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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收費的表現形式及審計方法

違規收費的表現形式及審計方法

審計人員在簡政放權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中發現,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存在亂收費、亂攤派現象,有的收費方式還呈現新特點。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違規收費的表現形式及審計方法的知識,歡迎閲讀。

違規收費的表現形式及審計方法

  正常收費的幾種類別

狹義的收費一般是指行政事業性收費,廣義的收費則包括除税收之外,由地方政府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以及授權的機構作為主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准許收取的資金和費用,通常體現專款專用原則、受益補償原則及價格補償原則,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國有資本經營及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費。

  違規收費的表現形式

違規收費是指某些機構、部門、人員以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名目,侵佔服務對象利益,在規定的種類和範圍之外收取費用的不正當行為。目前常見的違規收費有以下幾種形式:

自立項目收費。通常是受利益驅動的一種越權行為,在中央和省級規定允許的收費名目之外設立名目進行收費,包括地方政府或部門越權立項收費,職能部門或相關機構擅自越權收費,少數單位或個人無依據隨意收費。

超標準多收費或無依據減免收費。主要是在允許的收費名目之內,違反收費標準,擅自提高標準或降低標準,造成多收或少收費。

擴大範圍收費。將不符合收費規定的環節、行為、收費對象納入收費範圍,或將收費項目肢解,分出多個收費環節,增加收費頻次,造成重複收費和超範圍收費。

超期限收費。隨着行政審批改革的不斷推進和簡政放權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取消、暫停一系列收費項目,但有些地方部門和單位不及時取消、暫停,或不執行降低的新收費標準,繼續以已廢止的文件為依據進行收費。

以捐贈等名義變相收費。在實施收費專項治理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採取新的方式,以達到變相收費的目的,常見的是以“捐贈”或“贊助”的名義,依託行政職能強制向企業和個人收費。還有一些單位採取辦學習班、培訓班、辦雜誌的方式強制企業和個人參加或訂閲,其實質也是違規亂攤派和亂收費。

  違規收費的審計方法

現階段審計應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充分利用計算機審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查處力度。

數字化比對法。運用數字化審計技術,採集收費數據,與收費文件規定的項目、標準、時間期限、計費單位等進行比對。首先,蒐集整理物價收費文件。目前,各省級財政部門和物價部門的網站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考試考務費、醫院醫療衞生收費等均公開收費目錄,將收費目錄列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費單位、收費時限等數據內容,製成審計業務數據表。其次,採集財政部門非税收入系統的非税徵管明細數據,生成審計業務數據。利用計算機語句對這兩部分數據進行查詢比對,篩選出收費名稱、收費標準、計費單位、收費時間等不符合、不一致的數據,生成收費疑點。最後,對疑點明細逐一進行核查落實。

多維分析法。有的`單位在收費時,將不合規收費以合規的收費項目開具收費票據和上繳財政,有的單位無依據直接減免收費,而收費數據庫裏也沒有記錄,直接使用數據比對法無法鎖定,這時可以對採集獲取的非税收入數據,分項目、分單位、分年度或月份等多個維度進行總體分析、結構分析和時間趨勢分析,篩選出數據變化異常的收費項目和收費單位,迅速鎖定審計重點,為進一步開展實地核查奠定基礎。

憑證核對法。數字化比對法針對已上繳的各項收費,能非常有效地鎖定違規收費疑點,但對暫存在部門單位應繳未繳的各項收費,只能根據單位的收費收入明細賬,調閲收費憑證,結合收費票據與收費目錄文件進行手工核對。有的單位將收費收入轉移到往來賬目中核算,以便隱瞞收入和違規支出,收費審計時根據目錄文件除與收入明細賬核對外,還應結合往來賬目、銀行存款明細賬等一併核查。

實地調查法。有些單位為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採取收費不開收據、不入賬或以支抵收的方式,此類違規收費要通過個別訪談和內查外調的方式瞭解核實事實真相,重點從兩方面開展工作:一方面,召開相關人員座談會或無記名調查服務對象,瞭解是否存在隱瞞收費收入的做法;另一方面,延伸調查其他關聯單位或企業,查看有無相關繳費記錄,檢查各收費主體是否存在違規攤派和亂收費的問題。

實踐表明,通過以上四種方法審查收費的合規性,能夠及時有效地發現各種違規違紀收費問題,促進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得到落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當然,違規收費的審計方法並非僅限於此,在廣泛的審計實踐中,各種方式要相互結合,靈活運用,通過不斷地探索嘗試和總結創新,形成更為完善的審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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