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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商标注册资料

地理商标注册资料

可以注册地理商标吗?代理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或条件?下面小编推荐地理商标注册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地理商标注册资料

 地理商标的申请资料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七、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地名商标的具体案例

2013年9月22日,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向商标局提出 “山東100”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以“山东”是省级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且所提供的商标管理规则不符合集体商标注册管理规则为由,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不服该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014年12月3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样以相似的理由决定对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申请商标中“山东”为省级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主张申请商标是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注册。但以地理标志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应具有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提交的《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未体现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品质要求,亦未明确规定注册人对其集体商标商品特定品质进行检验监督,不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之规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一审法院混淆了“将地名作为商标的一部分注册集体商标”与“以地理标志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区别,进而认定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是以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商标是错误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的相关上诉理由成立,据此,法院终审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二、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申请商标中包含的“山东”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但由于申请商标属于“地名作为集体商标组成部分”申请注册的特殊情形,并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无证据证明“山東100”系地理标志的情况下,不应适用有关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规则,对该案加以审查。

综上所述,地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有着多方面的严格限制,申请含有地名的商标时,必须理清头绪,搞清楚自己所申请商标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只要是合法合规地使用地名作为所申请商标的全部或一个部分,那么,地名就不能算是商标申请中的绝对障碍。

标签: 商标注册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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