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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复课方案范文(通用8篇)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范文(通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外培训复课方案范文(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范文(通用8篇)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1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2.健全组织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建立由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强联防联控。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市、区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对全体员工和学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健康码申领情况进行排摸,组织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确定允许返校上岗人员名单。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专人负责,每天消杀2次,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详见附件7)。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具体可参照《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清单》(详见附件8);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详见附件9)。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填写《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详见附件9)。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每天至少2次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专人负责,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详见附件7)。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填写《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学员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0),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至属地镇街、中心学校和区教育局。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机构疫情防控负责人(负责人姓名手机电话);

(2)卫生疾控部门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3)教育局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4)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

(5)所在街道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各校外培训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加强复课后的督查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各镇街、登记部门、区教育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督查指导组和中心学校对全区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查,重点加强以中国小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其各项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培训机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国小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批、登记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中国小生的线下培训,安排在全市中国小全部开学一周后开始,具体时间提前一周通知。

五、严格按照复工复课流程申报

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流程》(详见附件1)提交相应材料至余杭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或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民办教育科沈伟琪邮箱xxxx申请,我局将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登记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复工复课。

六、严格按照现场检验要求操作

余杭区教育局在收到复工复课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登记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现场检验,检查人员填写《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检查表》(详见附件3),并给出现场检验初步结论。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制定“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检查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方案”。

2.是否全面排查员工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的员工台账资料。

3.是否发放疫情防控资料,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检查培训机构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台账资料。

4.是否建立办公和教学场所通风、消毒及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且有专人负责。检查《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台账资料。

5.是否对复课学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信息台账。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的学员台账资料。

6.是否建立师生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检查《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台账资料。

7.是否准备疫情防控物资(测温仪器、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等)。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照《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清单》的要求准备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

8.是否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检查《余杭区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学员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台账资料。

9.是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和机构例会制度。检查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有属地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区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2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计划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中国小校全面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培训机构经备案审核后在中国小全面开学后一周复课(具体以各省市通知为准)。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

3.实施复课条件检查机制。培训机构填写复课申请(承诺)表(附件2)、防控方案(附件3)、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4)、健康登记表(附件5)、健康监测表(附件6)。在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机构组建到位、复课防控方案到位、员工健康把关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场所防疫消杀到位、安全工作保障到位等“七个到位”。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机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预案培训要到位,让每一名员工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5.严格落实全员健康档案制度。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信息,详实登记教职员工(包括外籍教职员工)基本信息和健康码类别情况(附件4),建立“一师一表”健康档案(培训机构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教职工未经14天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的,不得上岗(附件6)。

6.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精准掌握健康情况。3月23日后武汉出来的教职员工由各镇街负责到镇街临时观察点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和血清IgG和IgM检测。持有当地医疗机构健康检测报告的,需到临时观察点现场核验后可免于检测。

7.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工作。要按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在正式复课前,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食堂、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8.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红外体温检测仪和口罩。按师生员工数、培训次数,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9.严格规范人员出入。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10.实行员工分批报到制度。培训机构骨干管理人员在复课前做好正式复课各项准备工作;其余教职工可采取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办公,网上视频方式进行复课前会议和线上备课。员工考勤使用指纹机考勤的,要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11.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日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工作,每天记录师生员工体温、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附件7、8),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镇街、社区。

12.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时。按照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

13.做好员工授课管理。机构员工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至少每人每天1个),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上课期间不开展近距离交流、讨论活动;课后要督促学员第一时间离开培训场所。

14.做好学员上课管理。机构设置单一出入口,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笔签字或者刷卡签到。

15.加强员工就餐管理。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食堂供餐时间进行调控,实行员工错时就餐;食堂供餐时,原公共区域使用物品和个人自助添盛食品全部取消,由食堂专人提供;员工用餐时,按餐桌摆放序号依次就坐就餐;就餐期间,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聊天;食堂供餐、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16.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每天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并记录,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17.强化培训场所安全管理。具备单独封闭管理条件的机构要实行闭环管理。同一楼宇(综合体)同一个楼层有多家培训机构办学的,楼层所在机构要在复课之前通知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各家机构学员上、下课时间,做到错时分流。

18.强化人员集聚活动的管控。机构要暂停各类线下的比赛、考级、评比、展示、研学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控教师员工外出交流、会议等频次。积极对接机构所在的物业部门,加强学员上、下学期间机构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防止家长接送学员时可能出现的人员聚集。

19.强化宣传教育和沟通工作。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全体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加强行为规范引导,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注意卫生礼仪,严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员工和学员间、学员和学员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机构要及时做好学员培训课程和学费等事项的沟通,保障机构正常平稳运营。

四、加强监管,建立培训机构联防联控机制

20.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各机构根据需要确定1名防疫联络员,按要求报备员工摸排情况和疫情情况。机构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21.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按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下属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22.强化部门督查责任。各部门要完善培训机构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各司其职,加大督查力度。将机构返工人员管控、隔离防控、日常管理等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复课备案情况专项督查,督促提高备案质量。建立“一对多”定期巡查机制,对复课和疫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3.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员工和学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3

一、压实责任,成立机构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小组,明确职责并做好培训演练。

二、建立健全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与家长及机构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建立员工招聘和学员招收健康监测制度。

建立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掌握假期中本机构人员(含新招聘员工)的行踪和健康状况,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清查所招学员(包括新旧学员)的健康状况及疫情重点地区的旅行史。在复课前做好全员特别xxx,开展复课前14天的健康、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的摸查。

如发现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且返回不足14天者,要引导其向所在地社区报告,按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健康者方可返校。

四、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机构内临时隔离室,用以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转送方法参照本指引中的《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处置工作指引》,由所在地疾控中心负责指导。

五、立即启动进入机构体温检测制度和人员手部消毒,严控人员进出机构管理。

六、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

七、全面做好机构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

(一)对机构全覆盖做好清洁卫生,整治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二)加强对机构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

八、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以及各类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

(一)保持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2次,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二)做好机械通风相关维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九、加强机构员工健康监护。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班、上课。

十、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十一、做好机构防护物资储备。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4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学生平安返校,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返校期间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掌控及及时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长:李会

副组长:梁玉兰盛景峰

成员:各班主任

三、主要职责

不措施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宣传不科普教育、和突发情况(事件)处置等工作。

(一)开学前全员排查分类处置

1、由政教处及学校防疫员负责排查统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返校。学校全面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收集有无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由政教处主任做好开学准备。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由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在家自主隔离、14日后方可报到。

2、学校做好返校学生信息统计,政教处做好食宿安排。

3、后勤处负责完成对校园、食堂、教室、办公等重要场所的消杀任务。积极采购物资,配发洗手液。

(二)报到时全员检查妥善安排

1.防疫人员负责在学生进校门时测量体温。车辆进入校园进行消毒处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严格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送留观室观察。

2.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对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送留观室观察

(三)报到后全程防控及时处置

1.坚持对所有学生每日进行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依次进入教室。体温异常者到隔离室由防疫员负责。

2.各部门不进行不必要的学生集会和大型活动。

3.政教处、安监办负责做好防控期间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教学生活秩序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不瞒报、不漏报。

解放营子乡中心国小学生复课具体安排:

根据解放营子乡中心国小的实际情况,住宿生入校由校车接送,不可能分年级、班级错峰入校,只能根据校车接送的先后顺序入校,第一辆校车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有序下车后,由班主任在校门口接待,其它校车在待定区等待。前一辆校车学生全部下车后,待前面校车离开校门口,后面的校车依次跟进。

学生下车后由班主任接待登记后,依次经过测温台进行体温检测,每生间隔距离为一米,并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后由各班引导员(四年一班:康孝平四年二班:盛武军五年一班:禹晴五年二班:杨晓娟六年一班:刘丽丽六年二班:张宏志)引导学生按指定路线进入教室并负责学生的安全,将学生的行李依次送到宿舍交给舍间教师安排住宿,确保学生不聚集。

学生就餐时,由班主任引导按指定路线间隔保持一米进入餐厅,先洗手然后按指定餐号就餐,就餐纪律及安全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食堂教师负责。就餐完毕后,按指定路线依次退出。中午和晚上到指定的生活区活动,早上就餐后,按指定路线依次回到班级。

学生入厕时,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的距离入厕,入厕时男生每次不超过20人,女生每次不超过15人,便后依次返回,进入班级先洗手在入座。

课间活动时由本节课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并指导学生不聚堆,进行课间活动。

走读生入校时要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进入测温台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进入班级。放学时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依次离校。

所有学生每日进行早、午、晚三次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按指定路线依次进入教室。体温异常者到隔离室由防疫员负责。

教室和宿舍每天进行3次消毒5次通风并做好相关记录。

中午学生就餐后按指定路线依次回到宿舍,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的午休安全,晚上学生就餐后、入舍前的区域活动由值周教师和贾春刚老师负责,活动结束后进入宿舍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的寝前卫生和就寝。早上起床后由舍间教师负责学生有序进行洗漱,并做到不聚堆。就寝和午休期间学生入厕时要求学生按指定路线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堆,由舍间教师负责。

三区卫生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合理安排学生分散打扫,结束后依次进入教室洗手入座。

学生的早操由值周人员和值班体育教师负责,间操课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责分三个区域进行活动,并保持一米距离,做到不聚堆。

学生放假时乘坐校车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舍间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保持一米距离有序上车。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5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国小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国小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国小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6

一、总体要求

《方案》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基本原则

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要遵循“一停、二定、三化”的工作原则。“一停”是指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二定”是指定时和定人。“定时”是指根据培训机构复课前、复课当日、复课后三个时间段,各培训机构梳理工作准备内容,制定预案,确定各时段、各岗位职责的工作内容。“定人”是指因时因岗,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落实每项工作的“管理员”。“三化”是指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网格化”是指组建教学班级、培训机构、属地教育局的纵向网格。“清单化”是指做好一事一清单。“责任化”是指做到事事都有“管理员”,落实主要负责人、培训机构负责人、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所有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根据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

三、主要措施

(一)复工复课时间。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与中国小校正式开学同步。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的教职工不复工(聚集办公),提倡电话、网络在线等形式办公。经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通知后,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相关材料报备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方可稳妥复课。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网络线上授课内容不得早于学校进度。

(二)复工复课准备。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课具体时间,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信息,建立“一人一表”档案。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需申领省健康码,作为其入校的健康凭证。凡获取省健康码绿码的,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入校返岗工作。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纪录,以备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员工、家长的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复课审核。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开学时间后,由各培训机构自愿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抽查。

(四)强化开学后管理。复工复课后,各培训机构要暂停使用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日常性消毒,以清洁为主,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教学区域、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开展手部卫生教育,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等。落实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建立教职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踪制度,有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停止培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设立隔离观察室,配备紫外线灯等设施设备,用于暂时留观体温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避免交叉感染。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监管职责。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下培训行为,线上教学超标超前、应试导向、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行为,以及对于未经审核或不符合复工复课条件擅自复工复课的培训机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列入“黑名单”,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市教育局将严肃问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停止线下培训行为,不得擅自提前开课形成学生聚集,严防疫情扩散。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加强信息沟通。明确机构信息报告人,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信息。准确掌握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只有把所有的小细节都做到位后,家长才会排除万难,把自己未来的希望,也就是孩子们继续交到托管班来。这是缓解疫情所带来的经营压力,同时也是为了稳固家长的心。所以,千万不要偷懒,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要做到位才行!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7

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强化本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并根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在复工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以及各班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复工复产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工复产具体工作。

二、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道路交通、采场工作面、排土场、溜槽、用电安全、安全防护和机械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环保科,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1)、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复工人员集中开展复工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3)、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强教育疏导以及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开展落实

公司组织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需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电工班电工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对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测,及时排除线路、电器老化或因杂物压迫造成的线路短路、断路、裸露等隐患;电源开关、控制箱可靠有效。

机械方面:要组织作业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开机进行空负荷试运转,查看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到位有效,有无漏电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积各类消防器材进行逐个检查。

员工培训方面: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员工进行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工人进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

六、安全验收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各类设备、器材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审批后确认。

七、复产复工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复工复产。

1、安全及文明施工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复工人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校外培训复课方案8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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