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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招生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招生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1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国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国小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国小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国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国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七年级: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国小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国小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国小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国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国小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国小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的区内国小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国小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国小就读的,由所在国小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国小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国小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国小;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国小;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国小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国小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国小

(2)7月2日 双语国小、建乐国小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国小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屋;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屋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国小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国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国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国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七年级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七年级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国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会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会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国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国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会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会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七年级新生,在20xx年会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会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国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国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学校招生方案2

一、组织实施

1.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xx] 52号)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二、服务范围

1.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

(1)国小17所

长征国小、实验国小、第二实验国小、七一路国小、云中路国小、十二中国小部、十三中国小部、东街国小、北关国小、新建路学校国小部、 东方红学校国小部、南关国小、卢野国小、十里后国小、张家庄国小、健康路学校国小部、大檀国小。

北同蒲铁路以东的城乡结合部归忻府区秀容学区、长征街学区、新建路学区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乡结合部由忻府区播明学区管理。

(2)国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健康路学校国中部、新建路学校国中部、东方红学校国中部、七中、八中、卢野中学、秀容中学、播明中学。

20xx年城区17所国小招生计划、13所国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20xx年服务范围调整

根据城区学校分布和20xx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坚持“相对就近、校际生源基本均衡、适度调整、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国小、国中学校服务范围做了适当、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的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政策

1.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规定,忻州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所有)证。

(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xx]39号)规定,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三。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xx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一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国小、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国小、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未办理《居住证》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国小、国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国小、国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国小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方案3

近期全国各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指标计划已陆续下发到学校。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到考生利益,因此社会关注度高。为使该项工作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并能公开、公平、公正为高校选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1.公示合肥一中保送生、自主招生条例;公示高校招生指标。

2.按高校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范操作,公示结果。

3.符合条件考生近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年级部依据条件随时通知学生选择学校,完成各项志愿填写,如因本人擅自离校而造成遗漏者后果自负。

4.因自主招生时间紧,报考人数多,请涉及的'学生关注公示栏,尤其是高校截止日期,逾期后果自负。

5.学校推荐保送生、自主招生与自荐生操作流程如下:

6.小语种推荐生流程:按高校分配指标→学生报名根据高校要求学科成绩排序

确定学生→填表→年级部审核→校长室签字、盖章→年级部统一寄出。

7.学生成绩涉及到个人隐私故此不予以公示,考生可到年级部或班主任处查询。

8.艺术、体育特长生操作办法同自荐生。

合肥一中高三年级部

学校招生方案4

一、自主招生计划40人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国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国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国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

(2)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评委结合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满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素质测评。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考核内容

分值

满分

电气运行与控制

识图基础

40分

100分

安全用电常识

40分

文字表达

20分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网商基础知识

30分

100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

30分

文字表达

40分

专业素质测评内容说明:每一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分为3个部分,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口语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评,被测评学生各考核内容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所得总分。考核内容的范围和样题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前在学校校园网()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按照专业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国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布录取结果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国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学校招生方案5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大学联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大学联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大学联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大学联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招生方案6

为进一步规范国中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适龄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xx年我区国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 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招生原则

国中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原则,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优先安排信都区户籍生源入学需求。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国中

国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主导,各国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主城区国中学校招生工作

对人户一致的按就近原则安排,人户分离的视情况安排。如片内学生人数超出学校容量,人户分离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到相对就近可容纳学校或有住宿条件的邢台市第十四中、邢台市二十二中就读。

招生程序和具体要求如下:

(1)国小毕业生信息登记及核实

毕业生信息由所在毕业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2)划定国中学校招生范围,公布划片招生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各国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划定每所国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将国小毕业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应的国中学校, 7月 16日前将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分配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同时由各国中学校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3)国中一年级新生入学

7月 18日至 7月 20日,各国中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核实新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确认相关信息。

报到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国小毕业证书。适龄儿童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或租赁住屋的`,由接收学校与家长共同到房产管理、户籍管理部门核实学生家庭房产、户籍信息;对按城区规划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协议或回迁协议等相关材料,按原户籍地所属片区办理入学手续。

2.农村国中学校招生工作

(1)白岸、城计头、路罗三个乡镇的国小毕业生到路罗中学就读;龙泉寺、西黄村、宋家庄三个乡镇的国小毕业生到马河中学就读;冀家村、将军墓、浆水三个乡镇的国小毕业生到将军墓中学就读;南石门、羊范、太子井三个乡镇和邢台市第一实验国小毕业生到皇台底中学就读;皇寺、会宁、北小庄三个乡镇的国小毕业生到皇寺中学就读。具体入学安排由国中学校负责组织。

(2)农村国中学生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学生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各学校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非我区国小毕业生需到我区上国中的手续办理

非我区国小毕业生符合到我区上国中条件的,于 7月22日至 7月24日期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居委会证明、国小毕业证书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地点另行通知)。教育局7月 30日前将学生分配名单通知各学校。

(二)民办国中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区民办国中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国中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预录取。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对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取得社会支持,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报名程序,规范相关材料,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二)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原则上每所公办国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95%以上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学校要按规定随机、均衡分班并对专任教师均衡编排;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划片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国中不超过50人;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未经批准,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生源;8月 10日前,各国中学校(含民办)将七年级新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

(四)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全国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生登记注册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特别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五)强化责任追究。

对提前招生、组织入学考试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学校招生方案7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国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国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国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国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国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国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国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国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国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国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学校招生方案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国小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国小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组长:焦虎东

组员:刘军、薛宇、賀彦峰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3.工作要求

优化服务,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凡在孟家湾乡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国小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国小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报名录取

1.在孟家湾乡有户籍的学龄儿童

具有孟家湾乡户籍的学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在本辖区范围内优先原则录取: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报名入学。

入学条件

凡暂住在孟家湾乡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校入读国小,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孟家湾乡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

2、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榆阳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3、父母双方在孟家湾乡有相对固定住所,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开学第二日来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校长安排到班额许可的班级就读。

五、日程安排

1、每学年初张贴《孟家湾国小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填写、发放《孟家湾国小新生入学通知书》。

2、每学年开学第1-2日办理本校服务区新生入学登记手续,每学年开学第二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第3日日现场审核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材料,然后报名登记。

六、招生区域

孟家湾乡15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学校招生方案9

一、推荐条件:热爱祖国、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应届学生。

二、推荐依据: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推荐。在同一高校的报名人数多于自主招生校荐名额时,原则上以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高三以来的月考成绩(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函到学校的时间确定月考次数)的平均名次为依据。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则上按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顺序推荐。

每位同学只能获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校荐资格。

三、推荐流程:

1、教务处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关资料,登记造册。

2、教务处在学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给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荐名额及报名截止时间。

3、高三学生在班主任处报名申请,由班主任把关签字后汇总到年级部。

4、年级部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荐依据确定推荐人选。

5、年级部将推荐人选报送到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实确认后,由年级部负责通知被推荐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相关资料,办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手续。

6、由年级部配合,教务处负责统计、登记、汇总自主招生报名和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的情况,并作专档留存。

四、过程监督:

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过程,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推荐说明:

本方案是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工作原则,学生通过自荐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方案10

一、活动背景:

针对目前我校学员较少,很多自闭症家长不知道我校,且对已患自闭症的孩子没有针对性康复训练,很多自闭症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通过现场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等以扩大我校的知名度、认可度使更多的自闭症孩子到我校学习。

二、活动目的:

1、回馈老学员。

2、招收新学员。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了解星之光,对自闭症的孩子给与更多的关注,让家长对已患病的孩子的康复充满希望,信任星之光,从而招收更多学员。

3、扩大我校知名度、信任度。

三、活动地点:

纪念碑广场

四、活动时间:

五月一日上午9:00—11:00

五、活动对象:

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及家长

六、活动主题:

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七、活动内容: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筹备小组;

2、查找我校招生人数、离校人数、康复比例、即特别个人案例;

3、致电老学员学生家长,进行预约;

4、与老学员及家长进行沟通,对老学员的健康情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5、对已经入国小。国中上学的孩子的同学及老师进行简单询问(不对老师、同学提起以前曾自闭症);

6、邀请已康复的学生或家长参加本次活动;

7、收集学生的绘画、作文、生活照等反映学生良好近况的作品;

8、在网站、贴吧、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

9、进行爱心捐款等为本次活动筹集经费。

(二)实施阶段:

1、把学生作文、绘画、生活照、在校生或照片集中在展示板上,供活动对象阅览;

2、邀请校领导、学生家长、学生;

3、校领导致辞、学生家长致辞、学生致辞;

4、由各负责老师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列举学生成功恢复事例、学生在校生活、课程安排;

5、由学生家长列举学生进校后与进校前的区别、学生近况;

6、由学生发表进校感想及今后生活态度、学习态度、人生观、价值观等

7、由招生负责人发表招生宣传等。

八、费用预算:

1、媒体宣传费用:

2、材料费用:

3、人员费用:

4、机动费用:

九、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XXXX

十、附件:

一、仪式场地布置

1、横幅文字: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样式:喷绘稿

尺寸:4m

位置:舞台边背景架

彩旗:30面,插挂于广场周围颜色——红黄蓝,各10面

2、主横幅:一条,悬挂于拱门正门上方

内容: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尺寸:6m0、75m

样式:红底黄字

二、会场周围布置

1、彩旗:20面,间隔微为50米;

颜色——红黄,各10面,红黄依次插放

2、展示板:2个,会场左右一边一个。

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建议与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工作

以各相关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由学院领导、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导师宣传队伍应选择熟悉全院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有热情,有责任心,有精力的导师担任。管理人员宣传队伍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动员本二级学院学生报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联系相关高校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现场走访相关高校,召开招生宣讲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动员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倡导我校领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导师指导小组要主动与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应院(系)的负责人、合作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确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宣传协作队伍,以利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招生宣传工作范围和效果

研究生处加快设计和制定招生宣传资料清单和模板,组织制作风格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的招生宣传材料。校行政办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准确无误。

(一)网上宣传活动

1、委托中国教育在线建立我校手机APP网络招生宣传系统,使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网站转移到手机移动端,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对外的校级网上宣传活动主要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部)的网上宣传和通知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与中国考研招生网合作,在该网站和华北科技学院网站适时推出“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题”,全面介绍我校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科研、研究生就业等情况。积极参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网络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不断改进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校研究生导师主页,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此项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内宣传活动

为努力挖掘本校优质生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通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应届学生考研动员会,邀请有关硕士生导师参加,动员本校学生报考研究生,了解本学院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动员会内容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介绍,学科优势与研究方向介绍,指导小组组成及各个导师业绩及特色、毕业研究生介绍,本校学生考研经验等。重点对指导小组成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同行所处地位成就和指导方式、所指导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毕业生的择业优势等予以客观展示。此项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学生报考前各个单位领导组织考生集中动员一次,有校领导、单位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导师指导组组长宣讲;此外,按照专业方向,由学科带头人及指导小组成员针对考生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诸如专题宣讲、考生到实验室、课题组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导师们的研究环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传活动

为吸引优秀外校学生报考我校,必须加大力度赴外校进行招生宣传,并将现场咨询与优秀生源提前选拔结合起来。由校领导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带队,研究生处根据历年外校考生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业务情况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

五、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招生计划和历年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报考总人数比作为参考,进行各二级学院考生报考名额任务分配(见附表1)。

2、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动员考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从研究生招生宣传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二级学院作为招生专用费用。费用包含招生差旅费、差旅补助、招待费、宣传材料印刷费和邮电费等,费用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处或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本校教师去外校进行招生宣传时,宣传队伍中成员必须以学校导师组长为主,其他导师成员不得多于1人。

学校招生方案11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国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国小)、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20xx年国小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国小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国小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学校招生方案12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20xx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国小、国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国小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国中的条件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xx年的国小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国小:450人;

师范附小:3xx人;

实验二小:3xx人;

实验三小: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国小225人,国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国小施教区:

实验国小: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国小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国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国小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国小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国小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国小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国小、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国小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国小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国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xx年毕业的国小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xx年毕业的国小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国小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国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国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国小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国中和国小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起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公安局、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通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国小每班不超过45人、国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发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学校招生方案13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学校招生方案14

一、营销目的

在必须周期内使招生的规模幅射XXXX所有的居民村,熟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家庭的构成及其联系方式,从中发掘现有客户和未来的潜在客户,招生推广方案。经过宣传推广使居民对XXX的了解度到达80%以上,认知度达45%以上,在社区取得较好的口碑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推广周期及目标

以三年为一周期,分三阶段实施

预期每年在班学生达280名以上,学生流失率在8%以下(不包括自然流失)

三、人员配备及支出预算

初期预算约25000元左右

1、外招营销推广员6人:采取提成与底薪递减的薪资方案。(三个月试用期每人约千元,共6000元。

2、校方营销推广专员2至3人:负责外招员的培训,协助,和社区活动的联系、直辖市以及方案执行。(三个月试用9000元)。

3、宣传品的费用:2500元。

4、专职任课教师(兼职性质):每一天50元,每年约100天课时,约需6000元。

四、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探索期(前三个月)

营销员的培训

六人分为三组进行社区走访,每组必须有一名女性,要求以学校为中心向外幅射,时间为19:30至20:15,每一天完成三户。

晨跑时间:着制服,第周改变路线。时间:7:30至7:55。

专业知识培训:9:00至11:00。

户外走访时间:15:00至18:00。

宣传品

精选3000句日常生活英语修改册,录成光盘作为内部资料随走访选择性的发放,光盘内要求有教学互动的资料,不得多于十分钟,规划方案《招生推广方案》。

社区合作

与社区联系合作进行老年人和成人英语的免费课程培训,扩大认知度,信任度。根据学校的有限资源选择受众范围,要求尽量合理分配。(其间建立信息库)

户外英语角

成立户外英语角,能够与周边的学校协办。

客源置换

与社区知名或信誉度高的单位进行客源转换(隐性费用),以取得双赢。

第二阶段拓展期(二年时间)

稳定营销队伍:此段时间人员流失很大,根据具体情景研究人员的补充和本项活动的终止。主要是扩大效益及信息收集的成果如何。销售人员进入收获阶段,留下的'销售员能够自给自足,应着重激励引导和必要的重新定位。

晨练方式已经成为习惯,既增强了员工的本质又巩固了学校在居民中的依靠度。

定点英语角的成立能最大限度的聚集人气,扩大影响度,到达媒体自主宣传的目的,使受众呈几何度增长。

免费的成人、老人培训与英语角成为一个品牌。可寻求赞助合作商。此期间能够与企业交换服务。

第三阶段验收期(后九个月)

逐步完善信息库收集资料的分类,建档,建立数据库。

巩固前段时间的成效,找出不足及疏忽的地方,加以完善改善。

检验宣传收益率。

开发英语教学以年的教学资料,提升教学附加值。使XXX学校成为孩子从学校到家庭的第三个连接点,成为他们的三度空间。我们的教育是不一样于学校的压力,也不一样于家庭的封闭,要传达的是欢乐,创造,自由,联想的教学理念。要让孩子们乐于到学校来并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亲密伙伴。

五、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调查

学校结构、近期目标、战略形式、教学导向。

社区环境组成,人际脉络。

人才的储备。

财务状况。

师资力量。

硬件配备。

专业技术知识支持情景。

现阶段民意调查。

学校招生方案15

各县区教育局,市相关直属学校,各国中学校:

现将《马鞍山市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省示范高中办学特色多样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项目及各项目计划数,公开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

(二)考生自愿原则。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高中学校的招生项目和计划,自愿选择报考学校。

(三)择优录取原则。各招生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正式录取必须经考生填报志愿且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统一录取并对外公布。

二、招生类型和招生人数

每个类型招生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以上计划不包括安工大附中艺术特色班、红星中学高水平运动员。

三、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1.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击剑、武术等7项。招生条件为国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取得省级比赛名次前八名或市级前六名队员。

2.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为国中阶段获市级以上比赛团队前三名主力队员且符合招生学校招生条件。

(二)艺术类

1.招生项目为美术、器乐、声乐、表演、舞蹈等5项。

2.学生应具有相关报考项目艺术特长,且国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相应类别的中学生艺术类比赛项目,并获得相应名次。具体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三)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国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国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国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国中阶段获“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四、报名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会考的`应届国中毕业生;

2.符合上述招生项目的基本条件。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省示范高中根据本招生办法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总人数、招生项目、分项目计划及专业考核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生信息

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应包括招生项目、招生人数、报名资格与条件、考核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等。

(三)学生自愿报名

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学校报名。学生应科学确定报名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项目计划数的,该项目取消开考。

(四)学校专业考核

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专业考核领导小组,选调所学专业与项目相符的优秀人员担任评委。各项目评委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聘请评委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学校制定专业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名单。合格人员专业考核得分不得低于专业考核成绩满分的60%。

原则上专业考核需全程监控录像。基教科、体卫艺科和考试院安排人员参与巡查。学校安排每个项目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

各学校每年专业考核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

(五)合格名单公示

各省示范高中将本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专业考核成绩等基本信息,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合格名单和专业考核成绩分类分项目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备案。

(六)正式录取

特长生需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中填报,由市招生考试院在专业考核合格名单中按以下方式录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根据会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类特长生根据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0+会考成绩÷会考满分×400)。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学校正常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成立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各省示范高中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国中学校应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收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二)各省示范高中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合理确定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数,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安排及计划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各省示范高中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招生计划、考核规则、考核结果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积极回应家长的情况反映,确保社会稳定。

(四)特长生的国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对特别优秀的体育特长生,如未达到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可按照以下标准降分录取:国中阶段获得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会考成绩可降至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省级前三名、市级第一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再适当下浮录取分数。

(五)安工大附中特色班招生比照本办法执行。各县省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印发的《马鞍山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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