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汇编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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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苹果买卖合同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定货规格
乙方需向甲方订购SOD精品果:
(1)76mm~80mm______件;
(2)81mm~85mm______件;
(3)81mm~90mm???件;
(4)91mm以上的____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每箱精品果均为每件___元,合计________箱,总合计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乙方提前定货,需向甲方,按照预定货量总金额的50%的预交定金,为乙方存放苹果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货数量妥善保证货源,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
3.甲方为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务,物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按照定货合同,乙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乙方未能履行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按照定货合同,甲方在预定期限内应保质保量,按时交货。若甲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甲方未能履行此合同,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并追究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提交仲裁机构。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法律提示:
由于我国法制教育体制的不完善,广大公民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重大损失。就拿下面的案件来讲,李某如果在20xx年6月15日之前提起撤销权或者变更合同的诉讼,那么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但是李某却错失了挽回损失的最好机会。
在此,本律师告诫正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可能从事房产交易的读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多学多问,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及时有效的保护自己,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或者最大限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11月26日上午9点,李女士很急切得来到振邦律师事务所亲自找到本律师,对其面临的房产纠纷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案情大致如下:
李女士父亲(下文称李父)打算将其名下的一套央产房转让,后全权委托李女士办理出售事宜。20xx年6月15日,
李父通过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款总额75万。李女士及李父不知晓央产房上市的途径,也不知道如果央产房超标需要补交差价款的情形。买受人赵某要求在对合同进行补充:如果出现超标,超标款由出卖人即李某负担。李父即李女士未加思索便签订了合同。20xx年7月初双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房屋面积已经超标,后李女士被原单位告知应该补交超标款12万元。对此,李父及李女士无法接收,并要求赵先生承担所有超标款并遭到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百分之十及
7.5万违约金。
在一审过程当中,李父的妻子马女士,以李父侵犯夫妻财产为由将李父及赵某一同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此案经过朝阳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案件结果最终确定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终审以后,赵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继续审理。朝阳法院于20xx年11月13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李父违约,除支付违约合同之外支付原告赵先生违约金7.5万。
李父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王树德律师在听取了李女士详细陈述以后,对李女士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一一做了详细解释:
1、李父的妻子也就是马女士,以侵犯共有财产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为什么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
解答:虽然我国《婚姻法》规定,处分房屋应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否则单方处分行为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第三人基于对于物权登记的信任所从事的交易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20xx年上半年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判决也无法统一,有的确认无效有的法院或者法官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近期北京市各个法院以及两个中院似乎对此达成了共识,即此类案件原则上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即判决合同合法有效,以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
2、李父及李女士不知晓央产房的上市规则,也不知道最终要缴纳如此多的超标款,很不公平,现在一审判决败诉,那么二审会改判吗?
解答:首先,对法律的漠视绝对不能使违约变成合理。根据合同内容以及履行状况来看,你们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属于显示公平的合同,为什么说显示公平呢?根据北京存量房交易的惯例来看,卖方人得到的是净得款,按照法律规定由房主承担的税费转为由买房人承担。本案当中,房屋差价款的数额为多达12万元,占房屋总价的16﹪还要多。如果
李父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知超标款如此之高,无论如何也不会签订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所以李某完全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这个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4规定,重大误解以及显示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合同法》55条同时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本案当中,从20xx年6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20xx年11月底仍没有提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那么李父显然已经错失了行使撤销权的机会。二审当中如果以此为抗辩也难以改变诉讼的结果。
3、李父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最后建议:不放弃上诉请求,争取在二审当中达成和解。在诉讼当中不只是存在胜诉和败诉,和解也不排除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结合本律师以往的诉讼经验,二审当中达成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即使原告胜诉,还涉及到一个执行的问题,诉争房屋为房主的唯一住屋,而且李父年纪较大,强制执行房屋的可能性较大。话虽如此,最好的调节结果也只能是原告承担12万超标款然后免去违约金,或者被告按照市价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然后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 篇3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第四条担保方式
12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偿付未履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预付定金的,预付定金方违约,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偿还。
3、乙方无故拒收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或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因受气候原因影响交(提)货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合同编号:漳(尚)CG010-20xx
需方(甲方):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许一杰
上述需方因建设"漳浦尚城豪庭西区45#--51#楼"项目需要,工程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拟向供方购买 袋装白水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于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供需双方签订之产品购销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二、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白水泥
2、品 牌:粤鹏牌
3、规格型号:70斤/包
4、购买数量: 约2500包
5、产品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 合格及以上标准,标准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标准高的为准。
6、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出厂合格证、产品质保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需方要求为准。
三、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和供货时间
1、运输方式:由供方安排车辆送货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货、,如有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处理。货到工地后甲方指派人员验收并签字。
2、送达地点:送达地点为需方工地,并卸货至工地现场需方指定施工电梯入口处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提)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产品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产品破损由供方负责。
四、备货和收货
1、备货、供货时间:需方提前 叁 天通知供方备货(包括规格及数量),供方收到需方备货通知后 叁 天内按合同约定方式发货,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收货:
需方指派 刘延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260518186)为指定
收货员,收货单必须经需方指定收货员签收,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收货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以收货单和《对账单》作为供货数量和结算货款的依据。
五、合同单价和结算
1、本合同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单位: 元 。
2、暂定合同总价: 67500元
3、合同单价: 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货到后根据现场实际签收量付款。
(2)转账或现金支付。
5、关于合同款支付的规定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合同款。
(2 )合同款或结算款支付前,供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a)《备货单》(如有);b)收货单;b)对账单;d)发票(按合同约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验收:
七、违约和争议
1、供方提供材料未达到产品出厂检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为需方免费更换为合同指定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的产品并配送至需方指定送达地点,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包括不限于不合格产品的退场、拟更换产品货到工地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用、报关费(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费用】。
2、需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异,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供方未按约定时间内供货,供方按供货批次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决:向需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约事项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单价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须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够顺利报关(如有)。
2、根据实际需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后限定的时间内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并封存,供方保证供货材料标准不低于样品标准,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担。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需方未能按时付款,经供方催促后仍拒绝付款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时供货,在需方催促后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5、依据前述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已供货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双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及进行质量保修,已经订货但未发货的材料设备的退货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或自行协调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签章后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 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证复印件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日 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5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该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在登记主管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第七条该合同的生效条件
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不能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债款,则该买卖合同生效;如果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因___________所欠乙方债款,则该买卖合同不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份,其余由双方持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6甲方: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购买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基地土地,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购买土地位于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区;土地面积亩。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出资元,占%股份;乙方出资元,占%股份。
三、申请工业用地项目的立项,报批由甲、乙双方组成协调小组共同办理,费用共同承担。
四、项目用地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土地开发利用细节。
五、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项目用地享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双方均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自行开发,处理该地块。
六、甲、乙双方若要出让各自股份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7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签约地点:
一、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三、标的物与规格
标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规格执行:
项 目 单位 规格
哈氏研磨指数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径小于80,大于50者,少于5%.
洗煤<50
内水份 %
全水份(含内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kcal/kg ≥5900
挥发份 VMad % 22~30(不可混掺无烟煤)
灰份 Aad %<22
煤干石 原煤<0.5
洗煤 0(不应含有)
杂石、异物含量 % 0(不应含有)
注:杂石是指煤炭中不应含有的石块。
四、订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
4.1订购数量: 吨(每月交 吨)
其中春节前可交货 吨。
4.2交货时间:甲方每月20日传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货数量与时间。
4.3交货地点和方式:船运至甲方码头(湖北黄石阳新富池镇)船板交货。
五、煤炭价格(基准单价) 元/cal,(一票结算,含17%增值税)如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
如两票制(运输发票≯300元∕吨),(基准单价)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约定数量、时间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毕后,依甲方检验报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结算一次,7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并作结算确认,乙方按照该数据开立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结该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收据。是、否承兑汇票(不低于40%),接受部分每吨价格调整 元。
七、验收方式:
7.1煤炭品质之检验以甲方化验室之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为准,甲方化验室无法检验之项目以国家标准来执行。
7.2煤炭的验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过程中,人工每车采样。甲方将采来的煤样,混合成一个大样,大
样混合均匀后分成三个代表性小样(每个小样约5公斤)其中一个,由甲方化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之依据;另两个小样密封保存一个月备查。;若双方对化验结果有所争议,可将留存样品交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检验机关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若化验结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化验结果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7.2.2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煤干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干石含量。若煤干石含量超过0.5%,处以煤干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煤干石含量的10倍数量 ,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3.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杂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并处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含石量的10倍数量,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4甲方在卸煤时,若发现含有其它异物(非煤炭中应有物质,如木块、铁块、石块、砖块、草泥、橡皮等),则处以100元/件的罚款;若由异物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品质未达本合同规格时,处理如下:
8.1 发热量(均指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简称空干基低位发热量)
8.1.1发热量位于5700~6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实测值。
8.1.2发热量高于6500kcal/kg时,仍按6500kcal/kg的煤价来计价。
8.1.3发热量低于57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700-基准单价×2×(5700-实测值)
8.1.4发热量低于5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500-基准单价×3×(5500-实测值)
8.1.5发热量低于5300kcal/kg时,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过8%时,全水份超标部分不计重,直接从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发现恶意非法灌水,则依甲方所取舱底高水份之煤作为检验水份的煤样,根据检验结果,按8.2.1处理。
8.3 挥发份:挥发份低于18%或高于33%时,甲方半价收购。
8.4 全硫份:硫份超过1%时,若硫份位于1%~1.2%(含)时,每高出0.1%罚扣煤款3元/吨;若硫份位于1.2%~1.5%(含)时,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吨进行累加扣款;若高于1.5%以上时,甲方拒收或半价收购。
8.5 粒度:对于大于80mm的煤块,处以20元/块的罚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于48时,甲方半价收购。甲方视需要对本指标检验。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质不合本合同规格:
8.7.1若有2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
8.7.2若有3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并拒绝与乙方再次往来。
九、重量鉴定:
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
十、装、卸运:
10.1乙方须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货数量与时间。若乙方当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货,则视为逾期, 甲方将以每吨10元×未交货数量作为罚款,并于其它煤款结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确定装运后,须立即以甲方之规定格式及传真号码以传真文件通知甲方,装运通知需包括: 合同编号、发运时间、发运港口、发运数量、船号、预抵时间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将不作卸货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10.3乙方在煤炭发运前应以防水帆布严密遮盖,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湿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码头进行卸载作业,须配合甲方各项作业规定,违规者则依甲方之作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0.5甲方在许可范围内,允许乙方待卸船舶免费靠泊甲方码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码头,乙方船舶必须自寻锚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须配合甲方,及时要求乙方 船舶服从甲方的调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时间和顺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
10.7卸货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煤炭经营资质,并独立承担由次引发的各类责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门及机构追究的责任)
11.2如有争议或违约,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11.3其它未尽事宜, 另行商议。
11.4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盖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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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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