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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臵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供货单位,要求烟花爆竹产品有安全防伪标签,对对方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采购无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必须由供货单位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臵,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险源;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④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臵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

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臵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借助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全部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

县运管所要按照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xx]32号)要求,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重新审核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规定,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加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县运管所要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劳[20xx]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机关综合办公室,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分阶段进行,按照运输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运输企业自查自改(5月至9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要与6月11日前向县所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9月16日后)。县所将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要提请关闭一批、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责令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研究部署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亲自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组织成简报上报运管所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确保整治成效。各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县所办公室。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3

燃气有限公司为镇20xx年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建成投运以来,由于土地手续及相关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好,导致一直处于无证运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经研究,现重新修订《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制

成立镇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工业挂帅人同志、安全生产挂帅人同志、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责任人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荀庄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迅速抓好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1、综合执法局:迅速对天源燃气再次排查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即做好相关隐患整改工作;在管道检测结果没出来期间,组织专人蹲守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天源燃气安全生产开展常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人:苗大鹏常飞鹏)

2、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对天源燃气压力容器、供气管道安全性进行检测,提供企业停业整改或边经营边整改决策依据。(责任人:陈标贾淑成)

3、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土地报征、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责任人:陈立龙张丰)

4、建设局:督促、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手续。(责任人:陈立龙汪康康)

5、经济发展局:核实镇与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进一步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提交镇应履行义务清单,督促企业办理,提供相关基础必备材料(初设、环评、安评、稳评等)。(责任人:陈标许顺成)

6、荀庄村:履行安全隐患整改属地责任,配合做好天源燃气隐患整改督促及群众矛盾调处。

三、落实天源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预案、应急预案,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设施可正常使用,各类安全生巡查记录完备,储气罐及输气管道每天巡检并有记录。

2、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检测意见,组织人员在镇整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手续,环评、安评、稳评,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办理工作。

四、明确整改时限

1、无证经营情况:相关手续已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安评、稳评及发改委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等统一验收合格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2、消防栓不出水情况:厂区变压器增容后,消防栓连接厂区消防泵,已整改完成;

3、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警示标识不全情况:企业有5个可燃气体报警器,已增加部分安全警示标识,已整改完成;

4、用电作业人员未取得电工资格证书情况:老板自己兼做电工(有证),又在供电所找一个有证电工,已整改完成;

5、安全制度不健全情况:企业限期完善好安全生产各项台账,已整改完成。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4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安全,消除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职责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资料

(一)消防安全

1、检查学校所有房舍防火情景,做到人走火灭,室内不存放烧柴。室内备有防火沙袋。

2、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

3、值宿室备有水和锹、镐等防火用具。

4、安全职责落实到人,谁负责的有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景,学校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等容易引发电失火的用电器。

6、定期举行消防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第十三周和第十六周各搞一次,要有记录。

(二)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凡不贴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三)交通安全。

1、对家长沟通,严禁租用不贴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并签职责书。

2、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稿存档。)

3、公路沿线学校在路口要有教师疏通。(重点是放学)

(四)饮食卫生

1、检查学生食堂、商店是否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蒸饭环节,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3、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4、对师生饮水做好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有专人负责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不准进入学校。

2、严查学生是否有携带管制器具的,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每周抽查一次)

(六)职责落实情景。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职责制、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全职责人到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讲座;

4、严格实施团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活动从x年11月15日开始,至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情景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有记录。

(二)督促检查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组对各学校工作情景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x年1月1日至1月15日}

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克服一切侥幸心理,务必把此项工作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好

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进取的态度逐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借此次活动把学校安全进一步构成常态管理机制,在自查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研究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5

为深刻吸取燃气领域相关安全事故教训,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建设,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成率100%,通过成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系统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率达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95%,防雷设施检测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作业票”管理率100%,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管理台账建立率100%o市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执法检查全覆盖,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实现域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域外液化石油气非法输入得到有效遏制;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企业层面。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编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经费投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管理:

1.管道企业(4家)。重点排查治理城市输供气管网设施、管道管线老旧、破损、占压,城市门站、储配场站、调压站设施设备老化泄露等安全隐患。

(LNG)加气站(5家)。重点排查治理储罐区、加气机及安全设施设备防静电装置,特种设备、防雷设施设备检测检验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加气车辆、载客加气、超压充装和超压储气、给不合格钢瓶加气、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等违法违规行为。

3.液化石油气储运企业(2家)。重点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储罐、残液罐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压力上限报警装置、气相管紧急切断装置、储罐底部高压注水连接装置缺失等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治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醒、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4.城镇燃气商业用户。

(1)液化石油气用户:辨识液化石油气瓶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到检验期而未检验,查看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标志是否合格,是否在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资质单位购买,是否存储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场所,是否直立放置。使用的燃气具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在密闭空间使用;气瓶与燃气具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照管,残液是否有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单位)回收等。

(2)天然气用户:使用天然气场所是否通风良好;燃气具是否安装烟道且连接严密,排烟口是否有效伸出室外;使用时是否有人在现场;使用场所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住人;用气完毕后是否关闭燃气阀门;天然气管道是否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改动、迁移;燃气软管是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燃气软管接头是否固定,软管长度是否不超过2米和不穿墙;天然气泄漏时,是否杜绝火源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和关闭燃气具的开关和燃气表前的阀门;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的安全型燃气具和长寿命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新型铠装软管)。

(二)监管层面。各镇(街道办)、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安全监管台账,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绘制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工作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市域范围内液化石油气配送存在的突出问题;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燃气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台账。建立健全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燃气安全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台账、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台账等,切实将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头。〔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政府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办)〕

(二)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组织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组织、指导、督促燃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企业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绘制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三)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工作。邀请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充装、经营、运输(含管道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经营行为、不合格钢瓶进入流通领域、给非法经营户提供经营性气源、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办)〕

(四)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针对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存在的问题,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秩序,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识。〔责任单位:市经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各镇(街道办)〕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目标、治理重点、治理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并组织开展全覆盖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X月1日至X月30日)

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整改各自在燃气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系统性、基础性和根源性问题,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执法检查阶段(X月1日至X月15日)

市政府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经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不定时执法等形式,对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X月15日至X月31日)

市、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于X月2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所在部门和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送市政府安办。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方案于X月3日前报市政府安办,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形成的制度性成果于X月23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将对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问责追究。市政府安委会将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告诫。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燃气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镇(街道)、市级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要运用媒体、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要公开曝光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公布燃气安全非法违法违规问题有奖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XXX;电话:XXXXX;邮箱:XXXXXXXXXX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佛山顺顺德工程“3.9”火灾事故及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xx〕1号)、《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现结合惠阳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集中治理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企业责任,有效排查治理危险品储存、作业、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化学品运输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黄向阳

副组长:叶日东、曾惠明、蔡义文

成员: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负责人。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管辖危险品运输企业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三、整治时间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对任务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20xx年1月)。各股室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集中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工作,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列明任务,找准问题、狠抓整治。对本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底数清、手上有招、应对有方;要强化监管、增强效能。按照“六个不放”要求下沉一线,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力戒“宽、松、软”,对隐患整改不力和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请各责任股室严格按照检查和整治的内容要求,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个“1+N”工作方案、开展一次学习培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聚焦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责任股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要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列明工作任务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工作落实实行“台账式记录”,细实并举扎实开展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排查,不留死角、不挂空挡,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该停的坚决关停、该关的坚决关闭,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要一盯到底,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对“检查不认真、查不出关键问题,安全检查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责问责,绝不姑息。通过专项整治让企业认识到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违法非法行为后果严重,认识到不安全不仅害人而且害己。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上报。各责任股室要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宣传活动,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各责任股室4月10日前上报隐患清单和措施清单,及细化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要上报工作进度,年底要上报工作总结。平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五、检查和整治主要内容

1、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实施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一企一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间距不足等重大隐患清零,实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达到中、低风险等级。(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3、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和中小型油气储存企业的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风险评估、分类整治等措施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对标整改问题隐患,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三个系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信息企业端平台。(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4、落实国家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标准,组织开展涉及苯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等生产使用,涉及液态烃、硝化棉等储存装卸的安全专项治理。(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6月底完成整改。)

5、严格执行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有关政策,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发展,推动港区储存达到要求的相关工作。(由安全应急股牵头,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6、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机制常态化,落实线上线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管控制度体系。积极按照《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7、负责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8、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准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安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9、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管,严防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0、配合相关单位加大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1、配合相关单位落实化工园区(港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园区(港区)治安反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管控,落实“一园一案”“一企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由运输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0月底完成整改。)

12、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以及铁路接轨和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以及铁路(含轨道交通)沿线安全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整顿、清理、关闭。(由站场事务中心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配合。11月底完成整改。)

13、加强道路工程建设和管护过程中的燃气设施保护监管。(由公路管理股牵头,安全应急股、运输管理股、规划工程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14、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由规划工程股牵头,安全应急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公路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交通项目建设中心、工程事务中心、站场事务中心、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各执法大队、依职责配合开展。12月底完成整改。)

15、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市两办《惠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度重点任务。(由安全应急股牵头,运输管理股、运输事务中心、公路管理股、各执法大队配合。12月底完成整改。)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7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吉安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字[20xx]11号)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吉交安办字[20xx]74号)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人、车、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规范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依法严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着力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

二、整治任务

1.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对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业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按照“六统一”(统一签订运输合同、统一运输组织调度、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人员教育培训、统一车辆技术管理、统一运输费用结算)标准要求,全面清理以“挂靠经营”形式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依法取缔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单位、个人及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为,属地运管所将核查结果和清理整治验收结果报市处客运科(联系人:李强,电话:xxx,邮箱:xxx)。

2.全面核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企业自查、入户检查、路面抽查等形式,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相应从业资格证进行全面核查,严查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进行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罚情况报市处驾培科(联系人:肖金龙,电话:xxx,邮箱:xxx)。

3.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依法吊销相应的营运资质。市处客运科负责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退出相关机制。

4.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全面检查辖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严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等行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整改验收情况汇总报市处车技科(联系人:徐慧英,电话:xxx,邮箱:xxxx)。

5.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技术应用。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监管,对故意遮挡摄像头、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在辖区内推广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监控设备,实现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20xx年12月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率达100%,并将安装车辆信息和验收情况报市处客运科。

6.严格危险货物托运、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危险货物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做到“五必查”,即承运人是否有相应资质;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危险货物运单载明的事项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凡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装货企业、车辆要建立危险货物装货记录制度,记录所充装或者装载的危险货物类别、品名、数量、运单编号和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安装、悬挂相关标志。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依法从严查处未查验承运企业(单位)、车辆、人员资质和安全状况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道路运输车辆装载或者充装危险货物,以及超过车辆核定载荷装载或者超过容器核定压力充装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和处罚情况报市处客运科。

7.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全面推行电子运单管理,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及其车辆、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事故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摸排,分类落实惩戒措施,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照、资质,梳理近年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路段,形成清单,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消除隐患,并将梳理结果和处罚情况报市处安稽科(联系人:孔飞,电话:8215907,邮箱:)。

8.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制定并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1月)。11月底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同时,组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结合职能和责任分工,全面排查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集中整治推进情况和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同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四)完善巩固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融入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处安稽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次集中整治纳入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之中,认真开展,有序推进,加强协调推进,每季度进行调度,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要结合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推进相关整治工作。

(二)细化整治方案。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处安稽科。

(三)做好统筹协调。要统筹谋划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紧扣关键环节、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月30日前报市处安稽科。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督查督导,并纳入三年整治行动督导检查范畴,根据集中整治各阶段工作进展,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检查,有关情况向全市通报。集中整治期间,全市一律停止新增危货运输企业,一律停止新增危货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后,新增危货运输企业和危货运输车辆必须要经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按清理“挂靠经营”和“六统一”标准要求检查合格后,由各县(市)运管所、处直属所将检查合格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处客运科核验后,方可启动新增程序。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8

为了确保本公司下属菜市场的经营户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菜市场消防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向阳;

成员:余骜、刘俊超、张向东、保安。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市场管理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管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市场警卫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管理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管理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引起的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9

XX年X月XX日,市安监执法人员对我司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发现如下安全隐患:

1、货物、车辆出入厂、出入库不完善;

2、甲类场所人体静电消除装置不足,洗眼器不足;

3、甲类仓库物料摆放不贴合规范要求,杂物未及时清理;

4、灭火器材已过检测有效期,部分灭火器材软管已老化破裂;

5、甲类车间使用电子称、防爆区内部分电线管不贴合防爆要求,起重吊无安全扣。操作规程未上墙。

现我司已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于整改期限内进行如下整改。

1、重新设计公司的送提货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资料包括:进出车辆车牌号、车辆使用性质、车辆核载质量、车辆检验有效期、司机姓名、司机从业资格证件号、司机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押运员姓名、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号、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货物名称、送提货数量、随车自带货物、离厂实载数量、进出厂时间、当值保安;保安负责将进出的车辆按照新的登记表如实登记。

2、购买人体防静电装置8套,安装在甲类仓库和甲类车间各进出口。

3、购买洗眼器3套,安装在甲类车间和甲乙类仓库出口处。

4、甲类仓库物品按照五距(货物距顶50cm以上;货物与灯具距离不小于50cm;货物与墙距30cm;货物与仓库内柱的距离10~20cm;堆与堆的距离100cm)要求进行摆放,坚持物料的摆放整齐和现场整洁,桶装堆垛时,层与层之间须加上卡板。

5、对全厂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清查发现不合格的灭火器(共103台)重新充装,更换老化破损的器材附件(共75套)。

5、对车间、仓库的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将开桶工具全部换成铜铝合金的防爆型工具。

6、购买防爆型电子称显示器,因商家无足够现货,防爆电子称显示器现已更换两台,待商家货到即全部更换。

7、起重吊钩已加装防脱安全副钩。

8、车间东门金属棚不贴合安全要求的电线已拆除。

9、已将各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张挂上墙。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0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特制定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健全队伍建设。将出租房管理中队并入安监中队,成立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明确。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拟分成隐患排查组与隐患整治组。隐患排查组下设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分管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四个片区,办公室分别设在牛岭村委会、嵇师村委会、上伊村委会及高利安鞋业内,每个管理站配备站长1名和4-5名专管员,重点负责对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村(居)内的居住出租房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由驻村干部牵头,村居干部及公安部门的协管员配合开展隐患排查。

隐患整治组成立专门的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内,由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抽调人员组成,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排查组报送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职责到位。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每天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报站长处,由站长将其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如三合一隐患、消防安全通道堵塞隐患、违法搭建等)于次日汇总报送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由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进行整治,村(居)内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周汇总一报,报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进行整治,其它的一般事故隐患(如线路混乱、消防器材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由驻村干部负责牵头进行整治。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排查治理对象与内容

排查治理对象:城市燃气有关生产经营和设施运行养护管理单位,以及各类燃气经营、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和场所。

排查治理内容:一是城市燃气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健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劳动纪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五是燃气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六是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测检验情况等。具体检查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城市燃气气质、加臭量、储配站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压力容器、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防雷接地装置、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网等设置完好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及相关管理人员配备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4月至5月中旬)。

一是制定一套整治方案(5月7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摸排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是召开一次会议(5月9日前)。组织市区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燃气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动员会议,深入部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构筑一条安全责任链(4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落实各自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制层层签订不留死角,安全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漏洞,并强化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4月至5月)。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燃气企业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二阶段为整改巩固阶段(5月中旬至9月)。

这阶段重点是要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季节和气候等情况变化,开展不定期的隐患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燃气安全运行。

一是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5月底前)。为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结合燃气经营许可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展一次有建设、消防、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试行“红、黄、绿”三牌明示制度(5月至11月)。对存在严重隐患,挂“红牌”警示,责令相关彻底整改,隐患排除前停止生产;对存在一般隐患,挂“黄牌”警示,责令限期整改;对完成隐患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摘除“红”“黄”牌,挂“绿牌”。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无论是路局、公安局、公司、还是地方消防机构检查发现本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均适用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

第三条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条

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

第五条

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

建筑物方面:

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

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

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

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条

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

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

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

第八条

物资储运方面:

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内部没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灯距0.5米、墙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

2、易燃液体与易燃、可燃固体、可燃气体混放在一起,氧气瓶与油脂配装,遇水燃烧物资与含有水分的物资放在一起,汽油与酒精等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存放在一起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的。

第九条

消防安全防护方面:

1、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2、设备没有静电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大于30欧姆的;油库等重要建筑物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年久失修、针杆塔落、引下线氧化腐蚀严重,工频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不能有效泄放雷电的;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条

明火作业方面:

1、火源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等),靠近可燃物体、物质的;

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的;

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设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设或者设置不当、水压过小、损坏,不适应灭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备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

3、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围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第十二条

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

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巡检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

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讲科学,冒险蛮干,随意拆卸或更换易燃易爆物品或场所的安全装置等管理不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

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理:

1、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2、对于能够自行整改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3、火灾隐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过程,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制订过渡防范措施并落实,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将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自行对危险部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的措施。

4、对于无力整改的,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上级主管机构。

五、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中的火灾隐患范围仅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主要内容,不是全部,详细内容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排查整治我校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学校老师

四、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教师宿舍、功能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危重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6、重视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五、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4

一、中心药房:

1、关于科室回收药品的处理:由于科室节余药品在管理时存在以下问题:如遮光、保存温度、批号混乱等。整改措施:不再回收科室节余药品,科室节余药品,可根据医嘱先用节余药品,中心药房电脑登记,月底告知科室数量。

2、房屋漏雨问题:由于本药房一直都存在漏雨问题,每逢雨天,雨水都渗入,导致天花板渗水掉落。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2号发药窗口大厅天花漏水严重,造成大厅LED屏幕漏电、烧坏及造成病人取药不便。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及网中心处理。

4、药房空调经常漏水,可能造成药品质量问题(如外包装破损霉变)。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二、药品仓库

药库根据医院的安全排查指示,对药库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电器:电脑、冰箱、照明设施都运作正常,没发现有安全隐患。但阴凉库当高温天气时仍然达不到要求,从而会影响药品的质量。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2、药库门口灯的开关坏了,透析液室木门锁芯坏了,耗材仓吊扇1台坏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4、防虫防鼠:防鼠措施有老鼠胶和老鼠夹,没发现有老鼠,防虫措施由于药库面积大,门窗密闭性能也不是十全十美,所以只能在下班时注意锁好门窗。

5、要求科室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检查药库的冰箱、水、点情况。并关好门窗。

6、药品出入库注意按照先入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向各药房。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15

一、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xxx(负责隐患落实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挥及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副组长:xxx(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现场指挥、跟踪、随时抽查跟进隐患整改落实进度情况)

xxx(负责审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协助组长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成员:xx(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实施和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根据自身职责分管范围进行隐患整改跟进,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职责:

(1)对编制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2)对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遗漏补充,负责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隐患整改表,对隐患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4)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复查销号”的整改制度。

(5)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

(6)对各项整改项目,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决不允许施工。

(9)做好整改期间各项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隐患督查整改落实到位。

2、设立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安全矿长)xxx(总工程师)

成员:xx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7)整改结束并经自查自验合格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

3、整改所需资金及物资设备保障

董事长xxx、总经理xxx和财务科长xxx负责筹措整改所需资金及整改期间物资设备的正常供应等。

二、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预案、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队、各班组对安全隐患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如果发现对隐患整改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改质量无保证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内容及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

1、煤矿无矿级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矿的矿级安全管理机构,由xxx董事长签发并进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整改责任人:xxx xxx xxx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钻孔已施工结束,无钻孔竣工图和允许掘进距离。副斜井探放水资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比例绘制探放水的平面图和剖面图,在图上必须标示清楚煤(岩)层位和允许掘进距离。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完善探放水资料,资料完成后报我矿进行审核。

(2)整改责任人:xxx xxx

(3)整改监督人:xxx xxx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无瓦斯检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在《规程》规定位置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板,且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和填写瓦斯数据。

(2)整改责任人:xxx xxx

(3)整改监督人:xxx xxx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瓦斯员、安全员、绞车司机、安全监控员、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两施工单位按规定配齐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和证件。

(2)整改责任人:xxx xxx

(3)整改监督人:xxx xxx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头悬挂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立即将瓦斯探头吊挂到规定位置。

(2)整改责任人:xxx

(3)整改监督人:xxx xxx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图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将“五图一表”做成规范的牌板按要求悬挂在施工现场。

(2)整改责任人:xxx xxx

(3)整改监督人:xxx

(4)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以上隐患内容及整改方案见附表。

四、整改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两施工队根据本次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整改后达到的标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2、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按标准施工,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在处理隐患过程中发生事故。

3、在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现场指挥工作。

4、凡本次列入的井下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照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5、矿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并监督按要求进行整改。

6、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信息到整改办公室。

7、要高度重视这次停产整顿整改工作,要站在为矿负责、为职工负责、为本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强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实。

8、安全矿长要对本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落实,整改一条,注销一条,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结束。

9、各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10、必须有矿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作业,严禁脱岗。

11、各整改项目整改结束后及时报告矿安监部,并由安监部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限期重新整改,再达不到要求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2、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矿安监部组织进行初验收,认为合格后,及时向上级申请进行验收。

13、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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