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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集锦3篇)

安全方案(集锦3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方案(集锦3篇)

安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口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水平。通过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本着“引导规范、行业提升、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总体思路,以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政府领导和企业培训为保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搭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社会力量参与的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形成政府、企业联动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新机制,促进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的建立,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通过检验检疫、商务、技术监督、开发区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实现出口汽车产品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与出口汽车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出口企业备案,完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形成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口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等各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利用检验检疫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出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措施,着力发展高端、优质出口产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汽车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市汽车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四)对示范区管理内的出口汽车企业,将在企业管理分类、绿色通道、3C认证、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实施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五)发挥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其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好的经验,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三、示范区管理对象

市出口汽车生产企业及主要汽车配套产品生产企业。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补充完善和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一)成立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开发区、质监局、工商局、经信局、科技局等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1)。领导小组具有下列职责:

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

3、负责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负责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准发布;

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2),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

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

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包括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开发区,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外协企业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定,形成推荐使用合格供应商名单,负责审查外协零部件的质量,并组织备案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发放准入证书。

5、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检测、抽检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监控结论,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

6、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监督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

9、完成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检验检疫局:作为上级业务部门,负责依据进口国(或地区)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出口产品的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计划,汇总分析检测数据,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信息做好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便捷的检验监管新模式;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检验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市商务局:主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信息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负责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集区内企业参加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举办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等培训;及时将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和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对出口企业的主要原辅材料国内供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帮助企业选定产品执行标准或制定企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确保企业在用计量设施完好有效;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全市商标工作,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涉外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做好境外商标注册,加强自主品牌防御性保护,做好省市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申报认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依法保护品牌企业合法权益。

6、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综合性、专业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产学研”结合。

7、市科技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排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8、各相关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主动向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上报有关被国外通报和召回产品及有关贸易壁垒方面信息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关键原材料的源头监管。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对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和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企业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100%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源头管理。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对汽车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100%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关键工序100%进行监控,关键工序操作者100%持证上岗。

(三)强化技术支持。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分别由检验检疫、质监牵头,骨干企业参加,为出口汽车产品的检验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起以国际标准为依托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使产品质量符合国际主流标准要求,提高出口汽车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搭建检测平台。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检验检疫、质监和企业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提高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引导鼓励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建立实验室,提升自检自控能力。

(五)建立应对机制。各部门要积极跟踪搜集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密切关注国外贸易风险动态。针对国外贸易壁垒和产品质量问题,制订应对措施,及时向政府和社会通报,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风险能力。

六、工作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防范贸易风险知识宣传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

(一)加强法规的收集研究和企业培训。建立政策法规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加强国外有关法规的收集、研究,由检验检疫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分期分批对出口汽车产品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质量管理、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CE认证、UL认证等法规方面的内容、外贸知识、抽查情况和案例通报等。

(二)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控制。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供给渠道,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对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通过对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产品的检测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备案管理。

(三)部门联动,加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政府、部门协调控制体系。检验检疫负责出口汽车企业的质量体系监管,结合企业的不同监管类别和输入国的要求,建立对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制度、汽车产品安全项目检测评估制度,对关键原辅材料、成品实施不同频率的抽查检验,以确保出口汽车产品符合输入国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质监部门负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以及有关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确保每批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关键工序的控制记录、产品检测情况、输往国家或地区等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建立覆盖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可追溯体系,保证对每个环节发生的问题能进行准确追溯,对发生的质量问题都能立即采取纠偏措施,通过有效运转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对出口汽车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实现双向追溯。

(五)建立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

对收集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对于发生问题的工序或企业,根据预警信息,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供应商、检验报告、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分析原因,研究制定纠偏对策,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纠偏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出预警通告,对产品进行追溯。

(六)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是指在发生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进口国退货、索赔、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应对控制机制。

(七)加强电子执法监管系统的应用。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对整机厂根据其产品特点,逐步实行远程视频检验监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企业检验成本,提高验放速度。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调查示范区内各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

由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广泛调查,明确辖区内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包括:企业名称、近年来出口产品、年出口批次、年出口金额、出口国家或地区、检验依据、自检自控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状况。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建立示范区出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

完成时限:

2、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分析

主要包括自检自控体系建立情况、国外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输往国家地区、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等。同时进行风险分析,以利于下一步制定相应的控制体系。

完成时限: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检验检疫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大会。

工作完成时间:

2、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根据前期企业摸底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政策法规控制体系》、《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出口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各部门协调控制体系》等。

工作完成时间:

3、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把制订的各项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协调控制的有效运行,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和备案,追溯控制体系的有效应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全面开展示范区管理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等。

工作起止时间:

4、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市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各单位示范区建设推进进程,分析示范区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协调各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等。

工作起止时间:

(三)监督考核阶段

1、考核验收。省检验检疫局依据《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完成时间:

2、建立示范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面推广出口汽车产品示范区管理建设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内企业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合格供应商及采购情况、产品检验情况、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情况、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发生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处罚。

工作完成时间:长期

八、优惠政策

对区域内的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对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提升管理类别,在原类别基础上提升一个档次。

(二)对管理优秀、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降低抽检频次,减少抽样数量,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三)对区域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检验流程,优先报检、检验、检测、放行,降低口岸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限实施无纸化报检;

(四)对暂无报检员及未安装报检软件的企业,拟引进代理报检企业,实施集中代理报检。

(五)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纳入出口免验培育,协助企业申请出口免验。

(六)对区域内涉及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生产企业持续符合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要求。

(七)区域内所有出口企业均列入检验检疫局三个一百工程”帮扶计划,享受其优惠政策。

安全方案 篇2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教育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在积极预防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领导指挥小组:

组长:柯丽芬

副组长:蔡佳乐杨家淦杨远远林秋凤王美惠肖金香

组员: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杜茂林(保安)

二、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房屋发生局部开裂、倾斜现象,有倒塌危险。

重大事故:房屋已经开始压塌或者局部已经倒塌,将会引起大面积倒塌的危险。

三、应急流程:

一般事故发生时,及时广播通知全校处于应急状态,终止上课,启动应急预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立即赶赴教室组织学生进行疏散,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关注事故的变化,避免扩大。

流程:警报——疏散——报告——总结

重大事故发生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在堂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立即赶赴本班教室进行组织。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警(广播室教师或者电话旁的教师),广播或者长时间的电铃为警报信号,认真做好事故后期处理。

流程:报警——疏散——报告——抢救

四、其他事宜:

1、倒塌事故发生时间如果是下班时间,在校教师和门卫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时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流程不变。

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房屋倒塌事故,应把疏散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组长负责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副组长和组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及救助。

4、人员疏散:

学生疏散时要以有序迅速为原则(不带书包、不拖时间);

教师应在最后离开危险区域;

教学楼通道为东西楼梯,由班主任组织有序进行,疏散顺序为:一楼四个班——二楼(东为202、203班,西为301、302班)——三楼(东为401、402班,西为501、502班)——四楼(东为601班,西为602班),临时聚集地点为校外公路旁,指挥小组指定教师进行人员清查和纪律监督。

5、协助疏散:

确保楼梯口的畅通,门卫应及时打开校门;

操场学生应临时组班,不回本班教室;

各班负责人疏散学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报告领导小组,排查遗漏学生。

6、伤病救助:

发生事故后,伤病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由晓霞老师总负责。

不提倡在警报解除前进入倒塌现场进行抢救,而应在专业抢救人员的指挥下进行。

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特别是受困或者受伤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后期事项。

安全方案 篇3

为切实改善我街道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经研究,决定开展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20xx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多业主公共建筑(有2个或2个以上业主的高层建筑,不含住宅楼)。整治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8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总体目标,在三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实高层公共建筑业主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的消防设施专项维保资金保证机制;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规范高层消防设施管理委托行为,落实物业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等重点隐患治理制度,形成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街道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组长、街道调研员赵玉璧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李凤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并汇总各社区开展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牵头部署辖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牵头落实整改治理措施,确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按期除隐患;负责无物业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未向物业移交的高层公共建筑整治的具体监管;协同区住建局、消防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支持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底前)

各社区要通过在高层公共建筑的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日)

各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单位等)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自查项目表进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设施及管理已移交物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无物业或未移交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实施。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设施未正常年检的,要在20xx月12月底前落实年检工作,并保证每年依法年检。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项目原因和计划、消防设施年检落实情况或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需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对各高层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发现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督查落实(20xx年6月-20xx年8月)

各社区要定期牵头督促辖区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及时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检测发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街道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协同监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通过协同管理,以及加强物业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标准等措施,形成全员参与的合力,增强高层公共建筑事故隐患预警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结合实际,重点解决由于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多元化、分散化导致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明确、安全投入难以落实、事故隐患难以整改等问题。要热情服务,主动为高层公共建筑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构建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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