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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八年级上册政治重点知识

国中八年级上册政治重点知识

学好一门学科需要正确的方法,政治是国中的一门重要的副科,虽不是主科,但也是一门重要的科目,每个知识内容都是需要掌握好的。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八年级政治知识归纳,希望对大家有用!

国中八年级上册政治重点知识

  八年级上册政治知识

第一课 爱在屋檐下

一、我知我家

1.家庭关系的建立

(1)家庭的含义: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结合成的亲属生活组织。

(2)家庭关系确立的几种情形。P5第二段

(3)家庭结构的类型:过去的家庭常常是三世同堂、四世同堂的大家族。现在一般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单亲家庭和联合家庭。

⑷家庭的功能

2.与父母的关系不可选择

(1)生命是父母给予的,这种关系无可选择、无法改变。我们与父母的感情,是天然生成的最自然的一种亲情。

(2)我们要认识自己的家,特别是了解自己的父母。要了解、继承家庭的良好传统,学习家人的优秀品质,立志为家庭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我爱我家

3.大人讲我小时候

(1)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父母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的第一任教师。

(2)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无微不至地关心爱护我们,使我们尽享家庭的亲情和温暖。

4.无私的奉献

(1)母爱是最无私的。父爱如山,深沉严格。

(2)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亲情的自然流露,是传统美德的彰显和发扬,又是当今道德和法律的要求。

5.感受家庭温暖

(1)家,是我们的情感栖息地,是我们的物质生活后盾、安全健康保障,还是我们的娱乐天地、天然学校和今后发展的大本营。

(2)我们在家中享受亲情和温暖,我们热爱自己的家。

三、难报三春晖

6.为什么孝敬父母?

(1)父母不仅赋予我们生命,而且含辛茹苦地哺育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这种恩情要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父母为家庭作出了贡献,为我们付出了许多,他们应当得到爱的.回报,理应受到我们的孝敬。

(2)我国有孝的传统,孝敬父母的人历来被人们称道、尊敬,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长的优良传统

(3)孝敬父母是我们的法律义务、道德义务。

7.怎样孝敬父母?

(1)孝敬父母,就是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侍奉和赡养。其中最重要的是敬重和爱戴父母。

(2)孝敬父母,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要正确区分孝敬在不同场合的具体要求,并按这些要求去做。

(3)对我们来说,孝敬父母表现在各个方面。爱父母,心中想着父母,理解、关心父母;行动上帮助父母,为父母分忧;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让父母高兴;等等。

8、孝敬父母需要付出,即要付出代价。

9、我们对父母的孝敬,不是古代的愚孝,也不是盲目的顺从,而是在平等基础上对父母的尊重和侍奉,是在当代道德和法律的基础上对父母辛勤劳动和养育之恩的报答。

10、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要孝敬父母的长辈。

  八年级政治必背知识

一、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1、对公平的理解: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如果一个人承担着少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取得了多于应得的利益,就是不公平。

2、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

( 1)失去公平的严重后果: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就会产生不公平的感觉A就会产生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自己),B这种心理和个人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 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继续,(他人)C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社会的长久治安(社会)

( 2)公平对社会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A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我们才能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 性 (自己);B有了公平,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融洽关系,继而才能进行良好的合作(他人);C有了公平, 从才能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社会)。

二、维护社会公平

(一)、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

1、公平总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

2、对待不公平现象的正确做法:

①应增强权利意识,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②应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的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

③要敢干破坏不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二)、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①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

②在合作中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八年级政治知识总结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3、名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4、什么是名誉权?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5、侵犯名誉权行为表现及后果怎样?

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既是侵权行为,又是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法律规定: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什么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4、法律规定: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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