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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员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实施对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配备必要的灭火、逃生人员的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等。

4.组织职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的考核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当年先进评审资格,对于工作措施到位、管理落实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竞赛等,坚持消防安全预防为主,倡导人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岗位负责人是本各部门、岗位实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单位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管理员负责,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属人员密集场所或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单位应设专职管理员。

2.消防器材管理:

(1)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由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消防通道管理: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3)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进行逐项登记,并下发隐患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严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 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XXX卫生局

2015年3月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黄满福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

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

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2月1日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确保我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院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本院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建立本院防火档案,确立本院预案的防火重点部位。 先将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火灾以外,任何时间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2、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3、定期对全院职工,特别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院长为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科负责人为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5、各科室人员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定期对全院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列出消防器材分布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提出意见,并有书面记录。

6、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严禁各科室、集体宿舍使用电炉,严禁科室、仓库、工作室存放液化气钢瓶。

7、消防标志清楚,消防通道保持通畅,便于应急疏散。

8、加强重点科室(锅炉房、配电房、)和重要环节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9、发生火警、火灾时,各职能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本院职工应主动参与抢救,火警号码“119”。

藏桂乡卫生院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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