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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用电管理

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⑴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项目,应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项目,应制定项目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⑷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布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并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第⑶条审批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对人员的要求

⑴对现场电工的要求

① 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② 现场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③ 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

⑵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①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 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⑴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电气设备、电灯等。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⑶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⑷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⑸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⑹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⑺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⑻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⑼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⑽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外电防护

⑴在建项目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⑵在建工程、施工设施、机械设备等与电线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要求。当操作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⑶防护措施:

①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②防护设施必须使用非导电材料,并考虑到防护棚本身的安全(防风、防大雨、防雪等)。

③特殊情况下无法采用防护设施,则应与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

5、接地、接零与防雷

⑴一般规定

①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③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⑤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⑥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⑦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⑵保护接零

①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a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f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②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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