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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7硕士政审表、档案及录取通知书发放要求

上海理工大学2017硕士政审表、档案及录取通知书发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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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7硕士政审表、档案及录取通知书发放要求

  一、查询政审表及档案接收情况

即日起可登陆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查询本人政审表及人事档案接收情况。

查询办法:登陆管理平台—点击“硕士考生查询系统” —输入:证件号码、考生编号—点击“复试材料信息查询”。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体检合格、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中下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

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上海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②历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

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5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历届毕业生(定向就业)

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签订非全日制研究生协议书,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请政审表和档案还未寄到的考生抓紧时间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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