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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專項練習題及答案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專項練習題及答案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一個週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專項練習題及答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專項練習題及答案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專項練習題及答案

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

1.祥雲公司欲與某外國公司設立_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就相關事項諮詢律師。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律師所作的下列諮詢意見中,正確的是()。

A.合營企業自審批部門批准之日起成立

B.合營企業章程中可以約定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合營企業不設股東會

D.合營企業合同可以約定不以出資比例分配企業利潤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為工商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2)選項B: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其董事長;(3)選項D:合營企業為股權式企業,必須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2.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一特殊的普通合夥制的律師事務所。2010年5月,乙從事務所退出,丁加人事務所成為新合夥人。2010年8月,法院認定甲在2009年的某項律師業務中存在重大過失,判決事務所向客户賠償損失。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賠償責任承擔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甲應以其全部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B.乙應以其退出時在事務所中的實際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C.丙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D.丁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 D

解析: 在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甲應以其全部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乙應以其退出時在事務所中的實際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丙和丁應以其在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丙共同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章程中的下列規定不符合規定的是()。

A.甲、乙、丙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B.甲、乙、丙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股東會表決權

C.由董事會直接決定公司的對外投資事宜

D.由董事會直接決定公司的一切擔保事宜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2)選項B: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3)選項C: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4)選項D: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

4.北京市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廈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為抵押物,貸款5000萬元。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乙銀行發放了貸款。甲公司後又在A大廈項目所在地塊上增建了一幢商務配樓,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決支付鉅額債務,無法償還乙銀行的貸款。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A.商務配樓使用了乙銀行擁有抵押權的土地,當然成為抵押物的一部分

B.商務配樓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賣、轉讓

C.乙銀行請求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只能請求法院拍賣A大廈和整個項目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而不拍賣商務配樓的房屋所有權

D.乙銀行可以請求法院將A大廈和商務配樓以及整個項目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同拍賣,但無權就商務配樓拍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答案: D

解析: 以城市房地產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物;抵押權實現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同變價,但對新增房屋的變價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5.甲、乙、丙擬共同出資50萬元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後,在其設置的股東名冊中記載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與出資額等事項,但在辦理公司登記時遺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記的文件中股東只有甲、乙二人。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

B.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參與當年的分紅

C.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但可以參與當年的分紅

答案: C

解析: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6.根據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繳納增值税的是()。

A.電力公司銷售電力

B.銀行銷售金銀

C.體育彩 票的發行收入

D.典當行銷售死當物品

答案: C

解析: 體育彩 票的發行收入,不徵收增值税。

7.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銀行匯票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銀行匯票僅限於支取現金

B.實際結算金額與出票金額不一致的,該銀行匯票無效

C.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

D.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使用銀行匯票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銀行匯票可以用於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於支取現金;(2)選項B:實際結算金額不得超過出票金額,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3)選項D: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8.境內某電信企業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5年6月,向境內提供基礎電信服務,取得價税合計收入888萬元;向境內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取得價税合計收入636萬元;與此同時,該企業還向境外單位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取得收入318萬元。該電信企業本月的增值税銷項税額為()萬元。

A.124

B.135.84

C.142

D.154.92

答案: A

解析: 境內單位和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業服務,免徵增值税;因此,該電信企業本月的增值税銷項税額=888/(1+11%)*11%+636/(1+6%)*6%=124(萬元)。

9.甲工廠委託乙公司購買一批貨物,乙公司不收取報酬。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乙公司有權請求甲工廠償還為處理委託事務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但乙公司無權要求給付該必要費用的.利息

B.乙公司經甲工廠同意,轉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的,乙公司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C.乙公司因過錯給甲工廠造成損失,甲工廠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D.甲工廠有權隨時通知乙公司解除委託合同,但乙公司無法定理由不得解除委託合同

答案: B

解析: (1)選項A: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必要費用的,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2)選項B:轉委託經同意的,委託人可以就委託事務直接指示第三人,受託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3)選項C: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要求賠償損失;(4)選項D: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10.甲是某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持有該企業15%的份額。在合夥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甲在合夥期間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實施的下列行為中,違反《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A.將自購的機器設備出租給合夥企業使用

B.以合夥企業的名義購買汽車一輛歸合夥企業使用

C.以自己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向銀行提供質押擔保

D.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將其部分合夥份額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人

答案: B

解析: (1)選項A: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選項B: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3)選項C: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4)選項D: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11.根據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是()。

A.年應税銷售額為60萬元的從事貨物生產的個體工商户

B.年應税銷售額為60萬元的從事貨物生產的企業

C.年應税銷售額為90萬元的從事貨物批發的自然人

D.年應税銷售額為90萬元的從事貨物批發的企業

答案: C

解析: 選項C:個體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個人,不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

12.下列爭議中,可以適用《仲裁法》進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與其職工李某因解除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B.高某與其弟弟因財產繼承發生的爭議

C.某學校因購買電腦的質量問題與某商場發生的爭議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對其作出的罰款決定與該公安局發生的爭議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勞動爭議不適用於《仲裁法》;(2)選項B:繼承糾紛不能提請仲裁;(3)選項D:行政爭議不能提請仲裁。

13.甲是乙公司採購員,長期負責配送供應丙公司的貨物,甲離職後乙公司及時告知丙公司該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簽訂下年度貨物配送合同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無效

C.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1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 A

解析: (1)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由於丙公司已知甲離職的事實,不能構成表見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丙公司並非善意相對人;(3)選項D:相對人有權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14.甲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為10萬元,該企業2014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税額為()萬元。

A.2.5

B.2

C.1.25

D.1

答案: D

解析: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税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税所得額,按20%的税率繳納企業所得税;因此,甲企業2014年應納的企業所得税額=10*50%*20%=1(萬元)。

15.甲、乙簽訂了買賣合同,甲以乙為收款人開出一張票面金額為5萬元的銀行承兑匯票,作為預付款交付於乙,乙接受匯票後將其背書轉讓給丙。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該合同。下列關於甲的權利主張的表述中,符合《票據法》規定的是()。

A.甲有權要求乙返還匯票

B.甲有權要求丙返還匯票

C.甲有權請求付款銀行停止支付

D.甲有權要求乙返還5萬元預付款

答案: D

解析: 票據關係一經形成,就與基礎關係分離,基礎關係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對票據關係都不起影響作用。在本題中,甲、乙解除買賣合同,並不影響票據關係的存在,出票人甲無權要求丙返還匯票,也無權要求付款銀行停止支付,只能要求乙向甲返還已經支付的預付款。

16.下列有關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普通合夥人可以以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B.上市公司可以成為普通合夥人,不得成為有限合夥人

C.普通合夥人可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D.普通合夥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的,當然退夥;有限合夥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的,無須退夥

答案: B

解析: 選項B: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但可以成為有限合夥人。

17.根據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外匯收支項目中,屬於資本項目的是()。

A.中國企業甲公司為進行境外收購事項,向某美國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100萬美元

B.美國可口可樂公司在中國直接投資所獲得的利潤分配

C.美國公民乙以500萬元的價格在上海購買了一棟住房

D.中國政府無償援助非洲某國政府10億美元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屬於服務收支;(2)選項B屬於收益;(3)選項D屬於經常轉移(單方面轉移);選項ABD均為經常項目。

18.甲電信企業發生的下列業務中,按“增值電信服務”徵收增值税的是()。

A.出租帶寬

B.出租閒置倉庫

C.提供衞星電視信號落地轉接服務

D.銷售電話機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屬於“基礎電信服務”;(2)選項B:不動產租賃,不徵收增值税;(3)選項D:按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税。

19.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一張支票,乙公司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又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2014年12月5日,丁公司向付款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有關丁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期限,下列説法不符合票據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5年6月5日

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5年6月5日

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5年6月5日

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5年6月1日

答案: C

解析: 丁公司是最後持票人,有權向丙公司追索,也有權直接向乙公司或甲公司追索。(1)選項AB:不論丁公司向乙公司,還是向丙公司追索,都屬於行使首次追索權,且乙公司、丙公司均為一般前手,對一般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兑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2014年12月5日)起6個月內不行使則消滅;(2)選項CD:丁公司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行使的也屬於首次追索權,但由於追索對象是出票人,應適用“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2014年12月1日)起6個月內不行使則消滅”的規定。

20.下列關於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後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義務人自願履行了義務後,可以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主張恢復原狀

C.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D.當事人約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但當事人約定縮短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答案: C

解析: (1)選項A:訴訟時效期間的經過,債權人的“起訴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2)選項BC: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並不消滅實體權利(債權人的債權並不消滅);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選項D: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21.境內居民企業甲公司2014年取得技術轉讓收入900萬元,與該項技術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為300萬元,甲公司無其他納税調整事項。有關甲公司上述業務的税務處理,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無須繳納增值税

B.應繳納的增值税=900*6%=54(萬元)

C.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900-300)*50%*25%=75(萬元)

D.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900-500)*50%*25%=50(萬元)

答案: A

解析: (1)選項AB:納税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税。(2)選項CD: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在本題中,技術轉讓所得為600萬元,其中500萬元以內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甲公司此項業務應納企業所得税=(900-300-500)*25%*50%=12.50(萬元)。

22.下列有關國家出資企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兼職或兼任的説法中,正確的是()。

A.國有獨資企業的董事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B.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C.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

D.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B: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2)選項C:未經股東(大)會的同意,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3)選項D:所有公司(包括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不得兼任監事。

23.下列各項中,屬於《反壟斷法》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的是()。

A.甲、乙兩家煤炭公司為應對經濟不景氣、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達成的限定煤炭開採數量的協議

B.丙農機廠和丁農機店約定丁農機店銷售丙農機廠的某種專利產品時,只能按某一固定價格出售

C.戊公司為促銷一種新開發的護膚品,與所有經銷商約定,銷售產品時每瓶售價不得超過200元

D.生產同類產品的庚公司和己公司約定,庚公司的產品在東城市場銷售,己公司的產品在西城市場銷售

答案: B

解析: (1)選項A: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所達成的壟斷協議,可以免於處罰(壟斷協議行為的豁免);(2)選項B:屬於法律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固定轉售價格);(3)選項C:如果限定轉售的“最低價格”,則屬於法律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而本題限定的是轉售的“最高價格”;(4)選項D:屬於法律禁止的“橫向壟斷協議”(劃分市場)。

24.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事項中,可以由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決定的。

A.發行債券

B.申請破產

C.增加註冊資本

D.轉讓重大資產

答案: D

解析: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或者進行大額捐贈的,由董事會決定;選項ABC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25.王某將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險公司投保家庭財產保險。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因鄰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毀損,損失10萬元。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王某應當先向鄰居索賠,在鄰居無力賠償的情況下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

B.王某可以放棄對鄰居的賠償請求權,單獨向保險公司索賠

C.如果王某已從鄰居處得到10萬元的賠償,其仍可向保險公司索賠

D.如果王某從保險公司得到的賠償不足10萬元,其仍可向鄰居索賠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王某可以選擇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者向鄰居行使賠償請求權;(2)選項B: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的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3)選項C: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在本題中,既然王某已從鄰居處得到10萬元的足額賠償,王某不得再向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不能因保險關係而獲得額外利益)。

26.甲企業為生產水泥混凝土的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其銷售水泥混凝土選擇按照簡易辦法納税。2015年6月,甲企業銷售水泥混凝土取得含税收入636萬元;當月認證的全部增值税專用發票進項税額為18萬元。甲企業本月應繳納的增值税為()萬元。

A.36

B.18.52

C.18

D.0.52

答案: B

解析: (1)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生產銷售的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選擇按簡易辦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2)按照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税的一般納税人購進的貨物所支付的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因此,甲企業本月應繳納的增值税=636/(1+3%)*3%=18.52(萬元)。

27.甲公司欠乙公司300萬元,乙公司欠丙公司300萬元;乙公司和丙公司簽訂合同,乙公司將甲公司所欠的300萬元轉讓給丙公司。根據債權法律制度的規定,該轉讓對甲公司發生效力的時間為()。

A.乙公司和丙公司簽訂合同之時

B.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轉讓通知之時

C.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轉讓通知之時

D.甲公司發出同意通知之時

答案: C

解析: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無須債務人同意,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28.下列有關證券承銷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證券公司承銷股票可以採用包銷方式,但承銷債券只能採用代銷方式

B.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不得由承銷團承銷

C.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D.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並留存所包銷的證券

答案: D

解析: (1)選項A:股票和債券均有可能採用代銷或包銷方式;(2)選項B: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3)選項C: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

29.2014年2月16日,張某與王某發生爭執,爭執中張某將王某推倒,王某起身後未感覺不適;至2014年3月15日,王某突覺膝蓋疼痛難忍,住院就醫;2014年3月20日確診,並掌握確鑿證據證明繫上次爭執中被張某推倒所致;2014年4月20日,王某要求張某賠償有關醫藥費,張某予以拒絕。根據有關規定,王某要求張某賠償醫藥費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為()。

A.2015年2月16日

B.2015年3月15日

C.2015年3月20日

D.2015年4月20日

答案: D

解析: (1)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勢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勢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在本題中,王某要求張某賠償醫藥費的訴訟時效期間本應於2014年3月20日起算,至2015年3月20日屆滿。(2)當事人一方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請求,是訴訟時效中斷事由;在本題中,王某2014年4月20日請求張某賠償醫藥費,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應於2015年4月20日屆滿。

30.根據政府採購法律制度的規定,採購文件要求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供應商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政府採購合同金額的()。

A.5%

B.10%

C.20%

D.25%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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