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者斋 >

范文 >合同协议 >

有关国际贸易合同汇总5篇

有关国际贸易合同汇总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国际贸易合同汇总5篇

国际贸易合同 篇1

合同号: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适的海外客商推销空气清新机产品。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该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担保,甲方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CIF”等条款与海外客商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 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间活动费用及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对于客户第一个订单按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3)给付方式与时间:在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开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后,甲方应该支付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执行完后在15天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身份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客户,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买卖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5)收取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据。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海外客商与甲方未签订书 面买卖合同且未开出符合约定的信用证,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海外客商为非法经营或未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还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2)项执行,逾期应该支付乙方滞纳金:总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清新机业务,甲方从第二单起之后的订单,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海外客商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国际贸易合同 篇2

__(招标者名称)

__号招标项下供应__(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____(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____(招标者名称)提供____(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

____(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____(百分比),金额为____(具体金额)的款项。

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

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____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

19__年__月__日

开证行名称

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

公章

日期:____

地址:____

国际贸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是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与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与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

国际贸易合同 篇4

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

2.产 地:____

3.数 量:____

5.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 装: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 卖方:____

证人:____ 证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国际贸易合同 篇5

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能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等。就国家而言,常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具体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直接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能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能力,因为技术的引进常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的过程。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复杂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寻找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新颖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改变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变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常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量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需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量,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改变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变化,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显然,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历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认识、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常常需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改变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需要新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做出正确的反应,最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机制,并提高其水平。

三、小结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充分地肯定了技术创新对“比较优势”的积极意义,无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就国际贸易的双方而言,国际贸易对各自的技术创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辨证地看,如果能就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作一长期分析的话,两者之间显然不仅具有一种互动效应,同时具有一种长期增长效应。因为新增长理论、新贸易理论,加上对当今世界经济的整体增长而言,不仅需要各国独立的技术创新,同时为了节约稀缺的世界经济资源,需要各国尽可能地分享这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而国际贸易正好能实现这种意图。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处理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问

题上,不仅需要做客观的长期和短期经济分析,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制度的、文化的、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

参考文献:

[1]刘仁平.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xx年6

[2]李平.论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J].世界经济研究.20xx年5[摘要]国际技术贸易既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也是国际技术转让的主要形式之一。众多的实证分析表明,无论是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国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引致的技术创新,都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国际技术贸易创新发展中国家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fw/hetongxieyi/320zn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