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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答辩材料整理规范

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答辩材料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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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答辩材料整理规范

  一、照相:

没有照相的'毕业生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自行到指定照相公司补照。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6:00。地点: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4层(电话:63076145)。不参加照相的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不提供学位认证,后果自负。

  二、提交论文前的准备:

1、 4月15日提交论文前,在个人门户内维护、修改、审核所有个人信息,包括将个人永久地址填写完整。该信息涉及到教育部证书验证系统,请认真核对。5月1日学校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更改。

2、提交学位论文信息(可以产生论文编号)和科研统计信息,否则无法打印评阅书;同时告知导师,指定答辩秘书。

3、纸板论文必须经导师审阅后方可提交教务室,匿名评阅格式见研究生院网。

  三、评阅

1、硕士不要求匿名评阅,提交2本正式论文,同时告知评阅人名单(1校外1校内),评阅专家由导师提供。校外专家请填写劳务表(见附件或学校财务部),并将填写完整的劳务表以学号和姓名命名后发给教务室。

2、博士生提交匿名评阅论文6本到教务办公室,匿名评阅论文格式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封面中的联系人:谢红梅,地址:北京市邮箱:

3、博士评阅书全部通过后,教务室通知学生及答辩秘书,博士生参阅评阅书意见修改论文,并准备答辩事宜。

硕士自行取回评阅书,与秘书一起准备答辩材料。

  四、答辩:

1、打印AB封面、答辩申请书、科研统计表(博士必须,硕士可不提供,如提交后打印前显示未审核,请联系教务办公室审核后再打印、签字,并附科研论文以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原创性申明、正式论文1本等,交给答辩秘书 。

2、在答辩前两周,博士生本人将修改后的答辩论文送交各位答辩专家。

3、答辩过程文件由秘书整理;

4、5月31日前答辩结束, 同时将修订后的最终学位论文(PDF版本)提交至个人门户和图书馆。论文命名规则为“系所号_学号_”,如023_10923801_。同时将与上传图书馆电子版完全一致的正式论文(签字完整)交教务办公室,博士3本,硕士2本,同时可以报销论文制作费。

  五、答辩秘书以及导师需要完成的工作见附件要求。

  六、学位分会审批材料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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