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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赛参赛学生承诺书

篮球赛参赛学生承诺书

我们 篮球队即将参加“雁荡山啤酒” 2015年乐清男子篮球联赛。在此,特向主办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篮球赛参赛学生承诺书

一、遵守赛季《竞赛规程》、《协议书》等乐清市体育局、篮球协会下发的联赛有关文件规定和规章制度,服从联赛组委会和相关委员会或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公平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搞私下交易。教育并保证本俱乐部参赛人员做到“三尊重”,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在场上尊重对方队员,不得有坏动作或暴-力行为。尊重观众、文明礼貌,不恶意煽动观众和制造不利于赛场秩序的事端。

三、自觉维护联赛的形象和荣誉,参赛俱乐部人员遵守有关规定,加强赛风赛纪的教育和管理,做到认真对待每场比赛,全力以赴、赛出风格和水平,不打假球、不消极比赛。

四、不向裁判员行贿。坚决服从裁判员在规则范围内的所有判罚,支持裁判员的工作,除按规定程序反映和申述外,不发表不利于裁判员工作的言论。不与裁判人员发生非工作关系接触,承办比赛的俱乐部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不得超标准接待裁判员。

五、对联赛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问题和纠纷,要本着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出发与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友好协商解决。对比赛出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六、保证不在赛季中途退出联赛或出现弃权和罢赛,如有违反,接受主办单位依据规定的处罚并赔偿损失。

“新生杯”篮球赛承诺书

为发扬奥林匹克精神,也为给热爱篮球的同学们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和相互交流的机会,丰富全校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并营造一种学校内全民健身、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经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将于10月13日至11月初举办西南大学第八届“新生杯”篮球赛。

比赛期间,学院篮球队教练、领队(负责人)和参赛队员需遵守以下承诺:

1. 各学院团队报名表上的队员名单为最终名单,不得在比赛过程中随意进行更改。若出现必须更改如伤病(需要相关证明)等许及时向体育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2. 各参赛队伍必须准备颜色统一、有号码的球服方可参赛。由校学生会提供的球服必须每场着此套球服参赛。若一场比赛对阵双方球服颜色相同或相近,当场工作人员将通过抛硬币的方式决定哪方穿上校学生会体育部提供的球服;因参赛队伍球服号码不清楚或没有号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及后果,由该队伍全权负责。

3.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也可双方与裁判协商)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4. 上场队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允许佩戴饰物、留长指甲,以免在比赛过程中伤及己方或他方,凡属不服从规定者,取消该队员所在球队的参赛资格。

5. 每场比赛前各参赛队领队必须把上场队员的一卡-通交由该场比赛的记录员核对之后方能上场,(留学生参加比赛,必须向在场的工作人员出示留学生证或者住宿证,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若未携带有效证件则取消该队员该场比赛的上场资格。

6. 每名球员各有 4 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全队一节比赛累计4次犯规之后的每次犯规对方都将罚球。

7. 比赛过程中参赛双方各派一名同学在记分牌两侧负责计分,该同学须及时刷新分数,使比分与比赛进程一致,当计分牌与记录表上所示比分有出入时,以记录表所示比分为准。

8. 各队伍应严格按照西南大学体育部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时间需提前向西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提出申请,体育部将在双方球队负责人都同意更改比赛时间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决定。若因天气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比赛,西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会提前通知各学院球队负责人,未得到通知则安规定时间比赛,另行通知后未能及时参加比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理。

9. 所有报名参赛队伍必须服从赛程安排,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比赛的队伍视为弃权,以0:20告负,不予补赛。各参赛队伍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15分钟的队伍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判其本场比赛以0:20告负。若由于天气等其他客观原因需推迟比赛,由校学生会体育部通知各学院体育部或球队领队,未接到通知则视比赛正常进行,若一方未参加比赛,判对方20:0获胜;若对阵双方均未参加比赛,该比赛判为0:0。若都是无故缺赛,则不予补赛。

10. 为保证比赛过程中记录计时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球队的大本营需设在

员需至少保持与记录台3米的距离。每场比赛的过程中,仅允许该场比赛参赛队伍的领队与记录台进行沟通,包括暂停、换人等要求,需由领队亲自到记录台申请。未经申请擅自上场的队员将视为违体犯规,并被驱逐下场。领队在记录台申请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否则将视为违体犯规。

11. 为了维持赛场正常有序的竞技秩序,避免出现严重事故,比赛过程中若参赛

队伍领队、教练、队员被判技术犯规,每人每次扣除球队保证金10元(所在学院拉拉队员被判技术犯规,每次扣除团队保证金10元);若参赛队伍领队、教练、队员被判违体犯规,每人每次扣除球队保证金10元。

12. 在比赛中,严禁参赛队员、拉拉队及观众以漫骂、吐唾沫、起哄、打击、围

攻等方式侮辱或侵犯裁判员及对方球员,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扣除该队的所有保证金并交由校方处理。

13. 如果参赛队伍不服从裁判员的判罚而中断比赛超过五分钟或以其它理由放

弃正在进行的比赛,则视其罢赛,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所有比赛均判为0:20告负(单场比赛净负分在20以上的以净负分为准),扣除所有保证金。

14. 竞赛规则参照体院专业裁判组所制定的规则及国际篮协最新版本的《篮球竞

赛规则》。

15. 在比赛过程中,如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可以在比赛结束后以书面形式上交

本届篮球赛仲裁委员会仲裁。

16. 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表上签字,裁判员签字后比赛结

果立即生效。参赛球队如对比赛有任何异议,可在比赛日起两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

17. 参赛队员必须为本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体育学院学生、自考、成教生不允许

参加西南大学第六届“新生杯”篮球赛)。

18. 各院学生会务必协助校学生会做好比赛准备工作,若出现因院学生会内部问

题导致球队比赛延误,校学生会不负任何责任并在查明后批评该院学生会,惩罚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商定。

19. 各院学生会应积极开展对比赛的宣传工作(如及时通知本学院师生比赛的时

间、结果,积极组织无课的同学到场加油,成立啦啦队为学院健儿呐喊助威),让本院代表队比赛能在良好的竞技氛围中参与比赛,赛出优异的成绩为学院争光。

20. 本届比赛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学生会体育部及体育学院所有。

2015年9月16日

承诺方:

学院:

领队:

篮球比赛保证书

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学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班级凝聚力,培养团结协作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高一、二男子篮球比赛。为了更好的完成比赛,各班必须做到以下保证:

1、 参赛队员服装整齐、不留怪异发型,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史。

2、 尊重裁判、服从判罚、不准顶撞裁判,比赛期间队员动作规范,言语文明,若有违背取消精神文明班级。

3、 若在比赛期间或赛后、由于蓝赛引起的打仗事件,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同时在本班当周评比中扣10分。

4、 本班比赛期间,本班学生可做拉拉队,参观队伍语言文明,不许喝倒彩,若有违背取消精神文明班级。

5、 比赛期间注意安全,班主任必须到场。

以上要求希望各班严格遵守并执行。

班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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