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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业务委派与实施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业务委派与实施

导语: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下面和小编来看看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业务委派与实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业务委派与实施

业务委派

业务委派制度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选定程序、责任、权力。

项目组织结构一般可设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助理三级。

1. 项目负责人由税务师事务所选定,是项目最高负责人。

2. 项目经理由项目负责人选定,是项目具体承办人。

【提示】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鉴证业务,如果鉴证对象是本事务所提供的涉税服务结果,可以考虑由提供涉税服务项目以外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业务实施

业务实施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业务计划(总体业务计划和具体业务计划)、重要质量(风险)控制事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的处理、业务结论、服务结果提交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权限。

1. 业务计划:包括总体业务计划和具体业务计划。

2. 重要质量(风险)控制事项

对重要质量(风险)控制事项的关注,应当贯穿于业务实施的各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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