正社會工作由此建立。

1987年英國制定《初犯法》,確立“感化精神”,1907年通過《感化犯人法》,1925年制定《刑事裁判法》,設立“司法裁判區”,每一司法裁判區設“感化委員會”,保證了矯正工作的進一些開展。

日本的矯正社會工作是在吸收了英美經驗的基礎上於二戰後建立發展起來的.,1947年和1949年,日本分別制定了《恩赦法》和《犯罪者預防更生法》,由此開始了相親法律建設的新時代,其他的有《更生緊急保護法》、,《緩刑執行者保護觀察法》、《保護司法》、《刑法》、《刑訴法》、《少年法》、《少年院法》、《婦女輔導院法》、《兒童福利法》、《輕犯罪法》等。

香港矯正社會工作主要借鑑英國經驗。20世紀30年代,感化制度由英國引入,1938年在監獄增設感化部,1948年成立社會局,1950年設立“首席感化主任”職務,80年代中期起“社區為本”精神引入司法矯正領域,進一確立起一套用“社會服務令”等非監禁形式對罪犯進行矯正的制度體系 。

台灣1962年公佈《少年事件處理法》首創少年觀護制度,開啟先河,1981年起在各地方法院檢查處配置觀護人督導。

社區矯正:與在監獄執行的“監獄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於社區內,由專門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組織和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迴歸社會。

五種犯罪刑罰:管制、緩刑、假釋、剝奪政治的權利和暫予監外執行。

21世紀,在“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社區矯正”提上議程;2002年8月上海開始試點,2004年8月全市推廣;2003年6月北京試點,2004年5月擴大試點範圍;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出《關於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6省第一批試點開始;2004年8月12省第二批試點開始。

  社區矯正的任務:

一,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對其管理監督,確保刑罰的順利實施;二,加強教育,矯正不良心理和行為;三,幫助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以利於他們順利適應社會生活。

  社區矯正的工作制度:

接收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考核與獎罰制度、社會保障制度、解除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監護制度、矯正組織的例會制度、矯正人員的培訓制度。

接收制度:法律文書生效後7日內,送達其長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並責令其在法律文書生效後5日內到司法所辦理登記手續。

司法所獎懲制度:對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分別給予表揚、物質獎勵和減刑獎勵;不服管教,嚴重違規的,分別給予警告、治安處罰、收監執行、撤銷假釋、撤銷緩刑的處罰。

矯正期3個月以上的矯正對象,符合低保條件的,可納入低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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