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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合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合集】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篇【合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除了学习以外,我还喜欢用书籍来充实自己。从我识字以来,我就看过很多书,如《格林童话》、《西游记》、《三国演义》、《绝佳拍当》……但我喜欢的,还是《鲁宾逊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到了暴风雨,被抛到了一个奇怪的小岛上,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一个人也没有。可是鲁宾逊却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地靠自己幸存了下来。他先是用一些碎木头制成了一个木筏,用它把船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运上岸去。然后在一个陡峭的小山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建了一间房子。还在周围建了一堵墙,种一些树和灌木来隐藏自己。鲁宾逊还做了一个大大的十字架,用来记日期。后来鲁宾逊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把墙给加固了。可是鲁宾逊后来的'日子不是一帆风顺的,他遇到了地震,把他的“豪华”住所瞬间化为乌有,他还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鲁宾逊还在一个漂亮的山谷里建了一所房子。但后来鲁宾逊意外地发现岛上有食人族,他还了其中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一些生存的本领。他和“星期五”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年后,在偶然的一天,居然以现了一艘英国船,最后顺利了英国。

28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鲁宾逊竟然在极端的环境里不屈服,并改造环境努力生存,多么地了不起啊!现在的儿童大都是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把他们视为自己的掌上明珠,别说让他们干什么大事,就是让他们干一些小小的家务活也主行,整天说:“我的小宝贝,你只要学习就好了,其它的,都让我们来做。”比如我,什么都不会,连洗衣服也笨手笨脚的。如果让我流浪在荒岛上,我能生存多少天呢?一天?两天?还是半天呢?可能连几个小时也就被吓坏了吧!从鲁宾逊的身上,我学会了很多的东西,懂得了许多生存的道理,其中一个就是:要学会独立生存的本领。

读一本好书胜过一个好老师,《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兴趣的你,也来读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古人说,三天不读书,便会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很严重,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道理。

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什么《十万个为什么》、《童话大王》、《红楼梦.》 我全都看过,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学生和两年老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当家教,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妻子还活着。简爱知道了他们不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依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慢慢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庸,没有金钱,地位卑微的女人,可她却有一种从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和丰富的感情世界。她自强自爱,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始终追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坚持个人的独立性。她强烈的独立意识使她坚守一个信念:追求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和婚姻。因此,当她不能平等和罗切斯特结为夫妇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哪怕心里是多么爱他!但她对爱情的追求始终不偏离传统道德的规范,她在个人感情与世俗观念的冲突中寻求两者统一。当她有小资本,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尽管罗切斯特失去了财富和健康,她仍毫不犹豫给了他全部的爱。

读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简爱虽然长的相貌平平,身份卑微,但她并不自暴自弃,并且并不虚荣,她善良,她温柔,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她的爱情经历使我形成了最初的爱情观。我要像简爱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读书的女孩,什么书都喜欢看,并且是百看不厌。因为读书太多我已经成了四只眼,可我觉得也值了。在各类书籍中我尤其喜欢读一些名人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其中一本。 这本书是聋盲人海伦〃凯勒写的非常有名的散文集,她让我非常震撼和感慨。书中她不但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坚强和勇敢,还让我们知道了自己有多么幸福、多么幸运。这本书首先简单介绍了海伦的成长历程,她虽然失去了听觉和视觉,可她并没有向狠心的命运低头,反而在她的导师莎莉文小姐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料理自己的琐事、甚至学会了阅读。最后,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她的人生,就来到了本书的核心部分,黑暗会使他意识到光明的可贵,失语会使他懂得享受声音的美妙,对海伦来说她把黑暗和失语看作是上帝奖励她的礼物,并假想自己获得了三天光明,在三天中如何看、如何听。这些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她的身体遭遇只有十万分之一的比例,可是她的思想真是绝无仅有的呀,海伦的形象在我脑海中渐渐清晰,她像女神一样占据着我的大脑。不,不对,她应该是我身边的朋友,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榜样。 人生就像一条路,路也可能平坦宽阔,也可能坑坑洼洼。对于海伦来说,她的'路不只是坑坑洼洼,简直就是一路荆棘,可是她仍坚强的走着,并且走出一条辉煌的道路。看到了她,我回想自己所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突然感觉自己好羞愧。曾经因为弹琴和妈妈赌气,因为考试没有拿满分不高兴,因为〃〃〃〃〃〃这些在海伦眼里算什么,这能算挫折吗?我有明亮的眼睛、灵敏的耳朵,我是多么幸运呀,我要刻苦练琴,给人们带去优美的音乐;我要努力学习,为社会奉献我的智慧;我要把海伦的故事讲给我的伙伴们,让她成为大家的榜样。

除了这些,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还有许许多多,书就像大海一

样宽阔深邃,书就像漫漫人生路上的一位永久的导师。这位导师并不直接告诉我们人生道理,而是让我们在苦苦思考中悟出真谛!有书读的世界真的很美好,读书还有好多好处呢,比如:可以提高阅读水平、增强写作能力等。

我真高兴能拥有很多书,并以她们为伴,让她们不断指引我前进,

象海伦一样不畏艰难、努力进取,并懂得珍惜,愿我们每个人都读万卷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爱读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视野上的宽阔、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财富。在这么多的课外书中,《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蜘蛛夏洛与小猪威尔伯的友谊故事。为了拯救小猪,夏洛想了很多的办法,最后用自己的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并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不再为未来担心,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夏洛,为了守住诺言,用尽全力,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一种力量,那是鼓励的力量,那是爱的力量。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就像爸爸对我的爱,记得有次幼儿园放学了,我在门口等待爸爸来接我,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脸上刮过,我冻得瑟瑟发抖,希望爸爸快点到来,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见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里躲一躲,正当我转过身,想去那个地方躲一躲时。忽然,我觉得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爸爸给我仔细地扣上扣子,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正当我沉默时,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里走去,我心里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危险怎么办?我又能干些什么?是傻傻地发呆,听天由命,还是树立坚强的信心,一步一个脚印往上爬。我要学习夏洛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碰到任何困难,都要有信心、有恒心、有决心去克服。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和生命,懂得了什么是持之以恒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决办法,只有多读书、多动脑,才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本蕴含着生命、爱和友谊的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谊,如何去关爱别人,如何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我们一起去体会《夏洛的网》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看过很多书,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取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去竺(古代印度)取经的事迹,由明代文学家吴承恩集合民间传说、话本、戏曲等资料,经过艰苦的创造改写而成,是我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神话小说,具有惊人的艺术成就。

鲁迅曾评价西游记: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小说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唐僧师徒四人在茫茫西行的取经之路上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艰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九九八十一难。

师徒们还没有取经时都是大名鼎鼎的妖神,首先说师傅唐三藏,在天庭是顶天立地的金蝉子。孙悟空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只妖猴,出来后当了花果山的大王。猪八戒是天蓬元帅,因为调戏嫦娥,被逐下凡间为猪妖。沙悟净本是沙河的妖怪,当唐僧取经时,成为了第四名取经人。最后一个白龙马,是海里的一条龙,化身为马。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孙悟空闯入龙宫获取金箍棒。猴儿们整日操演武艺,日子过得好不逍遥。一日空想,大王怎能没有兵器?猴孙们说龙宫里的宝贝很多,要什么有什么,孙悟空便跑去龙宫向龙王要兵器。龙王拿出一杆三千六百斤重的'九肢叉来。孙悟空试试说不够重太轻了。龙王又台出一柄七千二百斤重的画杆万戟。孙悟空又试了试说还是太轻了。孙悟空看到龙宫外有一根柱子,龙王大叫,那是定海神针,不能拿,一向不服输的孙悟空,过去直接把它拨起,变成针放进耳朵就获得了金箍棒,从此,用它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

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草房子》这本书是陈宝贵老师推荐的,既然是老师推荐的书,那肯定是一本好书,于是我便把书装进书包里。

放学之后,我写完作业,便捧着书看了起来。确实很好看。里面的小女孩儿----纸月,还有她的外婆。外婆想让纸月到油麻地国小上学,声称纸月不想在板仓国小上学了,桑校长有些为难,上头说了本地的孩子只能在本地上学,纸月的.外婆见桑校长不肯做决定,纸月的外婆正要在桑校长面前跪下来,桑校长连忙把纸月的外婆扶起来,答应了纸月在油麻地国小上学的事。桑乔觉得纸月一定是在板仓国小被欺负了,所以不肯在板仓上学。纸月入学后成绩一直很好,书法也写得比常人好,老师蒋一轮看见了纸月的书法和作文,便上报给了桑乔。桑乔看了说:“纸月的书法和作文这么好,肯定有人教。”桑乔询问了板仓国小的老师,老师们都连连摇头称自己不知道。桑乔心里倒是暗暗高兴:觉得油麻地国小收了一个不错的孩子。有一次作文课上桑桑的作文写得很好,便让他站起来念一下。可是桑桑突然找不到作文本了,急得满头大汗,蒋一轮说:“别急,慢慢找,大家也帮忙找找。”纸月把作文本拿起来,看见了桑桑的作文本,原来是纸月的作业本把桑桑的作文本压住了,纸月红着脸站了起来说:“报告桑桑的作文本在我这里。”纸月把本子递给桑桑,桑桑便站起来读作文。桑桑读的磕磕巴巴,仿佛不是自己写的一般,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了,终于读完了,蒋一轮让桑桑坐下。

后两个星期纸月都没有来上学,因为她病了。蒋一轮让桑桑去给纸月送作业,桑桑刚到,看见了有几个坏孩子欺负纸月,桑桑便和他们打了起来,让纸月赶紧上船,看到这儿,我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桑桑不会被他们打出个好歹来吧?我又接着看下去,纸月已经上船了,桑桑见打不过,便拿地上的砖吓唬他们,他们也确实被吓到了,桑桑跟纸月逃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金像背后》。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金像背后》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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