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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表彰决定

优秀毕业生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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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表彰决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4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复核、公示,校领导讨论通过,确定李青等199人为“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同时将产生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建议名单报市教委,经市教委审核,最终确定雷遥遥等167人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拟对上述366名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秉承我校优良传统,走上工作岗位后,发奋努力,再创佳绩,努力为母校争光,为祖国建设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才智;同时,号召在校广大同学学习他们刻苦钻研、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乐于奉献的道德情操和全面发展的成才意识,树立远大理想,为争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不懈努力。

附件: 1.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名单

2.2016年度上海建桥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标签: 表彰 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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