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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站机动中队工作小结范文

治超站机动中队工作小结范文

20xx年4月xx日,在**市公路管理站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治超站机动中队进行重组,新机动中队现有工作人员13名,所有同志能齐心协力,积极参加治超活动。现就机动中队成立以来工作小结如下:

治超站机动中队工作小结范文

一个多月以来,我中队在超限检查中坚持以G204线**段不停车检测点定点检查为主,在G204线和S334线流动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时的上路稽查违法超限运输车,共检查215辆嫌疑车辆,查获违法超限运输车67辆,处罚48起,罚款xx.66万元;驳载522.66吨。其中因19辆车违法情节轻微,超限额不足2吨,予以责令改正教育放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

我机动中队建成后,建立2个外业组,1个内业组(含后勤及场地管理)。同志们克服中队建成初期设施不全,人手紧张,部分人员业务不够熟悉等困难,一边坚持超限运输的查处,一边完善办公设施、设备。**公路站领导非常重视我中队思想教育工作,数次参加中队工作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是我中队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严明纪律的坚强后盾。对业务不够熟悉的同志,中队除加强业务指导外,主要实行以老带新方法,尽快使同志们适应新的岗位,新的要求。

二、加强横向联系,借力生威

机动中队建立后,为提升中队在超限查处工作的效率和权威性。主动与袁桥交警中队进行沟通,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配合。在站领导的帮助和协调下,袁桥交警中队对我中队工作非常支持,在超限检查中,一旦有不配合的车辆,只要我们请求支持的,交警中队同志均积极配合,尤其在夜间超限检查中,只要我们及时通报,袁桥交警中队均安排值班民警待命。我中队借助袁桥交警中队警力,有力震慑了少部分企图强行闯卡及阻挠执法的投机分子,大大提升我中队超限查处工作效率,提升我机动中队办案的权威性。

三、依法行政 秉公处理

我中队建立以来,经常采取不定时的突击检查,不让超限车主掌握我中队工作规律,经中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共查得须接受处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48辆。在处理这些车辆时,有少数车主托人找关系,想不驳载少罚款,处理人员顶住多方面的压力,努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车主和相关人员的理解和配合。在处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时,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严格驳载制度,对可卸载的货物严格标准予以驳载,对不可解体的大件或不具备驳载条件,若驳载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由治超站集中决策后执行。在罚款幅度上,严格依照**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处罚的裁量标准执行。由于路政人员在处理中,依法行政,秉公处理,坚持做到超限车违法事实公开,处罚依据公开,处罚结果公开,一切在阳光下运作,车主还是心服口服的',一个多月来,未发生车主和驾驶员围攻路政执法人员事件,未发生投诉和上访事件。

4、 存在问题

我中队建立以来,逐步实现在网上办案,在实际操作中,感觉省网系统处理有点慢,原因有以下四点:1、省网网速慢,文件不能一点就开。2、省网不够稳定,有时打不开,偶尔有无法保存现象。3、省网在上传扫描件时,因扫描件大,不能直接上传,须逐一改小,方可上传。4、省网上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在自动生成的违法事由上仅仅一句话,处罚依据上也仅仅是自动生成法律依据的第几条,没有具体的条款内容。如果这样的文书直接打印出来,不符合法制部门的要求。法制部门要求违法事实,在文书上表述必须详细,不是一句话就能表述清楚的,因此要仔细录入,应用条款没有内容,也要再增加录入。其实,这些是严重的重复劳动,如果确实需要,均应自动生成。《处罚决定书》上证据种类列举,正常用的就是那三四类,也应当自动生成,如果在实际应用中有不一样,再在自动生成的基础上修改,就简单多了,《调查报告》也有类似现象。我们在超限检查中,看到驾驶员出示山东**的盖有电子印章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其违法事实表述也是一句话(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或擅自违法超限运输),处罚依据就是应用法律的第几条,也没有条款的具体内容。

我中队在不停车检测点查车,发现多辆车同时通过时,在计重方面不准确。有多次,我们将报警车拦下检测,发现其检测数据和报警数据相差悬殊较大。如果单车通过,数据基本相当。因此,该不停车检测点自动统计的超限率只能作为参考。

在一个多月的超限检查中,我们曾查获一辆运输玻璃的超限车,总重86吨,超限部分达31吨,依法应予驳载,当事人自行联系了几家驳载单位,驳载单位因没有专业工具和人员,不敢承担风险,拒绝帮车主驳载,且我停车场也不具备驳载条件。《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意见》交公路政(2001)第63号文,关于卸载问题规定:对于不可解体货物,易燃易爆高腐蚀等危险品,鲜活农副产品以及其他精密仪器、设备等,确实无法卸载或者卸载后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不进行卸载,但必须对承运人进行严肃教育,严格处罚(理),并责令当事人到相应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超限运输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行驶,同时在有关法律文书中加注必要的说明。从该条看,玻璃驳载可认为是卸载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不进行卸载。但该车又不符合办理超限许可的基本要求,关于超限运输审批问题,从事超限运输的车辆,其所载货物质量不得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该问题的处理确实棘手,如果简单的责令其停驶,要求车主自行驳载,可能会引起车主的对立情绪,诱发社会事件。我们是否可以作为重大案件,领导集体讨论后,依法处罚,责令其行驶指定路线,予以放行。遇到上述问题如何处理,请上级领导能拿一个指导性意见,以便今后能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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