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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工作经验

司法会计工作经验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目前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领导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账册,账外设账,转移国有资-

司法会计工作经验

产,偷逃税款,甚至贪污贿赂,侵吞公-款;一些单位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规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负责人串通一气,通谋作案,造成企业资金大量流失。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源头之一。

从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看,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占所办案件的80%以上,而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占此比例的90%以上,这表明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职务犯罪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分析原因:一是体制问题,责、权、利不清;二是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差,缺少法律观念;三是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失控。由于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与单位经济利益紧密相连,会计人员“顶得住,站不住”,有法难依,只能惟命是从,甚至与企业经营者共同作弊,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害所有者权益。因此,加强对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应成为当务之急。台儿庄区检-察-院技术科在认真做好各项检验、鉴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同时,利用司法会计这一技术优势,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在市、区两级院的大力支持下,同预防科一道,结合我区实际,先行在粮食系统开展了司法会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区是农业区,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也是黄、淮海地区重要的粮食集散地。经国家计划委、国家粮食局批准,建成了储存量达8千余万斤的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及资金进出额较大,在管理中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职务犯罪。据统计,台儿庄1994年至上半年,区检-察-院院共在粮食系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9案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7案7人。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认为在粮食系统开展司法会计预防职务犯罪试点王作很有必要。

司法会计介入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对此院领。 导非常重视。一把手亲自过问这项工作,分管检察长和市院检察技术处、预防处具体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同粮食部门多次进行研究,一道制定了包括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视听警示教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督察回访、反馈意见等内容丰富的预防计划,我们本着“帮忙不添乱”的精神,找准粮食企业一年中的购销淡季,于8月至9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区粮食系统全面开展了司法会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预防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举办培训班,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粮食系统涉及财、物岗位的人员比较多,其个人素质、业务知识参差不齐,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举办了培训班,对不同岗位、不同部门财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因财会人员造假而造成的企业财务危机,甚至导致企业破产以及财务人员贪污、挪用等一些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会计法》、《当今社会会计人员的诚信问题》,请市院预防处领导讲了“粮食系统职务与预防”法制教育课。另外,针对会计工作中新出台的一些政策、法规等,还聘请了区会计局的同志作系统讲解,使财务人员及时地掌握、运用新的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准备了会计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试卷,对粮食系统不同部门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基础知识摸底考试。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使全区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和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自查和检查相结合,找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

针对粮食系统各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管理现状,我们从资产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情况及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情况三个方面的内容着手,制定了各单位财务管理自查范围,围绕这个范围,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情况写出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拿出一周的时间,对我区粮食系统十个下属粮所及粮食储备库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检查。抽查结果表明:粮食系统整个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财务制度相对健全,各单位的领导比较注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状况良好,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要求。但是,工作中也存有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货币资金管理,特别是现金的管理存有漏洞。有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使用现金,存有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造成了到目前为止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在检查中发现一个粮所的副所长兼任出纳会计(这种兼职本身就不符合会计岗位的设置),携带20万元现金到外地购粮食,中途携款出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二是有个别单位的会计人员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客观核算经营成果,实行会计监督,存有虚报、瞒报现象。致使上级管理部门不能如实掌握单位的经营状况,给整体工作带来管理上的被动局面。检查中,我们还发现一个粮所,为了完成局里下达的利润指标,授意会-

计将外单位预付的购粮款转入经营成果,虚报利润,掩盖潜在亏损的同时,还导致领导层不能正确决策。

三是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有些制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执行不够。

四是往来账中,对赊销货款、职工借款存有拖欠时间长、清欠不及时、管理不够严密等问题。

三、建章立制,协助粮食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对上述粮食部门存在的个别问题,我们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认为,在台儿庄区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大部分的企业或多或少的存有类似问题。因此,我们利用司法会计介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检察职能,积极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搞好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或企业所有者通过对会计人员进行直接管理,统管统派,监督国有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制度。目前我区粮食系统正在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我们借此从会计人员职责、受派会计人员产生办法、受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受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办法等方面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制定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办法,比如在会计人员职责中建议:受派会计人员在受派单位法人代表的领导下,除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外,要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的财务行为,并及时向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报告受派单位的财务状况;在考核办法中我们建议对会计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对那些严格按照财会法规办事,加强经济核算,促进单位经济效率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会计人员予以奖励;对开假票、作假账、报假表等违法违规的会计人员,一律取消其会计任职资格,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等等。粮食企业的领导也积极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他们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对系统内委派的会计,制定了百分考核办法。该办法从账目设置到不认真反映经营成果,虚报、瞒报利润收入;从公-款私存、违规挤占、挪用资金到资金体外循环,甚至于消极被动,不负责任的应付各种检查都作为了考核内容,对会计的基础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量化管理。通过上述意见和建议,协助粮食系统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是帮助企业搞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其他管理控制两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体现了内部牵制原理,与其他管理控制交织进行,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许多企业会计监督不力,问题还在于我国企业还未意识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对内部会计监督还存在着很多误区,因此,会计监督能力弱化,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时有发生。鉴于我区粮食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不完备或执行不够严密等问题,我们提出了:1、经济业务中,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3、建立完整、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会计凭证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着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完善,可靠的凭证制度能为事后监督检查提供主要依据,同时能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的传递与保管。4、建立完整的账簿制度。健全的账簿制度能确保会计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保证提供完备的会计信息。5、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鉴于粮食企业经营的特点,建立加强和完善库存粮食的保管、清查盘点工作制度。6、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会计监督大多数是在事前、事中,而内部审计在事后,如果没有内部审计的再监督,再好的制度也容易流于形式,最终会出问题,为此,我们进行了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区粮食局的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的意见,先后研究制定了《台儿庄区粮食系统会计人员考核办法》、《台儿庄区粮食系统财务管理规定》、《台儿庄区粮食局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台儿庄区粮食局夏粮收购实施意见》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比如,在粮食收购意见中规定:粮食收购中,要严格执行业务流程,做到定人、定责、定岗。 来。 质检人员验质、定级,并填写内容完整的验级单交给售粮人,售粮人持验级单到地磅过秤(司磅人员不得少于2人),过磅后登记内容完整的台账后,售粮人由保管员带到仓垛卸粮,卸粮时,保管员或质检人员要跟踪复检,卸粮后由保管人员监督到地磅处,过皮后得出净重,打印出三联单,分别由司磅员、保管员签字,然后售粮人持验级单和过磅单到结算处开具收购联单,售粮人持收购联单到出纳处领款。整个粮食收购过程由八个环节制约。在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各单位粮食的销售,首先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由收储中心主任、分管局长签字批准,报经农发行同意后,再由计划业务股开出粮食销售批准单方可销售。库存粮食无论是单位销售还是贸易部销售,一律由贸易部统一签订合同。在六个环节上制约着粮食销售业务。在《财务管理制度》中,从货币资金、库存商品、费用到会计基础工作等九项内容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如在资金管理上,各单位应对收购资金、销售资金、财务资金分别记账和管理,实行“三线运行”,严禁坐支、挤占、挪用;在费用管理上,各单位在日常费用管理中,应坚持经营费用与经营活动相匹配的原则,没有经营活动就不得发生相关的经营费用。否则,此项费用视为虚假费用;在库存商品管理上,各企业负责人必须对库存实物的真实性负责,各收储企业应建立库存账,将仓(垛)的收购数量、价值逐笔进行登记,总账、明显账分别控制,核算清晰正确,并推行实物负责制,既分仓、分垛、分品种,同时要严格执行区局制定的储粮安全检查制度;库存粮食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库存粮食的损耗或亏库,应及时上报,说明原因,实现责任追究制,按照四、三、三比例承担责任(所长承担40%,保管组长承担30%,保管员承担30%)等等。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运行机制,突出了财务管理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控制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粮食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使事事讲效益,人人懂管理成为粮食系统全体员工的共识。

三是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其综合素质。我区粮食系统的会计人员大多数具有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粮校毕业的居多),任职资格多数为初级资格,据全区各类企业财会人员中等水平,这些人员在我区粮食发展和会计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认为,随着粮食企业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它不但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观念、经营机制、经营方式带来重大冲突,同样,对粮食企业的财务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粮食系统的会计人员亟待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我们认为,他们首先应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保证国家粮食政策的顺利实施;其次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用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信誉,保证粮食系统健康有序地发展;再就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适应粮食发展的需要;最后,粮食系统的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随着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粮食系统的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鉴于此,我们帮助粮食系统制定培训计划,对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定期内部培训。

1、知识更新培训。对一些容易出台新政策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税法等,要及时聘请会计管理局、税务局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2、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采取有重点、专题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3、管理技能培训。对于财务主管人员,除进行专业职能培训外,要经常性的聘请有关管理专家进行管理技能培训。

4、法制、文化理念教育。要经常性地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企业文化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

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的活动,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检察机关的专项预防活动具有阶段性,大量的廉政、法制教育还在于本单位经常性开展教育工作,特别是会计管理部门,要加强各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加强各种财会法规、政策、制度的贯彻,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期有效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遏止或减少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领导的犯罪。司法会计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渐的积累和摸索,切实使这项工作能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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