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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题与解析

2016年二建《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题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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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水利水电工程》案例分析题与解析

  31.背景资料:

某平原区拦河闸工程,设计流量860m3/s,校核流量1050m3/s,闸室结构如下图所示。本工程施工采用全段围堰法导流,上、下游围堰为均质土围堰,闸基为轻粉质砂壤土,基坑采用深井降水。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现上游围堰后(基坑侧)有大面积管涌群,施工单位为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就近挖取黏性土进行封堵,随着上游水位继续上涨,封堵失败,围堰决口,导致刚浇筑的闸室底板、下游消能防冲设施被冲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对事故进行了处理,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

  问题:

1.说明该拦河闸工程的等别及闸室和围堰的级别;指出图中建筑物部位1和2的名称。

2.本工程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对管涌群采取的处理措施有何不妥?并简要说明本工程管涌的抢护原则和正确抢护措施。

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哪几类?并指出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

4.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说明背景材料中"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

  参考解析:

  1.【参考答案

工程等别为Ⅱ等;闸室级别为2级;围堰级别为4级。图中:1为铺盖、2为消力池。

  【考点解析】

此题考察考生对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水闸工程布置的掌握情况。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和《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的规定,本工程等别为Ⅱ等;闸室级别为2级;围堰级别为4级。图中铺盖、消力池为水闸工程布置的常识

  2.【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采用黏性土对管涌群进行封堵不妥。

管涌的抢护原则是:制止涌水带砂,而留有渗水出路。

本工程的正确抢护措施:用透水性较好的砂、石、土工织物、梢料等反滤材料在管涌群出口处进行压盖。

  【考点解析】

此题考察水利工程险情处理的有关要求,考核考生对管涌处理的掌握情况。上述管涌的抢护原则和抢护措施是水利工程防汛抢险的一般常识。

  3.【参考答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本工程质量事故类别为较大质量事故。

  【考点解析】

此题考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考核考生对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的掌握情况。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壹、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

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本工程刚浇筑的闸室底板、下游消能防冲设施被冲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对工程使用寿命影响不大。事故等级应定为较大质量事故。

  4.【参考答案】

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考点解析】

此题考察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考核考生对水利工程质量事处理要求的掌握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 581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32背景资料:

某招标人就一河道疏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某网站刊登。在某网站刊登的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信用等级材料,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刊登的招标公告无此条要求。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编制,并约定如下内容:

(1)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疏浚土方的工程量增加超过15%视为变更。超出部分相应结算单价减少10%。共有A、B、C、D、E五家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A的委托代理人因临时有事,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标会场。投标人B认为投标人A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应按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A已递交投标文件,虽然其授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其投标报价等关键唱标要素.但应视为投标人A默认唱标要素,未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某一项关键项目的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较其相应总价多10万元。评标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后决定,为避免因修改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使得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和顺序发生变化,向投标人C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投标总报价不变.修改其关键项目的单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而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修改投标报价应相应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相应合价,否则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决定,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而某一评委认为,投标人D的投标报价应按算术错误进行修正,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最终,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投标人E为中标人,并与之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E首先进行充填区围堰清基。清基完成后,投标人E未通知监理人到场验收即进行后续施工。监理人在其施工几日后,要求投标人E进行局部开挖,以检查清基工作质量。经检查,监理人确认投标人E的清基质量合格。该月投标人提出如下结算单,并要求工期顺延1天。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和评标过程有何不要之处?说明理由。

2.如上述明细表有关项目的工程量经监理人确认无误,单价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有关单价,请计算应支付给投标人E的结算款(不计预付款扣回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扣回)。

3.监理人如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局部工程需要进行修补和返工,应由谁进行修补和返工,相应费用由谁承担?

  参考解析:

  1.【参考答案】

不妥之处如下:

(1)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方法不妥.在各个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应一致。

(2)招标文件约定保修期不妥。疏浚工程无保修期。

(3)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未废标不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应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4)对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处理不妥。应按关键项目的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修正其合价及相应投标总报价.并向投标人C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

(5)某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评标委员会的决定持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上写明不同意见并签字.而不应拒绝签字。

  【考点解析】

关于(1)的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指《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发布招标公告。在各个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应一致。

关于(2)的解析:

《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承包人义务第8款规定,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管理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疏浚工程无保修期,承包人对已完工验收的疏浚工程不承担保修责任。

关于(3)的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主持人可宣布其弃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

关于(4)的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时.投标人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应遵守下述规定:

①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②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③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予配合。

关于(5)的解析:

根据《评标和评标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评标委员会的决定持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上写明不同意见并签字,而不应拒绝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参考答案】

结算款=23000×4.2+110000×(1+0.15)×7.6+(150000-11000×1.15)×7.6×(1-0.1)=

96600+961400+160740=1218740元。

  【考点解析】

投标人E未通知监理人进行围堰清基检验,无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投标人均应承担因检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故监理人不应确认此项费用和相应工期延误。土方疏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投标时相应工程量15%,对超过15%部分,单价应相应降低10%。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于变更有如下规定: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上述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条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参考答案】

投标人E应负责进行修补和返工,因投标人E原因引起的修补和返工由投标人E承担,除此之外应由招标人承担费用。

  【考点解析】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于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有如下规定:

(1)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重新检查。

(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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