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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偶然为题的作文3篇

实用的偶然为题的作文3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然为题的作文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偶然为题的作文3篇

偶然为题的作文 篇1

小说《半生缘》伊始,沈世钧在一家旧饭铺子里偶然遇见了着淡灰色旧羊皮大衣的顾曼桢。多年后,灯火昏黄里的那张圆中见方的脸,刻骨铭心。

这偶然的一眼,越过时间,带着初入世间的惊慌,一阵心悸。仅是偶然,便已经是美好了。

偶然,它其中有情味隽永,让人捉摸不透却欲流连于其中。它所带来的一瞬间心触的感受,像是小孩子用幼齿磨咬你的小指头,轻痛后,麻麻的痒。

像是另一个世界在眼前只一晃,将你从身体里抽离,只掀开那么一点儿光亮,让你望见前世今生或是注定的那么一眼。惊,待你要流转眼波与所望之物往来秋色,那一瞬的触动兀地消逝,情思就慢慢涨起来,只留下你想,心头麻麻的痒,愈想,愈情,愈知不能再得,因为那只是一瞬的"偶然"。

偶然的本质,是一时间片刻,偶然前与偶然后在渺茫中不绝地相逐突遇的一个小点,好比河面上一座长桥,偶然便是那桥面中间一小截,你欲至桥间,总是要上桥的一段蓄势。

换句话说,偶然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一步一步必然而来。你上了桥,必要顺着那桥走至桥间,因此这偶然是我们的偶然,造物者的必然。

"眼看他高楼起,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一系列偶然之间,"眼看"的发出者扮演的便是造物者所踞的角色,即被拎到半空里俯着,作为局外人旁观。

可人毕竟无能有造物者的预知力,而其对于"偶然"之事的判断,是以微露出的些许端倪来定论,即偶然之前,必然有一系列必然之事。

那曼桢在酒馆里偶然遇见世钧,也就并非是不可预料的相遇了。二人均在一处工厂做工,又常在那样几家饭铺子里吃饭,不拘时间,相遇总是必然。

造物者与我们间存有一堵灰墙,造物者的长单子上早早列好我们一生预发生的事。而灰墙这边的我们,渺渺茫茫地往前走,是被动地接受,这是不幸,却因生而为人,拥有从未知里体味偶然的触动而心生情思的能力,这未尝不是大幸。

当你逾越"偶然"的桥间,依旧迷茫地往下走,"偶然"所积蓄的那一点痛,那一点痒便会消散殆尽,"偶然"便会渐变为"常在"。

丰子恺语,"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变迁的痕迹,让人误以为其恒久不变。当柔的心扉变成硬邦邦的隔夜猪肝,偶然便随初心好奇心溜走。你身体里的某种东西死掉了,你对某物再无法动情,你感到它"常在"了。

佛语,常即俗。这好比说,你今日回家偶然望见一只鸟,明日再见,便不会再有惊鸿一瞥式的"偶然"心境,第三天,第四天,造物者用幻化的诡计营造"渐"的氛围,那只初见美好的鸟渐渐成为四周极平凡极尘埃的一处俗景,成为你视觉的一个习惯。

寻梦的杜丽娘,偶然间心似缱,她所痴求的梦境便是对于常而俗的生命的反抗,她痴迷的便是偶然所引起的心触,牵起心缱的情思,而这种情思所引起的某种肉体的痛感。

很多人,也许从未经历过偶然之感,生命,生活,于其永远是常在。柔的心,惊的眼,他没有;对世界那一点灵犀之意,他没有;情,他没有,他没有。

我未可知,世间或真有那样几个"大人格""大人生"的人,能躲避造物者的欺,跳出时间的界限,永恒地拥有"偶然"。

"生命便是一场偶然。"如王小波这样的顿悟,世间却有几人?偶然有之,便成为永恒!

偶然为题的作文 篇2

走进楼洞,一捧翠绿的艾草闯进视线。它浑身长着巴掌大的叶子,风一吹过,叶儿就叫着、跳着、拍着手。我不禁被它逗乐了,欲上前仔细端详它。

正在这时,门伴着一串咳嗽声打开了,一位老奶奶走了出来。她看见我,抿着嘴笑了,说:“姑娘,这是我种的艾草,来,收着吧,别嫌少啊!”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捧用红绳绑着的艾草,塞到我手里。

我愣了愣,没想到在这城市里,邻居还能这么亲切。我笑了,说了声谢谢,满心欢喜地收下了。走到二楼,发现两户人家都挂上了艾草,艾香弥漫,沁人心脾。

三楼,依然挂上了艾草,我心想:“不会这么巧吧,怎么都挂上了艾草?”直到四楼,那两捧绑着红绳的艾草在提醒我,这也许不是巧合。我疑惑地看了看手中的艾,抬头看看挂在门前的艾,同样用红绳捆住,难道都是老奶奶送的?

我奔上五楼,左边的`那一户用绳子把艾草固定在墙上,被捆的五花大绑的艾草,好像在倒立一样。我懂了,原来即使没有合适的地方插艾草,也会尽量把它挂出来。右边的门前,没有艾草,那是我家。我怀着偶然发现的感动,把艾草挂在了门上。

望着这绿盈盈的艾草,许多感慨涌上心头。在这情意浓浓的端午节里,我偶然从一捧艾草的翠绿中发现,没有左邻右舍的冷漠,只有更多无言的关爱。

艾香浓浓,爱也浓浓,在一次偶然的发现中。

偶然为题的作文 篇3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题记

一千零九天——到现在,我们分别了整整一千零九天,这是我们分开最长的一次了。

当风翻过日记本泛黄的纸张,时间仿佛回到了最初的那天。从未发现,原来遇见是一件如此简单的事情。一个过于简单的动作就像是演练了好几次,当我们的手同时握住了同一本书,谁都没有想到带来的是最美的遇见。从此,我的世界里多了你的笑容。

你爱画画,喜欢用线条勾勒出你的想法。但你的父母却并不支持你,他们更希望你能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于是扔掉你的画笔,烧掉了你最喜欢的画集。我难以想象,当它们在你眼前化为灰烬时你的心情。你最喜欢列维坦的画,最爱那一幅《白桦林》。你经常捧着画集指给我看,你说《白桦林》里有自由的味道。当时的我并不懂得你的意思,只记得你当时的神情,眼睛里流露出的光彩比明媚的阳光还美丽。

那年秋天,阳光透过道路两旁高大的梧桐树洒在身上,我跑遍了全市大大小小的书店,只为寻找那一本你最爱的画集。因为,你告诉我,你要出国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可以变得那么远。分别来得太快,让我们都措手不及。我开始珍惜,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珍惜当初的永永远远。

这里的书店太小,我只能选择上网订购。我多希望你可以慢一点走,慢一点走,我怕跟不上你的脚步了。在你临行的前一天,我们并肩坐在我家小小的阳台上。你抱着我的地球仪小心翼翼的圈下了中国和美国,你说:“这两国家,一个在东半球,一个在西半球,是面对面的,你要是想我了,就把它抱出来看看哦!”我轻轻的点了点头。我们没哭,因为我们始终相信我们还会在某一天偶然遇见。那时的'阳光铺在你的头发上,泛出栗色的柔和的光。恍惚间,我以为你是巡游人间的天使。

第二天,我抱着刚到的《列维坦画集》追到机场,却只能目送着飞机离去。无助的在机场徘徊,我好像突然明白了自由的含义……现在,我又拿出了这本画集,翻开了《白桦林》,再次坐在阳光下,静静的回忆你,静静的等待我和你的下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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