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者斋 >

财会相关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以公司名义建立证券自营账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知识要点

  考点一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与监管措施

(一)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

证券自营业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般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

(2)一般非上市证券的买卖。

(3)兼并收购中的自营买卖。

(4)证券承销业务中的自营买卖。

(二)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措施

1.专设账产、单独管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以公司名义建立证券自营账户,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证券公司自营情况的报告。证券公司应每月、每半年、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自营业务情况,并且每年要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报送年检报告,其中自营业务情况也是主要内容之一。

3.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存20年。

4.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证券自营业务情况等。

5.禁止内幕交易的主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加强自律管理和加强监管。

  考点二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体系的一般规定

(1)建立“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2)应加强自营账户的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控制。自营账户应由独立于自营业务的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自营账户审批和稽核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借用账户等风险。防止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混合操作。

(3)应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和投资操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投资过程事后可查证。

(4)建立自营业务的逐日盯市制度,定期对自营业务投资组合的市值变化及其对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5)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应的风险监控阀值,通过系统的预警触发装置自动显示自营业务风险的动态变化,提高动态监控效率。

(6)建立健全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由风险监控部门根据自营业务风险监控的检查情况和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7)建立完备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制度。完善风险调整基础上的绩效考核机制,遵循客观、公正、可量化原则,对自营业务人员的投资能力、业绩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

(8)加强自营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自营业务人员的保密意识、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自营业务关键岗位人员离任前,应当由稽核部门进行审计。

  考点三 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真实、合法的资金和账户。

(2)业务隔离。

(3)明确授权。

(4)风险监控。

(5)报告制度。

考点四 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性行为

(1)禁止内幕交易

(2)禁止操纵市场

(3)其他禁止的行为

其他禁止的行为包括: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业务;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自检习题解析

1. 【单选】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 )。

A.专业胜任能力

B.职业操守能力

C.道德水平

D.风险控制能力

【答案】A

【解析】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 【多选】在保荐业务中,持续督导发行人应履行的义务有( )。

A.规范运作

B.审慎工作

C.信守承诺

D.信息披露

【答案】ACD

【解析】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uezhezhai.com/ckxg/zhengquan/wpdz1p.html