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者斋 >

范文 >作文 >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的书作文(15篇)

我喜欢的书作文1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漂泊记》、《杨家将》、《格列弗行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间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狡猾小男孩,由于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常常优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单,他在寻觅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通过以善待善仙女教训,不断改正缺陷,渐渐长大并英勇起来,能做最不乐意做的事,协助做不肯协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当地也便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含辛茹苦,抵达光芒城,见到慈悲妈妈,在慈悲妈妈的教训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持续往前走,通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后,他总算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终究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摆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相同有许多缺陷,但终究都被他一点点战胜,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仍然很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师和妈妈气愤,读了《水孩子》今后,我要向汤姆相同改掉坏习惯,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喜欢的书作文2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喜欢的书作文3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喜欢的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的书作文5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国小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我喜欢的书作文6

我最喜欢读书,因为书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最喜欢读书,因为书是一个开阔视野的海洋;我最喜欢读书,因为书是一把打开人生大门的金钥匙。我的书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万古风流苏东坡》,这本书里面装满了知识,只要打开它,让你永远也看不够。

《万古风流苏东坡》这本书主要讲了苏东坡的生平,以及他的曲折人生。他勤奋好学、刚正不阿、勇于与权贵作斗争。他曾在汴京考进士,与一些支持汉唐诗文的人一起击败了支持“太学体”的人,把“太学体”势力击散了,许多支持“太学体”的人都来投靠苏东坡。因此,苏东坡在当地很有名气。

我从书上了解到,苏东坡原来和王安石是好朋友,后来因为不支持王安石变法,被朝廷贬到了黄州。他一生当过七个地方的太守,因此,我觉得他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他在少年时的处境很自由,经常和爷爷去附近山上游玩,我很渴望能像他那样过着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他还是著名的《易》学家,他在《东坡易传》上把他对《易》的见解编了下去;他一生写的诗、词、论、赋很多,他小时候写的文章就被当作书卖了。可见,他的知识非常丰富,读过的书很多。

我非常喜欢《万古风流苏东坡》这本书,因为苏东坡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以后我还要像苏东坡一样读更多的书,懂得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喜欢的书作文7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作文8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喜欢的书作文9

安静安静的散文,神秘奇幻的小说,幽默独特的外国经典,每本书字里行间都洋溢着令人着迷的感情。而且我特别喜欢《风铃草的夏天》。

《风铃草的夏天》是语文老师借给我的。第一次遇到是中午语文阅读时间。

那天中午,我正在静静地看书,突然听到吴老师叫我。我不相信地走过去。吴先生递给我一本书。定睛一看,是《风铃草的夏天》,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黄色的封面上出现斑驳的光影,下面是一束淡紫色的铃铛,上面的右侧静静地躺着六个黑色的花状人物——铃铛,给人一种温暖。

吴老师和蔼地对我说:“这本书的作者也在我们学校读书,她和你一样爱读书。现在借给你,希望你能向她学习。”听了吴老师的话,我更加珍惜这本书了。

当我回到家完成作业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仔细阅读。内容大致如下:外号叫曹操的女生,原本在一部作文剧里担任主角,但是被转学生凤玲的到来所取代,她开始羡慕凤玲。在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中,曹操和凤玲逐渐成为好朋友,但曹操却被嫉妒驱使着让凤玲变丑。最后,在曹操向丰菱坦白自己的错误后,丰菱起初拒绝接受事实,与曹操分手,但最终又成了最好的朋友。

故事情节曲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读到难过的东西会难过;当我读到风铃被老师冤枉的地方时,我忍不住抱怨她。当我读到曹操和风铃重逢的地方时,我为这样一个好朋友感到高兴……这本书驱动着我的情绪,让我也有同感。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珍惜友谊,成长…

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这本书放在书桌上最显眼的地方。我一完成作业,就会再见到曹操和凤玲。

《风铃草的夏天》就像一朵清新的郁金香。虽然已经被我还给吴老师了,但它在我心里有一席之地,有淡淡的清香。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10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

我喜欢的书作文11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会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会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喜欢的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书作文13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国小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14

我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

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欢的书作文15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国小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标签: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fw/zuowen/gk934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