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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工作例会制度

医保工作例会制度

一、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医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医保专题会议,特殊情况需召开紧急例会。

医保工作例会制度

二、会议地点:医院培训中心楼二楼会议室,特殊情况需改变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范畴:

1、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宣布医院有关决定和部署重要工作;

3、通报医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工作量、各项工作管理以及医保费用运行、控制等情况;

4、通报党建、全员思想等方面情况;

5、交流医保、行政、后勤等工作的相关信息;

6、其它需在例会上传达的内容。

四、参会人员范围:书记;院领导;副院长;医保办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染办主任;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各部门、社区负责人。

五、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安排,按例会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席。

六、所有应参会人员若有事未能参加会议,须提前书面向院领导请假;参会人员参加例会次数列入考勤考核。

七、参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若应参会人员请假未能参会,科室负责人应安排其它人员到会,记录会议内容),并负责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所在科室;对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列入科室质量考核。

八、医院专设会议记录本,医务科、医保办负责做好会议内容记录。

医院建国前离退休人员就医管理办法

按照师市关于《建国前离退休人员病历考评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的要求,为加强建国前离退休人员的就医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

1.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与相关部门和科室主任组成建国前离退休人员就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离休人员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

2.开设建国前离退休人员结算、取药窗口。在建国前离退休人员就诊时安排高年资医师坐诊。

3.维护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完整的上传数据。定期与团社保所对账并结算费用。

二.门诊管理

1.建国前离退休干部就诊须持兵团统一印发的《兵团基本医疗保险证》、《兵团基本医疗保险证处方本》和身份证就医,普通内科由门诊医生接诊,其它由各专科医生接诊。接诊医生需核实离休人员身份和证件,填写就诊记录。由家属代开药的,要有离休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家属在门诊病历上签名。严禁任何冒名顶替的就医行为。

2.按照兵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提供医疗服务。超出目录以外的项目,应征得本人同意,另外开处方,由本人现金付费。

3、接诊医生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以通用名书写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得出现“遵医嘱”、“遵说明书服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清晰、准确、完整、规范的书写门诊病历。用药严格执行急性病3—7天量、慢性病2周量。开药前要查阅《处方本》中上次用药情况,同疗效或同品种药品未用完,不予再开,杜绝攒药或搭车开药。

三.住院管理

1.结算处工作人员凭离休人员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办理住院手续。依据人、卡、证是否相符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顶替住院。妥善保管《医疗保险证》不得丢失。

2.记账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录入项目和结算费用,不得多记、漏记。出院结帐时,查验《医疗保险证》的有效性。结帐后将收缴的《医疗保险证》和病历本归还本人。

3.首诊医生要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门诊能诊治的不收治住院;不无故推委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及时为符合出院指征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缩短住院日,节约医保基金。拒绝出院者,及时通知医保办,自出院之日起发生的费用由患者自费结帐。主管医生要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病案首页。

4.使用超出医保范围的项目,主管医生应征得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并填写《特殊药品、检查、治疗同意书》,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

5.离休人员住院期间因故要求离院,经主管医护人员同意后,需办理请假手续,医患双方在病历中签字记录。严禁挂床住院、分解住院。

6.离休人员患者因斗殴、酗酒、自杀、自残自伤、违法犯罪、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意外伤害就诊时,接诊医生要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病情发生的时间、原因和部位。医疗费用全部由患者自己负担。

7.各级医师要严格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减少医保基金浪费。医嘱和所发生的费用要完全相符,病历中不得缺失化验和检查报告单。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用医保药串换非医保药。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住院期间用药临时医嘱为3—4天量,不得累积攒药。出院带药不超过1周量,特殊情况可经院领导批准最多可带1月量。出院不得带针剂液体,不得带检查、治疗项目。

8.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院诊治的,由主管医生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同意签字,院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医保办复核,报团社保所审批备案。

9.各级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指征。对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要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罚则

1.按照《医保质量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对离休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和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3.经医保查处有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所罚金额从科室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

医保领导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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