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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考点:利润分配管理

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考点:利润分配管理

导语: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考点:利润分配管理,供学习参考!

经济师考试初级工商管理考点:利润分配管理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公司取得利润后首先应按规定上交企业所得税,余下为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股利政策

一般来说,通常有四种股利政策:

(1)剩余政策。

(2)固定股利政策。

固定股利政策的优点是:

第一,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第二,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特别是那些对股利有较强依赖性的股东。其缺点是股利支付与公司盈利能力相脱节。

  (3)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4)低定额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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