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者齋 >

從業資格證 >期貨從業 >

2017年期貨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點複習

2017年期貨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點複習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期貨從業准入性質的入門考試,是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期貨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點複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期貨從業《法律法規》知識點複習

 期貨交易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違法違紀撤銷職務資格的未超五年的。

2.交易所履行的責任:

提供交易場所。安排合約上市。組織監督結算 交割 交易。保證合約的`履行。對會員監督管理。

3.建立風險管理制度:

保證金制度。大户持倉和持倉限額報告制度。風險準備金制度。漲停板制度。當日無負債制度。

4.出現異常情況採取的情況可以是:

提高保證金。調整漲停板的幅度。限制會員最大持倉量。暫時停止交易。採取其他緊急措施。

5.期貨交易所辦理下面事情,需要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規則。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復交易品種。上市修改或者中止合約。變更 解散分立 合併交易所

期貨公司

1.申請成立期貨公司需要具備條件:

註冊資金最低3000W

高級管理有任職資格,從業人員有從業證

有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的公司章程

主要股東有持續盈利的能力,信用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規違紀的操作。

有合格的經營場所和業務設施,

有健全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的控制制度

2.出資的貨幣資金比例不低於85% ,國家在受理期貨公司設立起6個月內需要做出批准不批准的決定。

3.期貨公司不得從事變相期貨自盈業務、不得給股東 實際控制人關聯人提供融資,對外擔保。

4.期貨公司從事經紀業務接受客户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户進行期貨交易 交易由客户承擔。

5.期貨董事辦理下面事情需要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合併 分立 停業 解散或者破產

 變更公司形式

變更業務範圍

變更註冊資金。

5%股份以上變動(在20日做出批准不批准)

設立 收購參股或者終止境外期貨經營機構

其他的在2個月做出批准不批准。

6.期貨公司辦理下面事,應經期貨監督管理派出機構批准:

變更法定代表人

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

設立或者終止境內分支機構(兩個月內)

變更境內分支機構營業場所 負責人和經營範圍

其他的在20日內批准不批准

7.成立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未開始營業,或者開業後有三個月連續未營業。依法註銷的。主動提出註銷的。

8.期貨公司應向交易所報告大户名單。

 期貨交易基本規則

1.不得做盈利保證 不得共享利益和風險。

2.期貨公司不得接受下面委託來進行交易

國家機構個事業單位

國務院期貨監督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存管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證券 期貨市場禁止加入者

未提供開户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

3.期貨公司及時發佈信息。不得發佈價格預測信息

4.期貨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證金只可用於下面的情況

依據客户要求支付可用資金

為客户交存保證金 支付手續費 税款

5.期貨交易所會員 客户可以使用標準倉單 國債等價值穩定 流通性好的有價證券進行期貨交易 具體比例國家規定。

6.期貨交易所會員保證金不足的應當及時的追加保證金強行平倉的損失會員自己承擔、

7.客户保證金不足的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的追加的話 期貨公司應當強行的平倉。

8.交割倉庫由交易所指定不得限制交割總量。交割倉庫不得有下面行為:

 出具虛假倉單

違反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 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庫 出庫

泄露與期貨交易相關的商業祕密

違反國家規定從事期貨交易

9.保證金不足的 期貨交易所應當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 並取得對會員的相應追償權。

10.不得編造 傳播有關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 不得惡意串通聯手買賣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操縱期貨交易價格。

11.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用信貸資金 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銀行金融機構從事期貨交易融資 擔保業務資格 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國家企業應當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zhezhai.com/zh-hk/cyzgz/qihuo/lw5je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