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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全市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1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充分利用现有防汛排涝条件,做好市区防洪、防汛排涝及极端气象条件下的暴风雨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抢险、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德州市中心区(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抗洪、防汛排涝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灾害包括极端气象条件下的内涝灾害,客水影响下的洪涝灾害,河道漫堤、管涌、决口引起的次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市区防汛排涝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市区防汛排涝以防为主,防、排、抢相结合的原则。

3.市区防汛坚持依法管理,驻德部队、军分区民兵预备役、武警、公安消防主要承担防汛抢险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五)应急预案体系。德州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是在德州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德州市政府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内,由德州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县(市、区)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构成。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城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副市长担任,负责城市防汛排涝应急指挥调度的全面工作,进行总的协调和指挥。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德城区区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应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抢险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

1.执行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排涝抢险指令,为指挥部提供汛情信息和数据。

2.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部门搞好防汛排涝及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修订《德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预案演练计划,组织预案演练,督导区级预案演练。

4.督导各责任单位,组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搞好防汛物资储备,建立抢险队伍、物资储备档案。

5.加强值班制度,及时调度城区汛情、灾情。

6.指导、监督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及各责任部门,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体系。

7.负责城市防汛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上报工作。

8.组织城市防汛排涝技术研究和有关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9.组织汛期洪涝灾害损失评估和善后工作。

10.编制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成员通讯录并及时调整,发至成员单位,确保联络畅通。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城市防汛排涝抢险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屋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德州军分区、预备役旅、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市气象局、德州供电公司、漳卫南德州河务局、市人寿公司、市财险公司。成员单位职责分别是:

1.市委宣传部:客观报道灾情,稳定民心;大力宣传防汛英模人物,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及时发布防汛预警,宣传洪涝灾害安全常识、自救知识;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市政府应急办:及时掌握发生事故灾难的信息,为实施救援争取时间;适时建议市领导启动预案;协助市领导跨县市区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按照市领导的要求争取省及国家的支持;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及善后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保障洪涝灾害现场通信畅通;组织生产防汛物资企业,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加快生产防汛物资。

4.市民政局:设立受灾群众避难场所,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备好备足救灾物资,根据受灾群众疏散地点,做好民生物资供应。

5.市公安局:负责汛期应急抢险的交通秩序,确保抢险队伍运送防汛物资设备车辆畅通无阻;负责汛期城市道路安全运行,根据汛情变化及时实施交通管制;做好灾区及避难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6.市财政局:经市政府批准,负责及时筹集、安排防汛应急抢险及救灾资金。

7.市住屋城乡建设局:建立防汛应急专业队伍,积极参与市区防汛应急抢险;负责汛期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和应急抢险、救护;负责低洼地段危旧房屋检查登记和加固;负责住屋灾后重建计划的制定。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物资、装备、救援人员的运送;负责防汛排涝特种运输、作业车辆的征用;负责城市公交安全运行。

9.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区河道干、支流泄洪,减轻市区洪涝灾害压力。

10.市卫生局: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对应急疏散人员临时居住地进行及时消毒、检疫;对退汛、退洪区进行大面积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做好受灾群众医疗救护。

11.市城管执法局: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建立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组织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培训;搞好城市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使用;负责市区防汛排涝设施依法管理,负责市级管理的泵站、涵闸、排水管涵、沟渠、应急抢险、救助、强排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按照事权划分督导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及相关单位管理的泵站、涵闸、节制闸、河道、沟渠、管涵、抢险强排设备等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积极参与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活动。

12.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汛期市区供水、供气安全;组建培训应急专业抢险队伍,应对雷电、洪水、汛涝带来的燃气漏气、爆燃,饮用水污染等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

13.德州军分区、预备役旅:负责市区重要地段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汛期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和调用;市区受灾群众的应急救援;德州市应急指挥车辆的管理使用,实施汛期应急抢险指挥。

14.市武警支队:按照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求,搞好重点险情的救援,搜救受灾被困人员;积极维护灾区安全秩序。

15.市消防支队:按照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求,负责重点险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6.德城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辖区防汛排涝检查;组织本级《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预案演练;建立本级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培训;负责本级管理的穿堤泵(涵)、应急强排设备、应急抢险设备、应急救助设备、救生器材、安置场所;负责本级城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管理、调拨使用;负责辖区防汛排涝设施依法管理,按照事权划分负责本级管理的泵站、涵闸、节制闸、河道、沟渠、排水管涵、应急抢险、救助、强排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负责核实上报辖区城区防汛排涝事故情况;做好辖区灾后损失评估及恢复重建。

17.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供城区雨情。

18.德州供电公司:保障防汛应急用电,确保避难场所灾民用电;及时维修电路故障;备足供电应急物资。

19.漳卫南德州河务局:加强汛期市区内漳卫河堤防检查,发现危险堤段及时抢险并通报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确保大堤安全。

20.市人寿公司、市财险公司:做好汛期洪涝灾害的损失评估,及时予以理赔。

三、现场指挥部及职责根据防汛排涝形势需要,由城市防汛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应急抢险组、搜索救援组、专家组、综合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社会稳定组、善后处理组。

(一)应急抢险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德州军分区、预备役旅、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对市区低洼地段、地下设施积水实施强排,组织抢运贵重物品;对市区倒塌房屋被困群众实施救援;对市区河堤进行抢修,防止漫堤、管涌、决口;视市区洪涝灾害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建议,沿市区河道支流泄洪。

(二)搜索救援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屋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对市区因房屋倒塌受伤群众、洪水被困群众进行搜救,转移受灾群众至安全地带,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

(三)专家组: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人任组长,组织气象、水文、堤防、爆破、河道工程、市政工程等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对重点地段的抢险,充分利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防洪;根据气象预报和水文记载,预测可能发生的汛情及次生灾害,拿出科学意见,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综合保障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德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根据抢险需求,确保各种应急物资、设备的供应;保障抢险现场、受灾群众用电、通讯;保障避难场所受灾群众生活。

(五)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屋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对房屋倒塌受伤群众实施救治;对受灾群众安置场所实施消毒,防止疫情发生。

(六)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洪涝灾害安全常识,自救互救知识;客观报道汛情、市政府实施救援措施,稳定民心;大力宣传救灾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救援。

(七)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市住屋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维护城区社会秩序,疏导车辆通行,确保市区受灾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八)善后处理组:由市住屋城乡建设局牵头,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保险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及时恢复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等功能;及时安置受灾群众住屋,恢复市民正常生活;组织评估受灾损失,及时受理受灾群众财产保险理赔工作;及时拨付恢复重建资金,积极争取上级灾后重建资金。

四、预防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预警。

1.预警级别划分。市城防指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蓝色汛情预警(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城区道路、铁路地道桥、低洼地区出现短时积水。

(2)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大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城区道路、铁路地道桥、低洼地区短时严重积水阻断通行。

(3)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特大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区域出现短时严重内涝;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行洪,24小时降雨达到或超过150毫米并伴有连续降雨天气,市内沟渠、坑塘已无调蓄空间,可能造成市区严重内涝灾害。

(4)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特大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持续,市区部分低洼区域出现严重积水,并波及市民生命财产安全;24小时降雨已达200毫米并出现连续降雨天气,区域内沟渠、坑塘已无调蓄空间,区域内主要河道泄洪并可能出现溢堤、溃堤等重大险情,可能造成市区严重洪涝灾害。

2.预警发布。

(1)预警信息。

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汛情演变,市城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险情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2)发布程序。蓝色汛情预警(Ⅳ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城防指请示,经市城防指指挥或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城防指请示,经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防指请示,经市防指指挥或委托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3)发布方式。预警级别的确定、调整和解除,由市城防办组织市委宣传部、气象局、交警、经信委等成员单位及各区防汛机构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预警信息应采取多种发布途径,市气象局具体负责预警信息发布的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经信委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电信运营商在接到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向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传播;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沿街单位及市公共场所电子屏的传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电子屏的传播;市公安局负责“交通之声”的传播;市商务局负责流通企业电子屏的传播;市住屋城乡建设局负责社区的传播。

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城市各级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蓝色汛情预警(Ⅳ级):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通畅;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环卫部门及时清扫道路,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工地防护,防止泥沙冲入排水设施;城市低洼地区、交通干线及重点桥涵、地下空间、城区河道等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宣传避免、减轻洪灾涝灾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市城防指根据情况,调度和督察重点防汛部位的应急准备情况;市城防指与各主要成员单位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区防汛机构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抢险救护准备;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

成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上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在一线待命;市城管执法局、水利局负责同志到现场督促指导抢险排涝工作;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各区防汛机构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安置;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建议市民留在家中,不在危险场所停留避雨。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成立现场指挥部,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单位及驻德部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沿路临街各单位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开放停车场;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注意收听有关防汛信息。

五、应急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市城防指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汛情应急(Ⅳ级)响应、较大汛情应急(Ⅲ级)响应、重大汛情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汛情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Ⅳ级响应由市城防办报市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由市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由市城防指指挥批准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由市防指指挥批准后按照响应应急程序成立临时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并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暴雨情况,由市城防指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区城防指启动区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区城防指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或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区域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市城防指。各部门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按照指挥部要求,三区及相关单位管理的泵站、涵闸、节制闸、河道、沟渠、管涵要随时开启,抢险强排设备、设施运行。

六、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Ⅲ级以下由市城防指决定或报请市城防指指挥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城防指指挥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七、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八、奖惩制度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城市防汛过程中消极怠工、贻误战机、完成任务不彻底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部门联动不及时、互相推诿扯皮、没有及时采取积极防范应急救援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行政问责,问题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九、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审查。

(三)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2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快速处置,及时抢险,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某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各部门防汛工作职责

(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实施防汛组织、协调工作。

2、监督检查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组织协调对市政府分配的县区(xx县)及库区(薄山水库)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

4、负责防汛工作情况收集、信息报送以及上情下传和下情上传。

(二)市公路局

1、负责国道、省道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干线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干线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干线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干线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干线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三)市运管局

1、负责道路运输抢险救灾预案的制定工作和抢险救灾道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督察各县(区)抢险救灾运输队伍的建立,落实抢险救灾车辆和抢险救灾装卸队伍。

3、负责道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市农村处

1、负责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

2、督察各县(区)对存在防汛隐患、排水不畅的农村公路路段进行排查和预防性整治。

3、负责督察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检查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预案的建立情况。

4、负责农村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桥梁水毁等情况的抢修组织工作。

5、负责农村公路系统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五)市地方海事局

1、负责监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落实汛期的各项要求。

2、负责水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抢险救援船舶的落实。

3、负责渡口渡桥达到封渡要求时,监督落实停航。

4、负责监督落实汛期渡桥的拆除及各类码头趸船汛期移泊至安全的水域并采取可靠的系泊、锚泊定位。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路运输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六)市质监站

1、负责防汛期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

2、负责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法人制订汛期人员、物资、设备的转移预案,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七)市地方铁路总公司

1、负责地方铁路的设施、装备的汛期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2、负责本行业的防汛预案制定,建立本单位防汛组织、防汛队伍。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

3、负责汛期本单位的防汛信息上报工作。

四、防汛抢险处置方案

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发生水毁通行中断、影响道路通行的抢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道路水毁情况,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的,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向市局报告,由市局负责协调、解决。

(一)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发生水毁中断:

1、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有关负责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水毁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水毁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2、发生重大道路水毁情况,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能独立处理的,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社会支援。如果需要毗邻县(区)交通部门协助的,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支援。

3、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以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要发布通告,制定绕行方案。

4、抢险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道路运输抢险救灾:

1、根据当地政府防汛抢险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迅速组织、落实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装卸机具,保证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2、当地运力紧张需要毗邻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协助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协调毗邻县(区)进行支援。

3、道路运输抢险救灾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五、防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汛期,一线巡逻人员和各级信息联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各级防汛办公室应设有专线电话,防汛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24小时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均要建立防汛应急队伍。市直交通系统组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樊卫华为总指挥,副局长鲁武汉、靖玉彬,总工程师任民为副总指挥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下设5个抗洪抢险突击分队:

第一分队为应急分队。由市局机关和市路政管理处3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市区主要交通设施保护工作及道路保通工作,并作为各类防汛抢险工作预备队。

第二分队为干线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市公路局5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局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第三分队为抢险运输分队。由市运管局50人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运管局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车20辆,运力不少于 500 吨,客车20辆,运力不少于 600 人,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和抢险人员。

第四分队为市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分队。由市农村处3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全市农村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保通工作。

第五分队为库区抢险分队。由市海事局20人组成,具体职责为:负责薄山湖水库发生汛情时,组织船只对上游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2、应急装备保障:各级交通公路部门所有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机械,均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各单位交通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一线抢险人员根据需要配备救生衣及其他必需品,上述用品提前购买,并留足备用。

3、应急物资的储备: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抢险任务、人数,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等防汛器材,同时要提前联系预设砂、石料源。

如发生重大灾害,上述应急保障尚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及时从社会调用。

六、工作要求

(一)6月10日前,完善防汛预案,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检修防汛器材,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2、防汛期间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汛工作记录,保持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灾情、险情,及时向市局报告。

3、防汛工作要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设备、物资的“五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汛前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防微杜渐,消除隐患。要服从调度,一旦出现灾情,各单位人员应在市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防汛救灾工作。

4、洪涝灾害后,要针对抢险救灾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总结。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我委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根据市防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以最实作风最严纪律,努力把灾害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全力以赴打赢防汛抗灾攻坚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发改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汛抢险、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副组长:

责任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农经科,各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时掌握汛情信息,安排汛期人员值班;统筹协调经开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汛期值班检查和巡查;其他临时性应急工作。

(二)成立3个防汛工作组和1个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具体落实,具体成员和职责如下:

1、汛情监测组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联 络 员:

成 员:

负责联系市防汛办、经开区,及时掌握汛情信息、汛情信号,承担应急值班等工作。

2、后勤保障组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联 络 员:

成 员:

负责汛期期间的后勤保障(购置防汛急需物品、防汛车辆调度、工作用餐等)和应急值班等工作。

3、灾后重建组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投资科、农经科、价调办、基础科

联 络 员:

成 员:

负责配合经开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协助指导经开区制定灾后重建方案;协调争取各级各部门救灾资金和项目支持;负责应急值班等工作。

4、防汛抢险应急分队

为提高汛期防汛抢险处置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洪涝灾情,成立市发改委“防汛抢险应急分队”,配合市防指和经开区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完成应急任务。

队 长:韩保新

成 员: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工作组,督促各项工作抓落实。各责任科室和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忠诚履职、服从大局、严守纪律,根据汛期值班工作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汛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9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5

为加强对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SG2-21标工程施工现场雨季防汛工作的管理,保证防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监理组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现场防汛管理小组:组长(总监理工程师):龙国友

副组长(总监代表):姜飞、张平社、李长付组员:何江锋、盖学文、孙鹏、黄建国、宋振修、张长朴、张广育、穆耿、苟小华、窦顺录、蔡庆阳、赵珍珍等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审查施工防汛应急预案;对施工单位防汛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负责监理方现场防台防汛管理工作。

副组长: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方现场防台防汛管理工作。组员:何江锋、盖学文、孙鹏、黄建国、宋振修分别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各车站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重点项目的检查。

组员:赵珍珍通过各种渠道、各类媒体收集台、汛信息。组员:张广育根据汛情及险情的需要,组织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监测监控,并及时上报监测监控结果。

其他组员:根据防台防汛管理小组的统一安排,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协助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及对现场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检查,及时向管理小组组长汇报防汛工作情况。

二、汛期信息收集

1、信息来源:监理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杭州地铁公司。

2、信息媒体:通讯、广播、电视、传真等。

三、防汛应急措施

1、汛前的防护准备工作:多方渠道收集汛期信息,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2、值班制度:汛期间,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现场值班;平常时间以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主,其他监理人员配合轮流值班。

3、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检查:

①防汛应急预案、物资备置落实情况。

②防汛人员组织落实。

③大临设施及大型设备机械有抗风防护措施,固定牢靠。

④各出入口、竖井及材料输送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安全防护措施落实。

⑤现场高空悬挂物固定、高层临边物料堆放防风措施落实和分散物料清理工作落实。

⑥现场排水系统措施落实。

⑦危险部位的人员安全撤离措施。

4、发生汛险情或灾难时的应急处理:

①及时向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报告,并每隔半小时通报一次情况。

②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③落实施工单位按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护。

④有组织的保证危险部位的人员安全撤离,做好救护保障工作。

⑤做好工程资料的封存。

四、通讯联络防汛办公室:

救护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现场值班电话(监理部办公室):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6

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工作,有力配合我县、镇防汛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学校汛期安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安全稳定,根据县、镇20xx年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南杨楼学防汛救灾工作,在大杨集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指挥部各项规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配合我镇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防汛工作服从教育系统防汛指挥部的指挥,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我校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在虞城县大杨集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学校防汛抢险救灾指挥组、抢险突击队、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信息宣传组。

(一)指挥组

1.人员组成

总指挥:李富春校长负责全面指挥

副总指挥:王贺敏总务主任负责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

李会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信息宣传

张修瑞安保负责人负责抢险突击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

(1)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在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

(2)组织汛情预警。学校建立预警机制,学校接到预警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3)加大汛前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基础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防汛设施标准,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指导各班级加强对师生防汛抗灾常识教育,认真及时组织防汛抗灾演练。

(4)组织指挥全校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5)灾害性天气发生时,指挥组按照分工立即进入受灾现场,指导做好师生撤离等工作。

(6)对学校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动态,上报县、镇有关部门。

(7)保持学校的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二)信息宣传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李会

2副组长:刘秋丽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

(1)在汛期来临之前做好一次防汛自我保护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全面反映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王贺敏总务主任

副组长:孙爱民成员: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汛指挥组加强值班,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镇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全体教师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2.接险情预报后,指挥组立即转入24小时值班状况,值班领导、值班员、保证24小时在位,全体教师随时待命。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全体教师立即进入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并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如有学生上课的情况下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并将师生有秩序地组织转移至安全场所,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每1小时向镇指挥组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上报镇、县防汛指挥部,必要向县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3.妥善安置受灾师生、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进行紧急救助工作。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

4.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消极应付和拒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7

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我校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全力消除事故发生后连带隐患及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因汛情所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防汛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及职责

(一)指挥中心人员组成及职责

1、人员组成

总指挥:张志辉副总指挥:李会坤

成员:王俊楼、李艳丽、张智荣、高龙梅

2、工作职责

(1)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股室责任包干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

(2)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3)加大防汛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标准和质量。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各校应加强对师生开展防汛抗灾常识教育,认真及时组织防汛抗灾演练。

(4)各成员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及学校汛期安全信息零报告制度,并做好记录。各学校领导要确保信息畅通,电话畅通。同时各学校还要成立防汛抢险应急突击队,有专人负责。

(6)保持与上级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汇报。

(二)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张志辉成员:李艳丽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中心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与县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通信联络(宣传)组

组长:李会坤

成员:高龙梅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组长:张智荣

成员:张伟南,赵秋芸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俊楼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信息报道组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学校灾害信息畅通。救灾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机动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员生活、食品的工作。

2、接预警后,及时集中人员,进行防汛动员,布置任务,明确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3、接防汛防台紧急警报后,指挥中心所有人员进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学校的联系;防汛指挥中心指派有关人员到达灾区一线。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成员要根据安排前往参与指挥、调度。

2、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主要是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身处险境人员、保护学校财产、排除校内积水等,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4、灾害发生后,学校、班级停止开展各类活动,通过广播、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告知师生,并有秩序地组织转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发生。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对灾区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各灾区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预算。

4、督促受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8

夏季暴雨季节即将来临,雷雨天气也将增多,为防止出现雷击伤人事件和洪水灾害,确保学校防雷、防洪、抗汛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教育局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雷、防洪、抗汛工作在县教育系统防洪抗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防雷、防洪、抗汛领导小组由校长刘新敏(电话:13832312668)任组长,副校长赵双平任副组长,赵存建、王占峰、冯永发、许占喜、聂国立、冯镇山、韩书利、吴中义、房军田、王玉芳、王进民、李景须、焦西平、张昭宇、刘志芳、王荣爱、王立国、王志伟、赵建宾、孙伟强、李同国、王云涛、李金山、郝永建、赵文平、刘焕中、聂连珠、赵振良、牛伟强、李海如为成员。总务处兼防洪抗汛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为指挥部,李海如同志为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学校师生防洪抗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全校师生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水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要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做好预防工作。校长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学校实际,早动手、早安排、早准备,积极落实防治工作。并明确各自职责,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有关防雷、防洪、防汛的要求,学校安全员负责关注近期天气预报,并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防止突发灾害。对危墙、危厕、危房等重要部位要设立警示标志并给予及时维修;及时清理水沟,保持水流畅通。

3、切实落实洪水防治措施。学校防洪减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对学校洪水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对危险程度做出评价、预测。在暴雨活动期间,要尽量避免组织大型师生集会及活动;在考试期间全力防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及早启动防洪水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开展学校房屋,周边地貌调查,科学制定洪水灾害防治措施。在学校防洪减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互通情报,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天气情况。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落实防灾预案和群策群防网络,为制定防洪水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的依据。

5、发生雷雨天气时,总务处负责切断电源并拔掉有线电视、网线等。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利用广播、集会、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洪方面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防洪减灾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并在全校范围内作一次防雷知识宣传,确保每位师生都知晓防雷基本常识。同时要加强对师生的思想疏导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恐慌,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7、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部门要实行值班、带班制度,对危险地带进行巡回检查,落实预防措施,总务处储备一些防雷、防洪、防讯应急物资,并认真检查了校舍的避雷接地装置。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防灾。

三、防雷、防洪、防汛应急措施:

1、接到上级防雷、防洪、防汛指示或发生灾情后,学校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雷、防洪、防汛工作。各有关人员随时准备执行防雷、防洪、防汛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区全面进行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雷、防洪、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学校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防雷、防洪、防汛的物资准备。

7、全体教职工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迅速参加学校的抢险救灾工作。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汛区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发生破坏性汛情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险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困、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安全区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及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到校做好救护和防疫工作。

9、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区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包括教育教学秩序,全力维护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

10、本预案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9

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国管办房地[20xx]22号)《关于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检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北京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志祥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宾、副校长赵显利

小组成员:校办、党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医院、总务后勤部、膳食部、老干部处、居管会等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党办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

3、学院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总支所属系统以及校团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系统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总务后勤部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李盼兴

副队长:修建装潢中心主任刘树琛、能源动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明奇

副队长:团委书记张启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校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校医院院长成筱鹏

副队长:校医院副院长潘晓平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李汉军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刘景胜

8、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办公室、团委、居管会、总务后勤部、膳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巫后新

副组长:总务后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张书信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住宅区、学生生活区、学、幼儿园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8、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城内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醒辞榈那榭鱿碌挠狈桨负痛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10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1、防汛小组组长白冰负责布置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安排汛期期间的一切重大工作,确保项目的损失减到最小。

2、防汛小组副组长马国红负责贯彻防汛指挥部和防汛小组组长的指令,组织防汛小组组员有序撤退项目人员、重要物资和机械设备,并承担抗洪义务。

3、防汛小组成员负责观察汛情,及时向副组长、组长汇报,坚决贯彻防汛小组的有关指令,组织项目人员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二、报告程序

项目发现汛情后,应及时向项目防汛小组副组长汇报相关情况。初步判断后,项目防汛小组组长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汛情,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防汛工作。

三、防汛重点

临近河道的宿舍及仓库、设备。下水管道防墙、临时工棚的暗明排水沟防墙、各标段注意雷暴雨来临前的大风危害,做好相关物资的收储工作。

各工区注意监控河道杂物堵塞,宿舍后施工工地泥石流发生灾情时及时组织展开抗灾自救,另立即报告防汛办公室。

四、加强汛期值班制度。

防汛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上报下达工作,值班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协调处理。并做到及时巡视、检查。

五、认真做好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做到全面部署,重点突出。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有条件的必须在汛前整改完毕。汛期要加强安全巡查,对重点设施和一时未能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及时发现险情并及时抢护,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六、抗洪、疏散

在汛期来临时,为了最大效用的开展生产工作,在经过防汛指挥部的批准后,项目通过运用现有工程整修、加固和加高已有工程和修建临时工程,来确保顺利渡汛。

汛期期间,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成立汛情观察组,设备保护组,设备撤退组,人员撤退组。

汛情观察组主要由现场人员组成,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时观察汛情。

设备保护组主要由机料部负责,在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加强与汛情观察组的联络,现场巡视暂时未拆除和正在拆除的项目重要物资机械,确保项目财产的安全。

设备撤退组由机料部牵头,主要由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利用项目现有车辆和外租车辆,及时有序地撤退项目重要物资机械。

人员撤退组主要由项目办公室人员组成,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按照项目防汛小组组长的安排,分批、有序地撤退项目人员。

全市防汛应急预案11

(一)编制目的

减轻洪水等灾害造成的损失,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

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

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xx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应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洪水事故。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每天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各班班主任、各科室主任、教研组长放学前要检查门窗、用电设施是否关好。

4、利用各种媒体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5、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

6、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7、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8、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小会议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9、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1)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镇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3)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为了保证我国夏季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各留学生可以在上关注20xx夏季防汛应急预案和一些应对措施,从而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准备。还会发布一些对于20xx夏季防汛应急预案关于留学生的一些防汛措施,大家可以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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