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者斋 >

财会职务 >注册会计师 >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考点汇总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考点汇总

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考点,希望各位同学好好复习!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考点汇总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考频:★★★★

复习点拨:2011年考过综合题,本考点内容晦涩难懂,许多考生理解起来比较有困难,建议考生翻阅轻一相关内容,并结合张志凤老师对本考点详细解析的相关课程,一定能攻克本考点。

  (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的区分

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二)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1.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以下情形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

(1)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3) 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购买方之间签订看跌(或看涨)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由于该期权为重大价外期权,致使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的可能性极小,此时可以认定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看涨期权:买入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看跌期权:卖出期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重大价外期权:行权可能性很小

重大价内期权:行权可能性很大

  2.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的损益=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计损失,应为减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部分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考频:★★★★★

复习点拨:本考点太重要了,年年必考,不仅可以独立出选择题,也可以结合其他考点在综合题里考,考生可以根据以下表格记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出售的会计分录,再次提醒考生务必全面掌握本考点。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1.公允价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公允价值下降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五)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贷:投资收益

【提示】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的数字正确,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要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注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ckzw/zhuce/vlnno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