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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安装承包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承包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装承包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本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项目发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四川达州

工程规模:

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包清工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或工程返工的则以现场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单为准。增加的包清工费用按甲方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和预决算部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2、甲方具体发包内容: 水管保温;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

4、合同订立方式: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工程量。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日顺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的室内装修进度室内工程施工。

第四条 结算固定单价及合同标的

水管保温DN100以下单价 元/m,DN100以上单价 元/m。

  第五条 劳务费的预付

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劳务费估价款的10%,此款项在此后工程进度劳务费结算中分两次扣完。

  第六条 工程进度与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月按审定后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该进度劳务费由甲方按乙方人头数和出勤天数,用工资表形式进行发放。当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6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保修金额不计利息。仍依照竣工结算办法办理结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清。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加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具的保管场地;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电源和水源距施工点距离不大于50米;

3、甲方对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辅助设施,如梯子、吊篮、脚手架等。

4、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的成果有义务协助保护好,减少损伤和破坏。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工期、设计图要求、承包范围、内容完成工程施工;

2、乙方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4、乙方施工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自行看管好自己的成品工程,并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施工队的协作;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工完场清,垃圾集中堆放;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分项调试,工程整改和系统联调交验工作。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乙方每施工完成一项单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报请甲方项目部进行验收认可直到工程监理签单,未报验签单的单项工程视为不合格分项,不予结算工程进度劳务费;

2、工程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参考国家安装工程规范进行验收;

3、乙方施工完毕通知甲方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为一个制冷和制热调试均合格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人员由甲方组织建设方相关人员和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期内合同范围的维修服务和客户使用时发现的不规范部分的整改服务。

  第十一条 工程质保

工程质保期为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的一个制冷周期和一个采暖周期。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质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变更为准;

2、工程保修期满、劳务费结算完后,该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收起的或与一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安全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决定将本项目的制冷设备工程安装交由乙方承包,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

冷库共________间,制冷设备共________套,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二、交付安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交付。

三、保修

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_______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

安装完毕,乙方应在竣工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计算。

2、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付预付款_______元;制冷设备运到安装地时,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元;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付给乙方_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届满时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予卸货并可拉走设备。

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必须有零线),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八、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十、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每天______%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附则

1、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对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4、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造价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1、(发包方)

(1)_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_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_份。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管理人员的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借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4、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万元,分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金额_______。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

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直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中标的项目用电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

2.工期:20xx年 月 日 至20xx年 月 日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总价为:¥####元(包含本项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及施工、安装、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

4.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供电主管部门规定的用电设施定位、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遵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条款提供材料 ,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第一时间进行调换,若因材料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福建省水电工程安装质量标准》施工。

2. 乙方须对学校实训室所有设备用电量进行精确测算,确保所有设备材料须经过正确合理的施工、安装、调试后能组成满足学校实训室所有设备供电需求的供电系统。

3. 乙方施工、安装、调试的供电系统须与学校实训室设备进行对接,并对设备进行通电运行测试,实训室所有设备必须通电运行正常,否则不予验收。

4.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第五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签订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元)作为乙方购买材料预付款,本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增值税票给甲方,甲方凭票付清合同剩余总金额的70%(即:¥######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200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30 %(即:¥#####元)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其它约定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工具到达施工现场,乙方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2.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建设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根据 提供的生产车间安装施工图以及乙方在对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所做出的承诺,经协商, (简称甲方)将其生产车间安装工程承包给 (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工程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列》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3.1生产车间项目车间内主体设备、辅助设备、工艺管道的安装与配套工程。 1.3.2生产车间钢平台制作、安装等工程。

1.3.3本工程土建、防腐、保温、电气等安装由甲方自行负责。 1.3.4车间管道连接至相连的公用管道。 1.3.5压力容器安装维修告之手续的办理。 上述安装工程包括协助联动试车。 1.4设备、材料的分工: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款

2.1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均需甲方认可,方可在竣工结算时按实列入总造价。

2.2工程计价

本次工程为化工建设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按国家、化工部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2.1焊接管道X光片费按40元/张计(包括所有费用及税金),拍片费用和检监费用由甲方承担。

2.2.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F20xx高压釜两台、冷冻机组一套及与主体设备配套(包括与主设备配套的辅助设备:如高位槽、计量罐、冷凝器、分离器、冷却塔、输送泵、接收罐等)的车间内外工艺管道所需的的管道连接,主辅设备安装一次性按六万元人民币总包,钢平台以1000元/吨计算。

2.2.3本工程合同暂定价:八万元(其中甲供设备、主材工程量约一百万元)。

  第三条 工期

3.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及非乙方原因,经报甲方确认后,本项目工程顺应延期。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4.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机具,人员进场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预付款,主体设备安装就位完成工后支付2万元的进度款,其余工程款在甲方审核认可后,一个星期内完成结算手续和付款,付款至总结算价的95%,其余5%留着质量保证金,待3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7天内一次结清。

4.2单机试车完毕,具备联动试车条件后十五天内双方按现场实测为原则确定完工作量,乙方应在工作量确定后一个月内编制施工结算书,施工决算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拿出审核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结算书的认可,待双方认可后一周内结算手续。

  第五条 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资料

5.1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图及其它资料,双方均视为可以据此施工的有效文件。

5.2乙方不得将甲方图纸资料、工程名称、工程规模、设备名称、规格(也包括口头叙述)泄露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5.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竣工图,其它所有图纸、书面资料均为工程竣工前归还甲方。

5.4由于某种原因甲方需要设计变更时,应在施工前由甲方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乙方应认真积极配合,如需变更内容未施工,应及时按变更要求来施工。在施工中乙方发现施工图有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给与答复,以免造成材料积压、停工、窝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拆除部分按合同价的50%计算拆除费。

  第六条 工程施工质量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操作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按化工部标准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无能力按期、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或工作态度恶劣或配合作风差,经二次书面警告仍未有明显改正,乙方无故停工或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时,业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发出通知后五天内完成清退撤场工作。 6.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6.3本工程质量必须合格。

  第七条 安全管理

7.1安全:乙方应认真学习甲方厂内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厂纪厂规。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任,由方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各种设备去使用安全要求,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后果。

7.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网、易燃易爆地段、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措施,经甲方比准后实施。

7.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 7.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其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现责任

8.1.1 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用水、电和现场三通一平。

8.1.2 在开工前确定建筑工程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为乙方在施工时创造条件。

8.1.3 甲方指派 为驻现场总代表,负责处理施工日常事务,对工程量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负责办理土建与安建与安装工程交接、设计变更、签字各种记录认可、验收等手续。

8.1.4 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入甲方厂区内安全、保卫教育、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施工动土、动火手续。 8.2 乙方负责

8.2.1 乙方对已完工工程负责保管好,保护期间如乙方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2 为本项目经理,共用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8.2.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和甲方工艺要求施工,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和指导。

8.2.4 根据协议规定必须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叁天书面通知甲方购买,特殊材料必须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购买。未按要求提前通知造成待料停工的,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原因造成供料不及时,造成乙方比较严重的停工,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参见供应协议。

  第九条 违约与奖罚

9.1 工期奖罚: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乙方需按合同工期(包括经甲方签证的顺延时间)完成,由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工期延期违约金按500元计算。 9.2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务必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双方都不得任意变更或推翻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其他

10.1合同纠纷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10.4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盖章之;附:附件一;甲方: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或授权代表)电话:;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或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合同签订日期:;附:附件二;年月日;物质供应分工协议;1、本工程中的全部

10.1 合同纠纷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连云港市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可向连云港市人民法院起诉。 10.3 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4 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全部完成,按合同规定保质期满,财务结清后自然失效(保密协议仍然有效)。

  附:附件一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或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附:附件二

年 月 日

物质供应分工协议

1、本工程中的全部设备由甲方订货供应,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运至厂区内。

2、本工程除设备外的棺材、管件、阀门、配件、紧固件、螺丝垫片、电线、电器、仪表、母线桥架、插座、钢材等主材全部由甲方供应,并运至厂区内。 3、本工程辅材中的垫铁、紧固件、螺丝垫片、导线、钢材、油漆、汽油、金属垫片、纸垫、四氟垫、生料带、铜鼻子、施工用水由甲方供应,单机试车时所用到的水、电、汽、油也由甲方提供,其它一切辅助安装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4、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供应根据谁供应谁负责的原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提供各自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应的供应方承担。

5、根据工程需要经设计签字甲方认可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乙方原因使用时乙方承担发生费用。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责任,经比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工附件一: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 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 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三)。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 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 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 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 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六、有关补充合同:1.2.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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