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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监察建议

效能监察建议

市局监察室:

效能监察建议

接到市局《关于对XX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热点问题效能监察的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对国土资源局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方案》要求,认真查找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规范用地管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专项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晓旭任组长,城区分局副局长唐启平、副局长何政任副组长,分局周瑗、刘潭桂、项艺及各国土资源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局副局长何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依法规范,抓好落实

(一)关于市局建议中反映农村集体土地私人建房土地过程中,环节较多问题

1、我局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就把“规范村民建房报批程序,做到简化、快捷办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报批手续”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并于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XX市城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通知》(郴国土资城发[2010]5号),对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资料从审核要求到报批流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市局今年特向市政府作了《关于对我局承办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给予授权的请示》。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城区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及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由市局委托给城区分局行使审批权。审批环节的减少又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村民建房的报批时间。

3、为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为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的全面应用,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本着“便民、高效、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原则,我局就网上审批和网上办公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将分局承担的行政审批、备案和违法用地查处等事项全部纳入电子政务,并设置了网上办公流程。预计九月上旬可初步开展个人建房用地网上审批业务。

4、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市局制定了《XX市本级宅基地申报审批暂行办法》,暂行办法7月份出台后,分局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文件精神,组织辖区7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召开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座谈会。为具体落实文件规定,分局正在起草实施细则,准备九月出台。

(二)关于资料不实的问题

1、分局每年都要受理近 6、7百户的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面对大量的用地需求,面对现今审批资料的复杂情况,做为非公安专业的国土工作者仅凭肉眼不能辨别身份证及户籍资料的真伪。为此,我们严把审批关,对户籍资料有疑惑的,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2010年初,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一百多份不符合申请用地条件的报批资料进行了退卷处理。

2、为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尽量避免以虚假身份骗取批地情况的发生,今年年初,我局组织各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农村村民家庭户籍及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想方设法收集资料,现已初步摸清情况并建立了各乡镇农村村民户籍台帐。

3、针对我市农村村民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村村民的权益,我局与规划部门联合对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地拆迁需安置村民用地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调查摸底情况的分析,我局先后两次向市局作出了专题汇报,并主动与规划部门衔接,提前介入与规划部门一起审查申请建房用地的拆迁户资料。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我局要求局机关及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特别强调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服务对象钱物和请吃等;不得要求服务对象给工作用车加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向服务对象收费或搭车收费。违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建议加大对村组干部越权批地的责任追究

村民申请个人建房符不符合建房条件,要经过最基层、最清楚情况的村、组核实,而后才能上报有关审批部门。所以,对出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牟取经济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侵害广大的村民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建房管理放任自由、随意做主,不管申报用地户真实身份、建房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村庄规划,一律同意报批的相关现象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通过我局的努力,我市中心城区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正迈入依法规范的良性轨道,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但随着我市两城建设的深入,农村村民建房问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作为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我局及所辖国土资源所将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的东风,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大局的高度,切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思想,求真务实,提高对搞好专项效能监察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扎实实抓好我局的作风建设,为我市的两城建设服好务。

标签: 效能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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