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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购销协议书汇编10篇

精选购销协议书汇编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购销协议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购销协议书汇编10篇

购销协议书 篇1

甲方(销售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定购和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乙方购买甲方库尔勒香梨和阿克苏苹果共吨左右。商定苹果(大写): xx件;香梨(大写)xx件。

(二)质量规格:苹果70克-80克果;香梨80克-100克(单粒重)。无伤果、无烂果、无严重病虫害、无严重机械伤。

(三)商定定量包装:毛重7公斤(彩板纸箱,由甲方代选)。装箱费用、内外包装及包装费用有甲方负责承担。

(四)商定价格(大写):按苹果:xx元/件,香梨:xx元/件计价

(五)乙方预付给甲方购货定金xx元整(以收据为凭)。商定年月日前后装车。交发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六)甲方负责装箱,按乙方指定的定量标准,并依照本合同第(二)、(三)款质量要求和包装规格严格把关分装、打包及装车;双方互相配合,按时安排并发往水果购销合同水果购销合同。装车时抽查验收,上车后结算并付全款,其间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违约,甲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本赔偿约定具有公证后的同等效力,双方一致认可。

(八)该合同一式两份,自定金交付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参照遵守。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为准,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协议书 篇2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贴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购销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回销往香港、澳门及国内市场。

二、首次订购产品

加盟费為人民币30,000元,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币15,000.00元整)作付运订金,有关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须於十五个工作天内交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系统运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时清付总额餘数(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发回电子收据。

日后如需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则每月收取费用為人民币300元整(签约日起首两个月免费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由第三个月起七日内缴付费用予甲方提供之银行账户)。而技术支援费必须以六个月為单位,一次性缴付合共人民币1,800元予甲方,期满后乙方可考虑继续或不接受甲方之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於后页备註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 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為期14个工作天(包括组装器材、使用、一般维修、软件使用、技术培训等),住宿及膳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将视情况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终确定為準)。培训内容见附表(手机美容及招客技术培训课程)。

3. 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至有效合同期内,硬件部份由生產厂商提供特约维修(打印机除外) ,软件部份包括手机外形及图库更新,於缴付费用后当月更新,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寄经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之设备予乙方,硬件维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损坏)超出日可代為向厂方报价维修。

4. 作业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业工具和耗材,唯手机的保护膜必须向甲方购买,否则因不当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机损坏,甲方恕不负责维修。

5. 保密协议

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於甲方的专利。

6. 付运方式

甲方会在付运前,乙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所有器材工具齐备无误,才交予乙方,乙方须自行负责所有工具器材的搬运和安全,及器材的组装。

7. 额外技术支援

因涉及支援内容可能狠广泛,须另议。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註:此合同為未修订初稿,日后以完全修订版為準。

甲方:(公司盖印) 乙方:(公司盖印)

公司代表:(签署) 公司代表:(签署)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购销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201009001

签约时间:20xx-9-7

签约地点:大连 供方:桦甸市鹏达工贸有限公司

需方:厦门中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2. 质量标准及交货检验:质量符合国际(GB1353-20xx)二等玉米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3. 交货地点:大连北良港平仓交货。

4. 交货时间:20xx年10月01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时间顺延。

5. 计重、包装:以双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合同结算数量,散装。

6. 付款及期限:双方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预付500万货款并于九月底前把货装完后三日内结清余款,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 合同有效期:至货款两清为止。

8. 合同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传真件有效。

供方:桦甸市鹏达工贸有限公司需方:厦门中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供方代表:供方代表:

传真:0411-82748001∕0432-66252088 传真:0592-58132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桦甸市支行

帐号:0802260119200036527

购销协议书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 5000kcal/ kg

2、挥发份: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 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玉米交易,根据网上交易标书内容及交易结果,就 (以下简称甲方)销售,并由玉米给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第三方贸易监管服务一事达成共识,并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署本合同,合同条款及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一) 品名:

(二) 数量:+/-5%) 合同总条款:

(三) 包装:

(四) (特殊指标参数:产地水分) (四) 品质: 参见(□站台 □到站 □平舱 □其他) (五) 单价:根据网上交易结果,合同价为/运输方式及运费:

(五)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为

(六) 到货通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通知乙方到货信息,到货信息将以电话或传真形式进行通知。

(七) 质量检验方法:乙方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于两天内进行验货。如对品质无异议,乙方 根据合同价格付款提货。如存在异议,则可提请由委托第三方检验。如两天内未进行检验,视为认同甲方检验结果。

(八) 数量检验方法:数量检验以目的地检验数量为准。如果目的地不具备称重条件,且使用编织袋包装,则双方同意根据出库件数为依据,每件60公斤计算。

(九)货款支付:乙方于交货地对品质认可后两天内将该批次余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开具发票后,将乙方保证金充抵货款后支付给卖方。

(十)提货:应在支付货款后于交货地免租期( 天)内尽快提货。如因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十一)发票:乙方支付甲方货款后,甲方应于乙方汇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货,将按照该批次货款金额1%的比例处以罚金,该罚金由代为扣缴并支付给乙方。

(二)品质争议:如双方对品质出现争议,则可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进行品质认定,双方均认可该检验结果,并以此为仲裁依据。如其中一方对品质提出异议,经检验后确认品质存在问题,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提出检验方承担。

(三)检验滞期:如双方因品质争议而涉及第三方检验,由此引起检验费、延期提货及其相应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该赔偿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监管机构予以执行。

(四)货款支付:乙方应于确认品质后两天内将余款付清,确认后,乙方提货,如乙方没能在该期限内付款,则视为乙方放弃此单交易进一步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理该批次货物,并由扣缴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甲方损失。付款时间以银行付款单为准。

(五)提货:如乙方支付货款后未按时提货,致使整个提货时间超出站台免租期所以引起的站台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发票:如乙方要求发票,在乙方支付甲方每批次货款后,甲方未能按时分别开具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如超出规定期限,将从乙方所缴纳保证金(已充抵甲方货款)中扣缴税款差作为支付乙方的补偿。

三、罚金额度: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所致罚金总金额不超过保证金总额,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不可抗逆: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强风、阴雨天等)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则交货时间可以顺延。

五、本合同制定以平台交易结果及交易发布时标书内容为依据,不是交易结果且没有在标书中提及的事项以此合同为执行依据。

六、争议仲裁:合同各方本着协商的原则处理贸易当中出现的问题,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留存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各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协议书 篇6

甲方(供应商):

乙方(购买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手机美容保护贴系统”设备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购销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术服务予乙方,乙方购买甲方的设备后,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允许下,严禁回销往香港、澳门及国内市场。

  二、首次订购产品

加盟费為人民币30,000元,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约当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币15,000、00元整)作付运订金,有关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须於十五个工作天内交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系统运作正常后,乙方需即时清付总额餘数(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后甲方发回电子收据。

日后如需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则每月收取费用為人民币300元整(签约日起首两个月免费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由第三个月起七日内缴付费用予甲方提供之银行账户)。而技术支援费必须以六个月為单位,一次性缴付合共人民币1,800元予甲方,期满后乙方可考虑继续或不接受甲方之技术支援及图库更新。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授予经营权──甲方只允许乙方进行单店经营(如需授权专利连锁加盟,於后页备註附加条款共商签订),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加干涉及参与。

2、培训──由乙方交付订金日起,甲方给与乙方人员培训為期14个工作天(包括组装器材、使用、一般维

维修、软件使用、技术培训等),住宿及膳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将视情况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终确定為準)。培训内容见附表(手机美容及招客技术培训课程)。

3、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至有效合同期内,硬件部份由生產厂商提供特约维修(打印机除外),软件部份包括手机外形及图库更新,於缴付费用后当月更新,乙方提出维护(更换)申请,并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备或零件寄经甲方,甲方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寄出维护(更换)之设备予乙方,硬件维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损坏)超出日可代為向厂方报价维修。

4、作业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业工具和耗材,唯手机的保护膜必须向甲方购买,否则因不当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机损坏,甲方恕不负责维修。

5、保密协议

为维护甲乙双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员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之需要外,不可将甲方任何部份内容透露给他人、其它公司或团体,乙方须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份的机密性属於甲方的专利。

6、付运方式

甲方会在付运前,乙方在场的情况下检查所有器材工具齐备无误,才交予乙方,乙方须自行负责所有工具器材的搬运和安全,及器材的组装。

7、额外技术支援

因涉及支援内容可能狠广泛,须另议。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备註:此合同為未修订初稿,日后以完全修订版為準。

甲方:(公司盖印)乙方:(公司盖印)

公司代表:(签署)公司代表:(签署)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购销协议书 篇7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产品

二、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 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五、验收时间及标准:

(1)、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1天内;

(2)、验收标准:

a、全部设备必须是规定的型号、规格.不得使用不达标的伪劣产品.

b、所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该生产设备本身的流程,体现坚固经久耐用、质量第一的原则,质量达标。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安装调试期间内,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现场服务:

甲方负责所有设备安装的基础制作及所需各项材料,并给乙方提供 ,安排乙方现场人员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运输车辆。

八、 人员培训:

安装调试完成之后,教会设备管理人员与使用人员掌握该设备的基本操作。

九、售后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1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易损件由甲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3、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学 校(简称甲方):xx国小

供应商(简称乙方):

购销协议书 篇8

甲方(桦宇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乙方:刘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收购散玉米。甲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收购价格,经双方确认,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 (单位:吨)

2、玉米的质量(2等标准):容重≥685g/L 霉变粒≤1.0% 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24.0%色泽、气味:正常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时确定收购价格。

2、组织好人力保证玉米到货后及时卸车,并单车化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卸车反馈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单据,乙方凭单据结算。

乙方:

1、将当地收购散玉米市场波动价格及时与甲方沟通;

2、每天将场地收购潮玉米数量通知甲方;

3、随时化验玉米质量,将化验单据提供甲方。

第四条:验收方法

1、按照国家制定的玉米检测标准,对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如产生异议,可提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数量异议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玉米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议纠纷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时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月4日止。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负责人:

20xx年月日

购销协议书 篇9

合同编号:xxxx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且可以参考安士生活果品验货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x 年 x月x 日至 x年 x月x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每月10日及25日为结算日,买受方根据出卖方实际送货数量及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结款。

六、果品验收:

甲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乙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7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7日 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海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协议书 篇10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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