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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项目协议书锦集7篇

有关项目协议书锦集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项目协议书锦集7篇

项目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 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 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 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

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 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 代运营合作流程

1. 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代运营合同书》 2. 公众平台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公众平台账号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平台账号、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 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

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

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 其他条款

1.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

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

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服务内容 请在您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前面打 √

第六章 付款方式

1. 费用共计价格〔RMB〕: 元,(大写) 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

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支付方式: □现金 □支票 □汇款

乙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银行: 乙方公司账号: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方考察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以我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

建设工程,甲乙双方在承揽建设工程方面的关系为代管性质。

工程名称: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承揽建设工程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企业资信证明及办理工程资金划拨使用的发票或收据业务。

第三条: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建设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一切条款,并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预(结)算书及有关验收证明在发包人签字盖章后,送甲方办公室一份备案存档。

第四条: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建设工程,一切罚款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

1.因工程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2.因质量检(抽)查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3.因安全检(抽)查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4.因材料检(试)验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5.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罚款及损失。

注:以上1~5罚款执行部门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方或监理方。甲方(本公司)的有关部门在检查乙方工程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罚同样适应本条款。

第五条:乙方在以甲方名义承揽建设的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以及上级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要求。如达不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工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达标工作。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章作业,在施工中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工期完工,因工期拖延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对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信誉影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并取消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劳动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并按国家、省、市及行业或发包方有关规定要求配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的应符合规定要求。若出现违法现象,要求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九条:乙方所建工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资金划拨到位后,甲方除按规定代扣税金和按工程总造价收取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或一次性收取¥元,大写 管理费(管理费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甲方按比例扣除)后,所余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亏损,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发生的要求费用及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支付。工程经营中的一切义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因乙方拖欠人工费造成的上访或诉讼等原因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社会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十二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自行,严格自行上级的各项计划生育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有发包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数额,在工程总造价中扣留,到期后由发包方退还给乙方。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事故,应立即派人负责维修解决,并负担一切维修费用及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因乙方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

① 不将工程款划入甲方帐户;

② 不及时交纳税金。

③ 不按规定交纳管理费。

④ 因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原因,对甲方信誉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2.因甲方管理方面需要,以通知的形式通知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注:乙方以前用甲方名义承建的工程到保修期满止。

3.乙方以通知的形式通知甲方不再以甲方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注:乙方以前所有用甲方名义承建的工程到保修期满止。

【通知形式】:包括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附加条款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日 月

项目协议书 篇3

技术改造合同

技术改造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填写说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

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

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的专项技术改造,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改造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改造的内容如下:

1、技术改造的目标:

2、技术改造的内容:

3、技术改造的方式:

二、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

2

3

4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三、责任和义务

(一)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交付技术改造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3.由于委托方无故拒绝或迟延接受成果,造成该技术改造成果被合同外第三人以合法形式善意获取时,或者该成果丧失其应有的新颖性时,或该成果遭到意外毁损或灭失时,委托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 委托人的主要权利

1. 委托方有了解受托方制定技术改造计划的权利,并监督。

2. 委托方有受托方使用技术改造经费的知情权。

3. 委托方有要求受托方按期完成技术改造内容的权利。

(三) 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制定和研究技术改造计划。技术改造计划是指导技术改造方实现委托技术改造合同的预期目的指导性文件,是技术改造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合理地使用技术改造经费。技术改造开发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改造经费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技术改造经费,并应注意及时向委托方通报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委托方监督。

3.按期完成技术改造工作,交付技术改造成果。技术改造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真实、正确、充分、完整,以保证委托方实际应用该成果。

4.为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具体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应用技术改造成果。

(四) 受托方的主要权利

1. 受托方有向委托方索要技术改造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的权利。

2. 受托方有权利要求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

项目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项目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就创作委约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创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创作委约项目资金(其中创作酬金部分为80%、创作业务经费为2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院财务部门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40%);创作业务经费则按票据报销;待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经院创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二期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60%)。

第三条:由甲方创作委约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权益)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的完整权。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两年内,因使用作品著作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乙方享有40%,两年之后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创作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使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联系使用方,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按上一款进行分配。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条:乙方保证完成之创作委约项目确为本人创作成果;在著作权法允许范围内,使用历史文献资料(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须申明,并负全部责任;如有抄袭情形,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须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音乐创作各类活动的学术权益。课题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创作委约项目规定的完整作品,或经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时,应全额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创作酬金和创作业务经费;乙方今后无权再受聘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员会创作委约项目。

第七条: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创作酬金、报销创作业务经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时停止委约项目创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仍未支付、报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酬金和报销的创作业务经费。、

第八条:本承接协议所附之《创作委约项目议定 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甲乙双方对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酬金、业务经费以及最后提交创作委约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约定。《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接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九条:本承接协议履行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依靠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本承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对《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承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上海音乐学院创作中心保存)。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5

项目合作协议理由:项目:以实物出资为实物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以投入资金开发市场为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企业名称:

甲:姓名, 身份证号:,企业所在地

乙:姓名, 身份证号:,企业所在地

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古玩字画项目,甲方以古玩字画方式出资,乙方以人民币出资70.000.000万元,共同组建文化产业公司开发文化产品市场,进行文物展览和编写历史类教科书、科教类图书光盘、邮票形式为合作目的。

第二条 本项合作依法组建股份公司法人由乙方合伙人选任并注明合伙人名单,在合作期间合伙人出资的资金或文物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作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在合伙人存续期间,合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双方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双方的共同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经营期间可以融资上市扩大经营范围,合作期满后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续约手续或依法解除合作关系。

第四条 在双方共同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固定资产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33%、乙方67%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合作期间的债务或拍卖按照甲方33%、乙方67%的比例负担或分配。

第七条 在经营期间资金紧张时可用文物抵押向银行贷款融资,但只限定合伙双方使用不能为他人或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第八条 每年所产生的经营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一次。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0.000元合同抵押金,后续投资分期支付,支付期限另行商议,(并做出支付计划附件)同时启动此项目策划并同时负责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文物整理及管理设计及日常保养事务。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二十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___年_月_日止。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五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追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本约定的内容对合伙双方事务执行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违法问题及做对合作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项目协议书 篇6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国家)

(国外学校中文名称)所签订的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前往

(国家)(国外学校中文名称)进行交流学习,专业为。交流学习期限从年 月 至 年月 。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交流学习的帮助;

2、 对乙方的出国交流学习申请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

3、 为乙方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 保持与乙方及乙方出国交流学习学校的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出国留学情况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学院所在的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保证完成第一条所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

2、 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出国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

3、 抵达(国外学校)后十日内向中国驻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出国交流学习 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 在出国交流学习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 在(留学国家)交流学习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到达 (国外学校)20天内,向甲方报告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6、 督促 (国外学校)在交流学习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 乙方按规定应在 年月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并回校继续学习。

8、 支付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9、按时交清甲方学费等相关费用(含学籍续存期)。

第四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擅自变更交流学习国家和交流学习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

2、 因乙方原因,出国交流学习期间终止国外学业提前归国,甲方只对所学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进行认证,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教学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出国交流学习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国外学校名称)人员或财产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该校的损失、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六条 所有交换生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并向湖南科技学院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整 。乙方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返校后,持相关票据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保证金全额退款手续。

第七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九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学生所在院系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日 期:地 点: 湖南科技学院 地 点:

项目协议书 篇7

根据20xx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的有关条例,广州市XX路XX号大楼X【以下简称“本大楼”】业主经友好协商,就拆除旧电梯并购置安装新电梯(以下简称“电梯改造”)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

1)集资费:电梯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智能IC卡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购置费、

运输安装验收费、土建工程费、建筑装修工程费、电力供电工程建设费、项

目运作交通劳务费(含业主代表办公补贴)等一次性投入费用

2) 电梯使用费:即电费

3) 维保费:例行保养费、年审费、电梯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证费及年审费

4) 管理费:保洁员、财务兼电梯IC卡管理员、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劳务费。

5) 电梯维修基金:专款专用,留待日后电梯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零部件更换、维修。

一、本大楼是1987年建成投入使用的10层电梯住宅楼,原建筑已有电梯、电梯井、机房、电梯电源等相关配套设施,符合电梯改造的条件。按照《办法》的规定,不需要规划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

二、本大楼住户共XX户,其中 户业主愿意出资参与本大楼电梯改造(见附件一)项目。如电梯改造工程项目的报建等需要,业主将提供有关证件。

三、本大楼参与集资的业主民主推选出XXX 等共XX人组成本大楼电梯管理小组,X为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电梯改造项目的各项事宜。XX担任电梯安全管理员。 四、选定日立(HITACHI)牌 HGP-1050-C090型号的乘客电梯,核定载重1050KG,核定载客14人。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采用电梯智能IC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五、爱护公共财产,自觉遵守《电梯使用管理条例》(见附件二)。

六、电梯改造的维保费、管理费、电梯维修基金平均分摊;集资费和使用费(电费)则按协定的《电梯改造相关费用分摊方案》进行分摊(见附件三)。

的使用情况,接受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和电梯管理小组的查询和监督。

八、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民主推选出 先生/女士,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次电梯改造项目集资费、维保费、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即电费)、电梯维修基金等相关资金的收支管理并以其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其所有权属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该账户资金的各项收支必须经电梯管理小组审批,2人以上成员签名证明。经电梯管理小

组审核后,每半年公布一次账户资金本息的使用情况,并提交一份电梯管理小组存档。

XXX先生/女士受托开设的银行帐户信息:

户名:

银行帐号:

开户行:

九、预交分摊费用。集资费根据《电梯改造项目费用预算书》和确认的《电梯改造相关费用分摊方案》确定各业主应预交的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维保费、管理费及电梯使用费(电费)则由财务按协定的分摊方案及有关收费标准计算好,在上一年年底确定第二年预交的金额,参与出资的业主在第二年年初预交全年的费用,在限期内交到指定账户或财务手上。逾期不交者,不得使用电梯,若要重新使用电梯必须补交所有欠费。

财务将根据供电局电费单,按协定的分摊方案计算好每户当期应交金额及预交电费的余额,在电梯内公示并提交一份电梯管理小组存档。

十、本大楼未参与集资的业主以后如果想使用电梯,原则上允许,但为了对前期参与集资的业主体现公平,除了按计划补交集资费、施工期间的电费和电梯维修基金外,另需缴纳相应年限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并按本协议承担分摊电梯使用费(即电费)、管理费和维保费(适用于电梯竣工验收后2年之内申请参加的业主,2年内不计折旧费,也不计算物价上涨费,2年以上的另行协商)。补交的集资费按原先的集资比例归还其他业主。

十一、如果现业主的住屋今后转让或租给他人,应在转让或租赁合同中注明电梯维保费和使用费由对方承担,否则由原业主负责;如果均不负责,则不准使用。

十二、电梯产权属参与集资的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上报XX公司一份,本大楼XX房XX执一份;XX房XX执一份;XX房XX执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参与集资的业主一份。自电梯管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电梯管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锦集 协议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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