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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作文汇编15篇

我的故事作文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故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故事作文汇编15篇

我的故事作文1

青春总是充满挑战,我的自然也不例外。比如现在,我们要翻越面前这座无比高大的山,才能到达山背面的玻璃吊桥。

二十分钟以来,这已经是一行四人第三次休息了。明明三分钟前才吃的老冰棒,凉气却已不复存在。即使休息的时间比爬山的时间还长,一迈腿,依旧感觉灌满了铅。不多时,四瓶矿泉水已经下肚。

女伴坐在台阶上,边喘着粗气边仰头找山顶:“哪儿呢?怎么啥也看不见啊?台阶都看不见了。”我迅速在脑子里形成一个想象图,大概是快到山顶了吧。于是我拉起女伴,回到没爬山时的斗志昂扬:“看不见就别看啦,直接直接付诸行动就好了。往往都是低着头看脚下的路的人最先到达山顶,而那些抬头拼命看向目标的人早就被目标的高大吓得半途而废了。”她也知道再多的休息也是徒劳,索性和我一起开启了我们的第四段极限之战。

这一次,我们谁也没有再抬头找山顶,而是一步一步地踏在石阶上,脚踏实地。青春,是一个不够安稳的时期,总是有新奇的念头钻出脑海,总是活蹦乱跳、和朋友们打成一片。在这个略显浮躁的年纪,我们最需要的就是静,与踏实。于是,一步一步小心翼翼,脚下的台阶越来越陡、越来越窄,我发现身边的树也少了一些,并且不断地再减少。我心中窃喜——定是要到山顶了。用了一百二十分的自制力才克制住想要抬头的欲望。罢了,好好低着头吧,绕开脚下的每一块石头和松果吧,只管认真地走脚下的路。

通往山顶的路一定是最艰难的,种种迹象似乎都在暗示我们,山顶就在不远处。擦拭去额角的汗珠,我迈上视线以内的最后一级台阶。

抬头,叹息。此刻已经全无精力再去蹦跳了,但心却是雀跃无比的。是的,头顶再无遮挡物,终于换作我微笑了。

这只是我的一小段青春故事。而我以后的青春里,会有更多更高、更巍峨的大山。但是,就像翻越这座山一样,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便可以战胜每一座山的挑战。

我的故事作文2

读,读的是理想,读出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心得;读,读的是意境,读出了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辽远;读,读的是人生,读出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忧伤。

明月松间照之时,不妨静读月光。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月,是孤独的。月光更是凄惨地撩人。那一弯残缺的月儿,浸渍了多少游子、文人墨客的愁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李白似乎成了月神的化身,将对谪友的不舍融入这凄美的月光当中。从此,王昌龄的梦境,便总会被那皎洁的月光照亮,为那轮荡漾的月影痴迷。我燃烧对明月的情感,绣成晚风中携手相依的画卷,那卷幅中掩藏着月光流水般的孤独。静伫月河,你能感受到对影成三人的寂寥吗?

星垂平野阔之处,不妨畅读江水。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伫足江畔,多少往事如雾霭般氤氲在你身旁。江水滔滔,你会读懂那是屈子在长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江水平缓如溪流徜徉,你会读懂那是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哀婉;江水托着客船摇曳在晚风中,你会读懂那是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的琵琶女的愁情。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站在今天重读昨日。在这个世界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地织出了这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这极有规律的阴差阳错。在每一个转角,每一个绳结之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当时的我们茫然不知,却在回首之时,蓦然间发现一切脉络历历在目,方才领悟了忧伤和痛苦的来处。读昨天,如读黄花凋谢,又如晴空一鹤,无论领悟的是喜还是忧,都将成为我们今天宝贵的回忆,明天的坚实基石。

读,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探寻和倾诉,读出的坦然与释怀让彼此的心连得更紧。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曾经沧海,如今风华正茂;沧桑几度,化为霭霭青烟。在历史长河中,人们在品读春秋之余,定会坚信:读尽沧桑始到金。

我的故事作文3

我的老师曾说过:“从一个的阅读量中可以看出他的精神年龄。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没有阅读,那么他就妄来这世上走一遭。”这句话引起我的深思。

的确,阅读书籍有许多好处。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开拓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素养。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足以见书籍对人类的重要性。有的人一看书就昏昏欲睡,但我却越看越有精神。我常沉迷于书中美丽的景色,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中,书中的一切都使我流连忘返。从国小的《安徒生童话》到国中的《朝花夕拾》再到高中的《巴黎圣母院》,书籍伴我走过懵懂的岁月。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国小时就整天抱到书啃,一捧起书就不舍得放下。我最喜欢阅读名著,因为它们凝结了名家一生的智慧,启迪我的思想,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作者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优美的语言文字,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着迷,有一次我在阁楼上看书,看得过于投入,全然遗忘了周围的环境,仿佛天地间只剩我一个人,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以至于妈妈叫我吃饭喊了好几声都没感觉,最后妈妈抽走我手里的书才反应过来了。我看书总是一发不可收拾,看着看着就钻到书里去了,因此妈妈总说我是书虫。

我还曾因看书被锁教室,那天我借到一本好书,读的静静有味,索性一口气把书看完,不曾发现教室同学已走完,空荡荡的教室只我一个人。我还在回味书里精彩的故事情节,乍眼看到太阳不知何时已下山,猛然间惊觉天色已晚。我被锁在教室,站在窗口大声呼救,最后还是一名老师返校拿备课本解救了我,回到家里,理所当然的被妈妈一顿批评,那是我与书的一次美妙的邂逅。从此我越发爱上了读书。

“书中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我爱阅读,妈妈也支持我阅读,说多读点书总是好的,别人认为书是枯燥乏味的,每一次阅读都是全新的旅程,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与收获,看别人的故事我们感叹,殊不知我们也在经历类似的事情,但作为主角的我们似乎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让书成为你的伴侣,伴你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看有内涵的书,做有内涵的人。

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

读书,让生命更有意义!

我的故事作文4

我是一名学生,一名普通的国小生。

每天看似忙忙碌碌,穿梭于家和学校,经常会觉得自已像极了一具躯壳,重复再重复。有时,为了一道奥数题抓耳挠腮;有时,为了面子七窍生烟;有时,为了友谊默不作声还有很多很多数不胜数的事,可就算完美地处理好这些事,却还未成为那个别人家的孩子。

心乱如麻。

每当抬起头,看着那撒下灿烂阳光的太阳,总会在心底里暗暗地想,自己也能和他一样,在众星之中发光发热。我羡慕他,如此简单地工作,也能立足于万千人之中,被千万人歌颂。于是,下定决心,做一个太阳般的人。

开始不再是只有一具身体,而是把灵魂与心注入进去。

终于等到了一天,我被老师选中去参加演讲比赛。我深知,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于是开始拼命的练习,背讲稿、练发声、做动作、配表情,努力,再努力,一路过关斩将,终于登上了通往北京决赛的直通车。

去北京的高铁上,我被老师拉着在火车上演讲。起初,我是有千万个不愿意,害怕说得不好,在一车厢人前丢脸,害怕这么数月的努力,被别人的一句话打倒。老师把我拉到一边,对我说了很多鼓励的话,什么在火车上演讲能让你更多的发挥,什么不能被困难打倒,什么要像一个小太阳一样发光发热小太阳,发光发热?我情不自禁地念了出来。是啊,这不是我的初衷么?我勇敢地站在车厢中间,悦耳的声音在车厢中回荡。演讲过后,掌声雷动,我第一次尝到了发光发热的滋味,心里甜丝丝的,决赛的舞台在心里也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功夫不负苦心人,我终于捧回了全国二等奖的奖杯。

从那后,我变了,变得更开朗,变得更勇敢,变得更合群,更多的同学课余围着我聊天、玩耍、嬉笑、打闹,我猛然发现,自己不就成为那个发光发热的人了么?

再次和同学们讲起我自己的故事,从一只毫不起眼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中途的艰辛与挫折是不计其数。突然想起老师对我们说过的一句话,你流过的泪与汗,终将铺成一条路,带你走向成功。

抬起头,看看天空中正绽放的.火热的太阳,就想着,我做到了。每当这时,沐浴着阳光的我,也有阳光的味道了。何必讲别人的故事呢?你自己便是传奇。

我的故事作文5

总爱在夜深人静之时,和着柔柔的灯光,翻开薄薄的书页,让油墨的清香轻轻地濡染我的指尖、发际,最后柔柔地触及我的心尖,那时的我是幸福的。是的,读书是幸福的。

幼时的我也喜欢在晚上读书,却是为了妈妈端上的那碗好吃的夜宵。清清的汤水,白色的煮蛋小鸭子般上下浮动,轻轻地咬上一口,还有流动的蛋黄。许是贪恋这齿间的温暖,我总会很认真地看那些黑色的小字。在这小小的贪念的驱使下,我读完了《西游记》《爱的教育》。

当外在的诱惑对我渐渐失去吸引力以后,我又渐渐地学会了自我诱导。我曾经把一篇长文分成三部分,在自己面前摆上三四块巧克力,我告诉自己,读完一部分,就可以吃一块巧克力来慰劳自己,全读完便可以吃两块,结果那篇长文很快便被我搞定了。还有一次,在读完《简·爱》之后,我特想倾诉自己内心的感受,但又没有听众,我便抱起我的毛绒狗,给它讲简·爱的善良和对尊严的维护,而且还不时按按狗狗的脑袋,表示它在听,当时的感觉真是太爽了。但碰巧的是,这一幕偏偏被前来借书的好友逮了个正着,笑得她直蹲在地上捂肚子。

步入中学的我仍爱读书,但已不再需要诱惑和诱导。此时,我已真的爱上了读书,不仅用眼去读,而且还在用心去读,用情去读,读着世界上的书,也在读着书中的世界。我读《骆驼祥子》时,就很为祥子的遭遇感到不平。一天,我和妈妈去商场购物。为了方便,妈妈叫了辆三轮车。到目的地时,我随手多给了车夫一块钱。那位车夫怔怔地看着我。妈妈也不解地看着我。我愣是一句话也不说,拉着妈妈转身离开。为这件事,妈妈说了我半天,后来还在给爸爸的电话中说了这件事。爸爸听完后直发笑,说就当是我读书多花的钱吧。而我坚持认为那是自己对劳动人民的感同身受。

时光悄悄地从指间滑过,我对书的挚爱也与日俱增。抚摩着软软的封皮,心底常常漫起一股暖流。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一束束散发着油墨清香的鲜花,而我则是花丛中的一只小蜜蜂,每天都在轻舞飞扬,采集着属于自己的那份人生的快乐。

我的故事作文6

都是电脑惹的祸!

电脑,多现代化啊,可是也好多病毒啊,让我又爱又恨。

电脑容易被病毒入侵,我家的宝贝——笔记本电脑,有一次就被病毒入侵了。

那天,我在家里度假,闲着没事,就把电脑打开了,我玩了很长的时间,电脑有些发烫了,我赶紧关了去吃饭。

下午,我脑袋中的“蜘蛛”又嚷着要到网上去,好不容易等到爸爸妈妈都上班去了,便迫不及待地奔到了电脑的面前。

我插上插头,打开电源,输入密码,打开电脑,一连串流利的动作让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想我平时那么慢,就差和蜗牛比赛了。而现在竟然可以那么快!

刚打开电脑,我就迫不及待地上网,正当我在网络世界尽情遨游时,没想到,竟有病毒来捣蛋,电脑死机了。

当时的我,吓傻了,脑子里的那个嚷着要上网的“蜘蛛”也不闹了。整个脑子里都是“唉呀,惨了,惨了,怎么办呢?”真是欲哭无泪,我手足无措。

只有把电脑强行关机了,我惴惴不安。

可恶的电脑病毒,我一定要把你们消灭掉!可是现在怎么办呢?和爸爸直说?不行,一定会有一顿“竹笋炒肉丝”!可是瞒天过海?也不行,爸爸回来一打开电脑不就知道了。算了,还是和爸爸自首吧,这样还能“坦白从宽”。

傍晚,家里阴云密布。我主动来到爸爸面前,把事情的原委一一道来。正等着爸爸的晴天霹雳呢,却听到爸爸的笑声:“这个没事,用杀毒软件嘛!”我困惑不解,细细询问之下才恍然大悟,我如释重负。

都是电脑惹的祸,让我担心了一下午,看来以后还是要加强电脑安全知识学习啊,这样才能技高人胆大。

我的故事作文7

我喜欢长发,每当看到别人长发飘飘的样子,我总能想到曾经的我也有一头乌黑笔直的齐腰长发。

之前我留着长发,当风吹拂着它们在我身后起舞的时候,就像是蝴蝶飞舞一样美好;当发丝划过我的脸庞那种痒痒的感觉,就像是他们在和我玩耍一般。

每次洗头发的时候看到发丝在水里面悠悠的晃动,就像是一条条的小黑鱼,在水里嬉戏;用洗发水揉搓头发时,在头顶做一个造型不让头发散开,他们又像是一群听话的孩子,紧紧抱在一起。看起来白花花的,但是又不同于老人头上的银丝,因为它们有在阳光下五彩缤纷的泡沫。

长长的头发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当我无聊的时候就会拨弄我的长发。有时编一个美美的辫子,经过很长时间后再散开,就像一条条小波浪;又像一群弯弯曲曲的小蚯蚓。静止的时候就像一个个训练有序的士兵,仿佛没有命令他们就会一直站着似的,而当微风吹过又像得了命令一般跳跃着美丽的舞姿,看上去就像一幅画。

与长发较长的接触之后,我还发现它有一个很实际的用途——保暖。冬天的天气特别的寒冷,有些人不喜欢把自己裹的太厚重,就可以把头发散开,然后用头发盖住耳朵和脖子,就能够抵御寒风对身体的侵袭。

有些人喜欢直发或者是卷发,还有人喜欢染发,而我却更喜欢那从头皮层中奋力生长出来的自然直发,因为我觉得它们看起来非常具有生命的气息,进过不断地努力生长,终于顶开了头层,在风中飞舞着,尽情的展示着他们的存在。而烫发染发之后,都会损伤发丝,让它们不再那么生机勃勃,不再那么充满活力,所以为什么要去改变它呢?

我之前那一头长发就是自然之发,但是家人都觉得它长得太长啦,还说学生头发应该短一些比较好打理,都劝说我把它剪掉,那么爱头发的我怎么可能会同意呢?但在一个冬天我突然发现头发都憔悴了,也开始老去了,我才发现他们已经到了该退休的时候了,只好忍痛它们剪掉了。

现在,每当我看到别人长发飘飘的样子,我总会想起记忆中我的一头长发,是那么美丽......

我的故事作文8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天空那一团一团的云朵有一种别样的美,可没一会儿,天空如同孩子的脸一般,没有征兆地变幻着颜色。很快,乌云如黑幕般遮住了天空。

而我此时正“两耳不闻窗外事”,美滋滋地躺在床上,吃着零食,看着电视,别提有多滋润了。

当我不经意地朝窗外“惊鸿一瞥”,在半秒钟的一怔后飞快的窜上楼顶。完了!完了!完了!楼顶还晒着花生!如果淋雨发毛,有什么闪失,那可就大事不妙了。我心中做着思想斗争。

片刻后,我抄起那把铲把比我还高的特制大铲子,笨拙地使用着这个“庞然大物”,一次一次地往竹筐里运花生,豆子大的雨点开始打在我的脸上。我心里想:不行啊!这也太慢了,等我运完,明年的黄花菜都凉了。一边思考着一边变换着方案,我先将花生从各个方向往中心拢成一大堆,再往竹筐里运,这样一来果然快了许多。

老天爷似乎一定要和我“作对”,乌云不仅没有丝毫要“撤退”的意思,反而下的越来越大。我心中憋着一股子火,硬着头皮,火急火燎地运着花生。终于,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了任务。

在这时,我才看到姗姗来迟的父亲,简直欲哭无泪呀!心想:这么晚才来支援,这要真打仗,我恐怕早就“挂”了。老爸当然不知道我此时内心的悲愤,只是满意地看着我,没有半点愧疚之意。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了,哪个老爸会和老天爷一起压榨自己儿子的劳动力呀!简直就是坑儿子嘛!

到最后,我浑身都湿透了,像一只落汤鸡,还打了几个喷嚏。不过我成功地拯救了三大筐的花生,还有满满的成就感和一点小得意。

谁说人不胜天?人生可能不会事事顺心,然而我们只要努力去做,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即使有些小挫折,但风雨之后总有彩虹。

我的故事作文9

生活里总有那么几件事令人获得道理或启发,我也有。我每次路过家门前的花店时,都想买盆花,但是全都被我给打消了,以为我觉得养花既麻烦又花心思,可是,今天我思来想去,终于决定买一盆花。

我问妈妈:“妈妈,我想买盆花,可以吗?”妈妈想了想,回答道:“这个呀,当然可以呀,养花可以锻炼你很多东西,可是你可以坚持的下来吗?”“可以的,妈妈,我一定可以坚持下来的!”我对妈妈保证道。妈妈笑笑,对我说:“那咱们进去吧!”最后,我买回来了一盆小型向日葵,就像玫瑰花那样的小花。我把花种轻轻放在盆中埋好,浇了适量的水,再把它放在家中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好让小向日葵吸收足够的阳光。我每天都会给它浇水,每天都会细心的观察它。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觉得这小向日葵麻烦了,我心想:天天给向日葵浇水,天天观察向日葵,哎,早知道会这么麻烦我就不买花了啊,哎!我一边想一边叹气。几天后,妈妈好像发现了我的心意,把我叫去卧室谈话。妈妈首先对我笑笑,说:“你是不是已经开始觉得养花麻烦了啊?”我低下头小声回答妈妈:“嗯,是这样,养花真是太困难了”“问题其实并不在于这里,养花其实并不困难,有的人会把养花看做一种乐趣,而有的人则把养花看得非常困难,养花需要耐心,你要把它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我说到这,你懂妈妈的意思了吗?”

我似乎突然明白了些什么,对妈妈说:“妈妈!我都明白了!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谢谢你,妈妈!”我走出了卧室,坚持每天观察向日葵的成长情况,再也没有想放弃一说,把养花看成了日常。这就是我的养花故事,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做事万万不可以半途而废,一定要坚持下去,往往你认为困难的,麻烦的,其实都可以简单,所以不要放弃,往往都是那些坚持下来了的人,获得了启发。

我的故事作文10

我的幸福故事如同毛毛细雨飘落时那般温柔,我的幸福故事如同晴朗的天气那般温暖,我的幸福故事如同一块糖果那般甜蜜。想听听我的幸福故事吗?那就请你细细地往下读吧!

夏天的夜总是让人难以入眠,若是遇上一些停电或其它的小插曲,那肯定会是一个难熬的夜晚。更何况还有很多可恶的小蚊子不停地骚扰着,想方设法地来偷喝我们的血。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趟老家,一段令我难忘的幸福故事就这样发生了。可能因为好久没有在乡下呆了,我很不适应老家的环境,一到晚上更是难熬。没有空调、没有风扇,甚至连蚊帐也没有的日子,我都快疯了,天天盼望着回珠海,妈妈总是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天天,这才是你的故乡,无论环境如何,你都应该爱这里,试着去适应这里的一切。”我听后只能无奈的接受着,试着去忍。说来也奇怪,自那以后,每到半夜总能感觉到阵阵凉风,我猜想是自来风来助我入睡了!早上醒来,我跟妈妈分享着我的猜想,妈妈乐呵呵地说:“有风了就好,那样你就能睡个好觉了。”

一个偶然的夜晚,却让我明白,我的猜想是一个错误!我错的多么离谱啊!记得那天夜里,我被尿憋醒了,模模糊糊地睁开朦胧的双眼,看到床边趴着个人,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她这么晚怎么不去睡,趴这里干什么啊?再仔细一看,她手里还握着扇子。我顿时醒悟,原来,我认为的自来风是来自妈妈手上的扇子,看着妈妈累趴在我床边熟睡的样子,我感到无比惭愧。我惭愧我竟然没有察觉到妈妈对我的付出。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忍不住抱住妈妈大声的对她说:“妈妈,我爱你。”妈妈醒来,仍然是乐呵呵的抱着我说:“傻孩子,妈妈也爱你”。

我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并用自己的努力去回报爸爸妈妈。有这样为我不顾一切的爸爸妈妈,有这样疼爱我、教育我、含辛茹苦抚养我的爸爸妈妈,难道我不是很幸福吗?

我的故事作文11

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我的故事作文12

自从上学起,我就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他们是我精神的食粮,但在浩如烟海的图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

主人公鲁宾逊是英国人,出生于十七世纪中叶,从小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后他不顾父母的阻拦,执意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后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了出来,流落到巴西。他在那儿买了一块地,经营一个种植园,收入十分可观。可是他不满足于眼前的现状,他又一次出海冒险。可是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他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可是鲁宾逊并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烧制陶器、圈养山羊、修造船只、挖运河、用藤萝编筐、烧制面包让自己活了下来,他还捉了只鹦鹉,起名波儿来解决孤独的问题,他也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事,也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后来鲁宾逊靠他的聪明才智救下了因船员叛变而被劫持的船长等人,船长为了答谢他,同意将他带回英国,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鲁宾逊,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也和鲁宾逊一样喜欢冒险,并且总想有朝一日能环游世界,并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困难,总是想着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赞叹与羡慕,但在现在看来真是纸上谈兵,想法太天真,太幼稚,甚至有些愚蠢。我相信鲁宾逊一生的离奇遭遇是前所未闻的,他那变化多端的生活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要面对困难,不畏困难,藐视困难的精神品质。

我的故事作文13

时光匆匆如流水,岁月如流不复返,人生中有很多美好而短暂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事情也渐渐淡忘,但是有一段时光我记忆犹新,永远无法忘怀。

新的一年到了,我们该跟上一年画上圆满的句号了。在过春节前,我还在细细地回忆着上一年美好的时光。每逢春节快到时,大家都手忙脚乱地做准备,有的买鞭炮,有的买新衣服或红袍,有的买红对联。我的家乡有许多传统的节日,最有趣的就是春节。盼星星,盼月亮,我终于快盼到春节了,为什么?因为春节不仅过年,还要放长假,在我眼里,春节的放假要比暑假好多了,为什么?听我一一道来。

现在我的学习任务之重是可想而知的,整个寒假都处于紧张之中。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是时空错乱还是世界大战,我这几天竟然快乐地度过了。这就是我的寒假欢聚系列的莫名其妙的序幕。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我的家乡在潮州,那里有着自己独特的风俗,春节更为热闹。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每次过春节人们总要贴春联、贴福字、放爆竹。

你瞧,家家户户都一派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景象。大年七年级的早晨,天刚蒙蒙亮,各家各户就不约而同地放起了鞭炮,那声音震耳欲聋,我也就起床了。一出门,就看见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门庭若市。大街小巷孩子们有的在放鞭炮,有的在玩耍,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各家商店也准备开门营业。月是故乡明,节是家乡亲。在家乡,春节是我们最欢乐的节日,腊月三十的守夜,正月的拜年等都像一个个美妙的音符,永远刻画在我的心里。

翻动着我们曾经的留影,回忆着我们的喜怒哀乐,往日的欢笑历历在目,再次回想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我永远珍惜那段美好的时光!

我的故事作文14

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曾经的我是真的不中意“书”啊!

“书”,在我小的时候与蚂蚁并列,是我最讨厌的东西了,一讲到它们我就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小时候,要是让我坐下去认真读书,那我一定是心不在焉,总是左看看右看看,反正眼睛一定是不会往我手里的书上看的!我总感觉书上的汉字在纸张上排列有序,时而横列,时而纵行,像一群群密密麻麻、黑漆漆的蚂蚁,让我很不舒服!

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竟然爱上了读书,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一次,我和朋友们聊天,正聊得兴致勃勃的时候,突然有个朋友说:“你们看《西游记》了吗?”周围的人都点点头说:“我看了,里面的孙悟空可真聪明呀!”“对啊,孙悟空他还拥有火眼金睛,妖怪不管变成什么样他总能一眼识破”我一直都插不进去话,总感觉自己好多余。后来,我再去找别人聊天,发现他们都在谈关于书的事情,这才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差劲。我发现大家都比以前优秀,而我呢,还在原地踏步。从此,我的心里开始默念:从现在开始,我要读书!

那天过后,我开始了读书之旅。刚开始,我总是读到一半就想玩会儿手机,让自己放松一下,但是,没过一会儿我就打破了这个念想,自己对自己说:你现在比别人已经落后了许多,现在读书还不迟,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追上他人。

我先从最薄的书开始阅读,后来再慢慢地增加阅读的页数。如果有时候有了感想,就拿出铅笔来做批注。时间久了,我发现,每天阅读已经成了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不拿起书来阅读,总感觉今天好像少做了些什么事情。

我发现,书真的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自从爱上读书后,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起来。每当我有困难时,孙悟空都会为我披荆斩棘;每当我有过不去的坎儿时,简·爱都会在耳边不断鼓励着我;每当我骄傲自大时,保尔都会及时提醒和告诫我。

如果有人说谁不爱读书,那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问谁热爱书,那一定包括我!

我的故事作文15

与书为友,如与人为友;选择好书如良师益友。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友,与书为伴,能收获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课堂上找不到的欢乐。

读书第一天,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晚写完了作业,像往常一样正要去玩妈妈的手机,妈妈却说:“妞,来给你介绍一位新朋友!”我东张西望不见人,妈妈边说边把一本书放到了我手里,那天妈妈和我一起读了那本书的前几页,我有的字不认识,有的内容看不懂,都得问妈妈,烦的不想读,就几页而已,我足足读了半个小时才读完,妈妈鼓励我说:“现在你认识的字还不多,有些知识还没学过,不理解,读的慢没关系,你读的书多了,字认识的多了,知识也丰富了,书也就能看懂了,自然而然就读的快了,并且还会喜欢上读书。”两天,三天,五天,我每天晚上都在妈妈陪伴下坚持读书。

慢慢地,慢慢地,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妈妈让我去超市买盐,我路过新华书店时,看到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我拿起一本封面很漂亮的书翻看着,不知不觉竟然看入迷了,也不知看了多长时间,直到阿姨提醒我她们快要下班了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径直走回了家,把买盐的事完全给忘掉了。妈妈知道我是因为去看书,才忘记买盐后,不但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一番。

现在,书已经成了我亲密的朋友,这两年来它一直陪伴着我,成长的路上我早已离不开它,爱上读书,就像鸟儿爱蓝天,鱼儿爱大海,这是我对书的挚爱,对知识的渴望。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一定能找到书中的乐趣,感受书带给我们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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