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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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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1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各种隐患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六)图书室、实验室、网络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校园周边保卫工作情况;

(八)公寓安全及管理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校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国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1、学校制定方案,组织好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中心国小,确保不发生事故。要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上级来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整改各类隐患

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各分管人员的活动进展情况。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2月2日省政府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中化盛华“11·28”爆燃事故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省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6个方面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排查整治

1.对已规划建设的化工园区逐个进行安全条件复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2.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进入化工园区、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3.推进3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情况;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落实情况;

5.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及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9.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10.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排查落实情况;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12.化工厂区外来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厂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和进厂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严禁超量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等情况;

1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一证多厂”、分包转包情况;

14.烟花爆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

15.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

16.查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7.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等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排查整治

1.煤矿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生产、在建、整合改造和停产待整合矿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水患监测、探放水综合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实情况;

(5)防灭火、防冒顶、防冲击地压工作落实情况;

(6)停产整顿煤矿整改及复产验收情况;

(7)严查煤矿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转包、非法违法承包分包、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不按设计施工、以整改、建设名义组织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未关闭到位、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煤矿山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系统及安全避险系统、安全出口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检测检验情况;

(2)露天矿山加强边坡边帮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等符合设计要求情况;

(3)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4)尾矿库加强冬季放矿管理情况,加强春季解冻期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汛前“四个一律”“五个到位”落实情况;

(5)严查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

(6)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冻堵、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高处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3.冶金等工贸行业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开展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2)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

(3)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盛装、吊运、浇注环节安全,特别是炉窑本体、水冷元件、起重机、铁水包、钢水包、渣罐以及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安全情况;

(4)涉氨制冷企业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

(5)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6)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7)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三)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整治

1.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情况;

2.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3.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4.“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公路隧道、桥梁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治理情况;

6.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7.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落实情况;

8.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一船一报、一船一批”申报受理制度和现场监管落实情况;

9.内河水域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四)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

1.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2.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支模架搭设及拆除情况;

5.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6.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7.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3.整治“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

(六)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安全排查整治

1.车站、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2.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专项整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4.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6.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渔业船舶、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草原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城镇燃气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期间,要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组织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产。对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和停限产的危化企业,要严格规范操作,严防泄漏、爆燃等事故发生。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1.各级党委、政府针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2.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名单。

3.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4.各地各部门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

1.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大排查大整治“一个台账、三个清单”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

2.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各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4.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各市每月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不少于1次。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1.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我省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历史机遇,任何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将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大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持续督查督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开展暗查暗访,组织督导和执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三)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各市县安委会第一主任(党委书记)要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亲自部署,加强日常工作调度。12月15日前召开部署动员专题会议;主动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纪委监委、组织及有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包联责任不落实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认真调查,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各级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地排查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亡人事故的,各级安委会要按照《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要求,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汲取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内容,逐条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的总要求,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各市县相关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部署动员会,下达“告知卡”,将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标准及不作为的法律后果,传达至每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手册,持续开展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暗查暗访,督促各级各部门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市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暗查暗访不少于3次,重点查处企业工作部署不及时、“一个台账、三个清单”不完善、隐患排查有遗漏、隐患整改不到位等行为。

(五)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六)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层层压实包联责任。各地要抓紧制定完善市县乡安全生产分级包联制度,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深入包联企业一线督导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高危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省有关部门也要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包联到市,指导抓好隐患整改,定期到包联地方和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包联企业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全部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同时要将各类园区、功能区、中央驻冀企业和省属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有关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交有相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周密制定执法计划,实现对高危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八)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自上而下压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风险隐患逐级签字背书。各市县要先期开展自查自纠,自己解决的算工作成绩,被督查组发现、被群众举报、被媒体披露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政机关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迟报、漏报甚至虚报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对相应市党委、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对相应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其间,对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九)认真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20xx年12月16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省有关部门,要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对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以及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实施周报告、月通报,各地及省有关部门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安委办(具体报送形式及要求由省安委办另行通知)。省安委办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形成长效机制,鞭策落后、鼓励先进。各市及省有关部门要定期向省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报送3条工作信息,1个典型案例。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4

根据区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全镇人民的安全,进行一次地毯式隐患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由陈子仪镇长全面负责,同时分为两个小组对镇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

二、排查时间

高家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将于20xx年x月27日至3月底对镇内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

三、排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针对消防设施、通道、电路、锅炉等全面检查,严格排查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和方案,要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等。

(二)非煤矿山等企业

1、针对镇内四家非煤矿山企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台帐,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要明显,电线一律整改,做到不零乱、不暴露,作业车间的操作规程要清楚易懂,防护栏要加强加固。严禁使用大功率小家电,禁止私自安装取暖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2、化工企业和液化气站:坚决取缔证件不全的化工企业。对检测过期的阀门、气罐一律取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等。

3、一般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设备是否过期,作业车间的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要求等。

(三)建筑施工

严格工地职工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是否有应急措施等,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项目,要依法查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密闭场所安全

对木器等行业喷烤漆车间和各类烤箱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检查。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工作组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落实,整改再督促,执法要到位。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隐患较大的企业上报区有关执法部门。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5

为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村、镇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三、内容和步骤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三级培训情况。

8、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0、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1、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2、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二)排查治理步骤

1、宣传布置阶段(1月15日至1月25日)。以乡成立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经发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1)制定全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整改阶段(1月25日至2月28日)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乡经发办。

(三)政府检查、监控阶段(2月28日至3月31日)

1、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乡各个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2、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3、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隐患治理年”活动。

2、加强宣传,发。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发现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加强监控,严禁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精选6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大战略”大局,依法行政,狠抓落实,强化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控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指标内,努力实现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重点

1、做好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巩固和创建工作。

2、加大对无牌无证拖拉机的专项治理力度。在乡村道路上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狠抓源头管理。

3、加强“三秋”重点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三秋”之际,要深入到乡村对投入作业的农机具进行检验,作业中,要深入作业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指导。

4、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员培训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和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手续要求。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工作和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成立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排查计划,落实各项排查内容。

2、主动汇报。主动向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争取领导重视,争取政府的支持。

3、加强联系。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提高乡镇政府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落实乡镇农机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

4、加大协作力度。主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协作,明确具体任务,分工负责,共同做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生产工作。

5、做好值班,完善应急措施和方案,认真做好值班调度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的事故,要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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