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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绍兴会考取消技能加分

2015年起绍兴会考取消技能加分

近日,绍兴市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起市直(越城区)会考招生优惠加分办法的通知》,多项技能类加分将被取消

2015年起绍兴会考取消技能加分

新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身份类加分,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会考优惠加分按《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执行;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可加10分;

农村“双农独女户”家庭的独生女加5 分。

新政最大的变化是取消技能类加分

2015届九年级毕业生,在八年级和九年级阶段获得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及以上者,仍按原办法执行加分。在2013年7月1日至本文件发出之日期间,已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办的`市级或省级(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同意)体育类“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竞赛中,获市级个人前三名者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获省级个人前六名者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仍按原办法执行加分。之后再获得技能类荣誉的2015届毕业生将不享受加分优惠。2016届国中毕业生起,将全部终止以上技能类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应持有效奖证、证件等原件向报名点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绍兴市直(越城区)会考招生优惠加分申请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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